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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148节

      “喏!”

    传令兵立刻吹响号角,一万多人的骑兵队伍缓缓的变化成了一个牛角阵。这种阵型,两翼向前突出,中间凹陷,在兵力占优势的情况下,这种阵型在双方撞击在一起的时候,能瞬间变阵将兵力少的敌人包裹进去。

    牛角阵也是大隋训练骑兵的二十几种阵型变化中,最基本的一种。

    “杀!”

    王戈大声喊了一句,带着所有的亲兵紧紧的护着王咆冲了出去。一万多名夏军骑兵缓缓启动,朝着从远处如电一般冲来的敌骑压了过去。在他们冲过去的时候,没有人怀疑他们会取得胜利。

    敌人的数量不及他们的一半,骑兵在原野上这样硬碰硬的拼杀,数量的优势几乎是不可逆转的,因为己方的骑兵阵型厚度是敌人的一倍还要多,互相冲杀,敌人要想冲开己方的阵型几乎不可能。

    而因为数量上的优势,敌人的骑兵每个人面对的对手将会达到一个惊人的地步。这可不是人数少一倍,就要一对二那样简单的算法。骑兵直面对冲,如果第一个回合侥幸不死,还会与敌军后面的骑兵继续拼杀,敌人的骑兵阵营厚度越大,要面对的敌人也就越多。

    这种优势,几乎不可逆转。

    但是这次,逆转就这样不可思议而又轻易简单的发生了。

    那支不知从何处而来的燕云军精骑,竟如一柄锋利之际的黑刀一般,丝毫没有减速,笔直的刺进了夏军骑兵的牛头阵中。就在夏军骑兵准备合围的时候,他们这才发现自己远跟不上敌人的速度!

    破阵的速度!

    在燕云精骑最前面,两个使长槊的大将护持着一个黑甲将军,这三个人就如同燕云军锥形阵的锋尖,势不可挡。挡在他们面前的夏军骑兵,就如稻草人一样毫无抵抗之力。那两槊一刀,如噩梦的开端,而这个噩梦一旦坠入进去,就再难醒来。

    就在这个时候,王咆才看清了那面烈红色大旗上的字迹。

    李!

    -------------------【第七百七十八章 宫里的意思】-------------------

    当王咆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听说过李闲的事迹。包括十八骑闯辽东,几乎在万军之中将高句丽元帅乙支文德击杀。硬生生将大隋老将军麦铁杖的尸体抢了回来,燕云十八骑一战成名。之后李闲叛离朝廷,在燕山立下山寨。

    再之后带着千余人马,自大隋最北边的燕山千里奔袭东平郡巨野泽,两战屠灭巨野贼张金称数万大军,紧跟着将当时如日中天的知世郎王薄击溃,直接导致了王薄这个当时极有可能成为绿林道霸主的人,现在沦落为窦建德手下的一个不受重用的将领。

    接手齐郡,鲁郡之后,李闲的名字开始在大隋的疆域上广为传播。与绿林道上实力第一的瓦岗寨对阵,从无败绩。

    杀文刖,擒杨广。

    诛刘黑闼,灭杜伏威。

    每一件事,都足够惊天动地。

    十年,李闲由一个不入流的小小马贼,成为如今天下间最有权势之人,靠的绝不仅仅是运气。

    也是在很小的时候,王咆就知道李闲有一柄黑刀,有一匹举世无双的大黑马,还有一身标志性的黑甲。

    他记得,义父王伏宝曾经不止一次提起过李闲这个人。虽然没有交集,但义父对这个人颇为推崇。王伏宝曾经说过,不提李闲后来诸多事,单单说在辽东带着两万大隋府兵杀出重重围困回到中原,历时月余,转战千余里,这件事绝不是随意一个人就能做到的。

    虽然在那个时候,大部分绿林道上的豪杰都是用运气来总结李闲那一战的辉煌。

    曾经不止一个人说过,若是自己当时在辽东,照样也能将那两万府兵带回来,而有了那两万府兵,要想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简直易如反掌。要知道第一次征伐辽东的时候,宇文述带着南下突袭平壤城的三十万府兵,可是大隋最最精锐的人马。

    要知道,大隋自立国一直到征伐辽东之前,府兵在对外战争中从来没有打输过!即便是面对号称天下致锐的草原狼骑也凛然不惧。

    灭南陈,征吐谷浑,抗击突厥,每一战都打出赫赫威名。

    罗艺于万军之中单刀伤可汗,达溪长儒两千骑兵力抗四十万狼骑。

    靠的不是他们个人的武艺有多强,而是他们手下都有一支百战精兵!

    听着这个人的故事逐渐长大,王咆心中也有诸多的不服气。他曾经对王伏宝说过,如果有朝一日他带兵和李闲相遇。那么他一定撕碎了李闲的黑甲,崩断了李闲的黑刀,再将那匹大黑马抢过来,最后一刀割破李闲的咽喉。

    当初听到他这番抱负的时候,王伏宝哈哈大笑。

    并不是讥讽的笑,而是赞扬着义子的豪气。

    可是当这一天真的来到的时候,王咆发现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犹如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直到直面李闲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做好打这一战的准备。他本以为来的人是燕云军的一个将军,是自尧城赶来支援被他围困的这支残兵的燕云军。

    即便他看到了那面烈红色战旗上巨大的李字的时候,他还是没能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而当他终于醒悟的时候,那大黑马载着黑甲骑士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王戈!”

    看到那黑甲将军天神下凡一般骤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王咆下意识的喊道:“到我身边来!”

    自从王咆记事开始,亲兵队正王戈就一直与他寸步不离。尤其是自他领兵之后,王戈与他便形如一人。因为王戈的后背上缚着王咆的九把刀,因为那是王伏宝历年送给王咆的生日礼物。九把刀,每一柄横刀上都寄托着王伏宝对他的殷切希望,也寄托着王咆自己纵横天下的志向。

    王戈知道这九柄横刀对王咆的重要性,也知道自己的重要性。

    所以他在第一时间到了王咆的身边,而这个时候,王咆恰好举起了手里的那一柄横刀,试图将迎面而来的黑甲将军斩落马下。王戈了解王咆的武艺,他甚至确定,即便是大将军王伏宝也未必是王咆的对手。

    事实上,自十五岁之后王咆在夏军之中就难觅对手。

    曾经有人说过,便是大夏猛虎苏定方也不一定能赢得了王咆手里的九把刀。

    王戈催马向前,让自己的后背露在王咆面前的时候,王咆手里的横刀已经举到了半空。王戈之所以要冲到王咆身前,是为了让王咆能够更加顺畅自如的从他背后将那些横刀抽出来。他在王咆还小的时候就跟着他,两个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令人震惊的默契。

    但是这默契,在那个人面前不堪一击。

    王戈就位,王咆舞刀。

    但就在这时候,那个如恶魔一般的黑色身影到了他们面前。恍惚中,王戈似乎是看到了那个人手里忽然炸起了一道黑色的闪电,那是燃烧着能焚尽一切的黑色火焰的闪电。他的眼睛骤然间眯了起来,突然间觉得这黑色竟然如此妖异,如此之美。

    黑甲将军手里有一道闪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