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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134节

      在繁水县衙大堂里,薛万彻俯身问站在下面的赵小三:“领兵攻城之人又是谁?”

    “天色太黑,只看到敌人尽穿白袍,借着大雪遮掩踪迹偷偷潜到了城墙下面,甩挠钩套索攀爬城墙。将军……魏县的城墙太矮了!卑职带着人从城里杀出来求援的时候,夏军已经攻进了城内。看样子,人数不下数万……领兵的将领应当便是王伏宝本人,率军攻城的那敌将年纪不大,倒不知道是何人。”

    “数万人马……”

    薛万彻微微皱眉,沉思了一会儿道:“你且下去休息,你家将军只怕已经战死……安心,我会为你家将军报仇。”

    “谢将军!”

    赵小三抹了一把眼泪,躬身退了出去。

    “德正……”

    薛万彻侧头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锦衣男子,微皱着眉头问道:“明日便要过年……若是立刻率军反攻魏县,只怕士兵们心里多有抵触……可若是不立刻将魏县夺回来,大帅必然不悦。”

    “将军”

    表字为德正的是个看起来三十几岁的清瘦男子,一身锦衣,显然身上有着功名。但他没有穿官服,倒是显得有些奇怪。

    “我在想,王伏宝打魏县,真的仅仅是想打魏县?”

    他叫崔潜,博陵崔氏这一任的家主。

    当初他派人秘密往长安,打算归顺大唐。正值阿史那朵朵率领草原骑兵南下的时候,他不得不寻求保护。恰逢徐世绩率领大军北上,他派去的人觉着往长安数千里之遥往返不易,索性直接去求见徐世绩。

    徐世绩知道博陵崔氏的影响力,若是崔氏臣服,拿下河北之地也会轻易许多,所以便派人招崔潜来军中效力。薛万彻和薛万均因为大败窦建德有功,被徐世绩提拔,升薛万彻为正四品武贲郎将,领兵五万驻扎繁水。

    ……

    ……

    崔潜是名满天下的博陵崔氏的家主,其影响绝不仅仅是博陵一郡之地。整个河北,包括在大夏为官的崔氏子弟多如牛毛。他能亲自到燕云军来效力,这对于燕云军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徐世绩招崔潜来军中,便是逼着崔氏表态。按照道理,崔氏家主绝不会如此轻易简单的离开博陵。但崔潜来了,让所有人都觉着有些意外。

    徐世绩要崔家一个态度,崔家给的态度显然明确的让人出乎预料。

    因为崔潜身份有些特殊,进入燕云军中徐世绩也不好安排职位,索性便让他在薛万彻军中做事,虽然身无官职,但在军中的身份如长史一般。在繁水燕云军中,地位仅次于薛万彻。

    此人心思缜密不失灵动,薛万彻对他颇为敬重。

    “德正,你的意思是?”

    薛万彻问道。

    崔潜曾经在大隋军中为将,曾经追随大业皇帝杨广征伐辽东。后在涿郡罗艺麾下为官,曾经做到了涿郡郡守的位置。大隋之乱始起,他便辞官回家。罗艺因为博陵崔氏的势力庞大,所以也没有难为他什么。

    崔潜走到舆图前面,指着燕云军数十万人马驻扎的几个地方,用炭笔连成一条线:“大帅在尧城,咱们在繁水,张将军在馆陶……魏县在繁水西北,距离王伏宝的人马最近。”

    他将这条线连好之后,看了薛万彻一眼:“将军,您看。”

    这条线画出来之后,形势顿时明朗起来。

    “我明白了!”

    薛万彻看似性子直率,实则极有心机,只看了一眼便明白了崔潜的意思:“王伏宝打的不是魏县的主意。”

    崔潜点了点头道:“魏县所在虽然极要紧,魏县一失,夏军向前突进百余里,如楔进咱们大军阵线里的一根钉子。但……这根钉子楔的还不够深!”

    “王伏宝的意图,就是要切断大帅和张将军的联系。但仅仅打下一个魏县还差的远……”

    “攻魏县……”

    薛万彻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引我率军救援,他设伏于半路。若是真的想切断了大帅和张将军之间的联系,在繁水的我……才是王伏宝要对付的。一个魏县,确实不够啊……王伏宝,倒是好算计。”

    他看向崔潜问道:“德正,你可想到了破敌之策?”

    “若不即刻率军抢回魏县,夏军士气必然大受鼓舞。而若是这样急匆匆的赶过去,反倒是中了王伏宝的诱敌之计。”

    崔潜想了想说道:“但终归还是要打的。”

    他贴近薛万彻身边,低声说了几句。薛万彻眼神一亮,随即用力点了点头。

    ……

    ……

    魏县

    城墙上,一身银甲的王伏宝看了看城外的燕云军尸体,忍不住微微皱眉。将燕云军的尸体都丢在城外,这是他义子王咆的命令。无论如何,这样做也有失道义。自古征战,即便双方深仇大恨,也很少有虐待敌军士兵尸体的事发生。

    杀战俘者多,虐尸首者少。

    “勇先”

    他回头看向站在神侧的王咆:“告诉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父亲。”

    王咆抬起头,看着王伏宝的眼睛说道:“两军交战,不辱尸体,这是亘古以来的道理,但道理是人来讲的,人才是道理。现在情势不同……这半年来,咱们屡战屡败,士兵们被敌军压的几乎透不过来气,对于敌军,士兵们甚至心有畏惧。”

    他顿了一下说道:“若士兵没有一颗狠戾之心,怎么有一往无前之勇?孩儿这样做,只是为了让士兵们有报仇的爽快。将敌人屠尽,将尸体丢弃于荒野,任凭野狗撕咬吞食,士兵们看了,心中便会解恨,这才是道理。”

    “只有让士兵们没了惧怕之心,让他们知道敌人也是人,也不过是两手两脚,没有三头六臂。他们才会鼓起丢了的勇气,临阵决战之际……勇气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偏激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