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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0节

      就在裴行俨走出去十几步远之后,他听到了身后传来当啷的一声。那是横刀落地的声音,在静夜中显得尤为清脆。

    他再次摇了摇头,没有停下来。

    ……

    ……

    跌坐在地上的叶怀玺几次试图站起来,却没有成功。他的右臂肿起来很高,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很剧烈。他的左手上满是刀痕,血淋淋的让人看了忍不住为之一寒。并不是每一次入鞘都能做到精准,所以,他扶着刀鞘的左手上都是被割出来的口子。

    他的两条腿已经无法站立起来,撑在地上的手逐渐失去最后一分力气,扑通一声,叶怀玺扑倒在地上,下颌重重的磕了一下。

    “你不是他,何必要逼着自己重复他的路?”

    不知道什么时候,嘉儿搀扶着叶怀袖走了过来。看着面前这个趴在地上大口喘息着,如同一个刚刚钻出地面的妖孽一样的少年,叶怀袖忍不住微微摇头。

    “你们是不同的。”

    她说。

    喘息了很久之后,叶怀玺才有力气抬起头看向叶怀袖:“我知道我和先生不同……但我却不觉得,您说的不同有什么问题。难道身体上的差异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可不这么认为……我之所以要走一条和先生一摸一样的路,是因为先生成功了。”

    她认真的说道:“您知道,我需要成功。先生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自己的身体就是我的器,这个器必须尽快变得锋利起来。”

    叶怀袖本想说你不是叶家的人,却和叶家的人一样偏执。可转念一想,这个少年整日相伴在阿史那朵朵身边,这偏执也算是出自叶家。

    “嘉儿,扶他去休息吧。”

    叶怀袖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继续再劝什么。

    “不行啊……”

    叶怀玺自己挣扎着站起来,然后将横刀捡起来当拐杖用稳住身子。

    “还差三次。”

    他说。

    然后他抽刀,入鞘,身子再次扑倒。

    他倒在地上喘息着,喃喃道:“还差……两次。”

    叶怀袖摇了摇头,缓步走进李闲的大帐。看着那个坐在灯火下安静读书的年轻男子,叶怀袖语气轻柔道:“你捡了个好弟子。”

    她在李闲不远处坐下来,微笑着说道:“达溪长儒现在还会提起,当初你随他进草原学艺的时候。似乎阿史那结社率和你是一个性子的人,都倔强自负到了骨子里。也不知道如果达溪长儒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徒孙,是该摇头苦笑还是得意骄傲?”

    李闲笑了笑,没有回答。

    叶怀袖叹了口气道:“或许我真不该将你的事讲给他听,我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份毅力,在我认识的人中能坚持的下来的,似乎不多。”

    “没事的时候可以多给他讲讲。”

    李闲语气温和的说道:“既然答应了朵朵让他变得成熟起来,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有些时候光靠自己的眼睛去看,并不能真正的领悟。也需要去听……你知道,我是绝不会将自己的过往当故事说出来的,因为……似乎其中的喜乐并不多。我有时候也会很懦弱……害怕回忆。”

    叶怀袖微微一怔,然后点了点头:“有个传人其实也好,就当他继承了你的故事。”

    李闲缓缓抬起头,看了看外面那娇小的身影认真的说道:“幸好他不是……不然我会杀了他。我不希望,未来草原上有这样一个敌人。”

    -------------------【第七百三十四章 决战之前的决战(三)】-------------------

    李闲在行军途中看舆图想策略,并没有刻意去指点阿史那结社率什么。这个倔强的少年只是依照自己的性子,一步一步重复着李闲走过的路。练功,读书,竟是还有余力跟在李闲身边看他如何处理军务。

    他就好像一个黑洞,虽然小,但拼了命的吞噬着自己需要的一切。

    距离武当山还有一段日子的路程,叶怀玺却似乎一点也不觉着自己每日的生活枯燥艰苦。

    坐在叶怀袖的马车里,叶怀玺默默的给自己左手上的伤口抹药。虽然伤口都不深,但很多,密密麻麻的就好像平坦的沙土上爬虫来回爬过的痕迹。他低着头,微微皱着眉,也不知道是伤口还在疼,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缘故。

    “会不会不能复原?”

    抹好了药膏之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军稽处二部的药是极好的……”

    叶怀袖看了他的手一眼,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可你这手上的伤口太密集了些,即便二部的药再好也无法保证复原如初……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的,看来无论你多倔强对自己多狠,但爱美的心思还是天生就来的,改不了。”

    叶怀玺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笑着摇了摇头:“不能复原便不能复原吧,没什么。您也是在草原上生活过很久的人,所以您肯定也知道……一只从头到脚都完美无瑕的狼绝对会被同伴看不起,也会被排斥。因为它身上没有伤痕,它的耳朵没有豁口,这说明它没有靠自己的能力去捕食去厮杀过……我不想做一个身上没有一点伤痕的狼。”

    “那是狼,不是人。”

    叶怀袖声音轻缓的说道。

    “不对!”

    叶怀玺坚定的摇了摇头:“姐姐说过,草原人之所以推崇狼,是因为狼的性情最适合在草原上生存下来。她也曾经说过,狼之所以能在草原上统治着其他东西,是因为它们足够狠,对别的东西也好,对自己也好,它们都足够狠。”

    “我曾经看到过一只被猎人布下的铁钳夹住腿的野狼,它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咬断了自己那条被夹住的腿,然后一瘸一拐的跑出去,找到一处有草药的地方嚼碎了吐在伤口上。”

    叶怀袖微微一怔,看着他问道:“你想对我说什么?”

    叶怀玺扬了扬自己的左手,笑了笑道:“我想说的是,虽然看起来不漂亮了,但没什么……不是么。”

    “有什么没什么,在你的心里而不是嘴里。”

    叶怀袖没有反对,也没有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