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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四声枪击响起,然而,事实和光头男的预料实在天差地别,因为那道枪鸣声根本就是恶魔的呼唤,在那瞬间他就感觉身体失去了什么却毫无疼痛的感觉,而当惊诧的目光看向托枪的右手后才惊恐的发现,连手带枪已经被突然的轰击同时轰碎,整个手掌完全炸毁。

    “啊…我的手…我的手啊…”

    毛骨悚然的惨好过了整整数秒钟才响起,不难想象,能够做到先发制人,并且拥有如此精准程度的,非换了狙击点位的镰刀莫属。

    “嘭嘭嘭!”

    又是紧密的三声枪声响起,如同光头男一样,另外三个拾枪准备偷袭步枫的人如出一辙的动手被卸去所有武力。

    “没有第四把手枪了吧?”

    数百米之外,镰刀冷笑着缓缓说道,然后快速拆掉狙击步枪,重新放回袋中,仿若没事人一样,悄无声息离开。

    “该死的狙击手,我一定要杀了他。通知老二,派人到对面大厦,就算是掘地三尺都要给我找出来。这个男的也不能放过,给我砍。”

    失去一只手的光头男愤怒滔天,面目狰狞到了极点,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歇斯底里。

    然而,步枫的步伐却是突然停滞下来,猛然一把将偷袭的一个家伙手臂擒拿,淡淡笑着问道:“我只问一次,是谁派你们来杀我的?”

    那人神色惶恐,眼眸却是格外坚定:“说了是死,不说也是死,有本事把老子杀了,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唰!”

    步枫眼不眨,心不跳,出手就是利索一刀:“好汉?命硬还是刀硬?”

    无论夏家还是东郭家族,在步枫眼里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只有夏千沫才是最闪耀的绚烂,他知道苏杭之行宛如满是荆棘的艰难之路,但是他摸着自己隐隐作疼的心口讲:那又怎么样!

    是的,是不怎么样;如果真的需要披荆斩棘,他不介意做得更彻底一点。

    “没功夫陪你们玩了。”

    解决掉那个家伙后,步枫看着身后狂涌而来的人群,露出不屑笑容,策足狂奔,他的战场不在这里。

    “就是这个王八蛋,砍死他。”

    但好事多磨。

    步枫并不知道,这光头帮在苏南硕放国际机场这一带极为庞大,相当于兵王门在蜀南市一个区的势力,其帮会的人员数量更是众多,什么三教九流的货色都有,这才刚刚跑开百米左右的距离,从街道的两头,又涌出两拨人,杀气腾腾,指刀便是杀来。

    惊呆了!

    这一幕,直是令得所有机场的乘客和工作人员大气都不敢出,如此恐怖的黑道拼杀在法律严明的华夏可谓并不多见,血腥到这种程度的状况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况且,这还是光天化日之下。

    人群中。

    “老…老公…我好怕呀,这些人会不会连我们也一起给…我看我们还是报警吧?”

    “报警?国际航空机场这种地方,比火车站更重要,警力一向很多。但…但是你看看现在,从发生事情到现在,别说警察,就连机场的保全都没有一个站出来制止,肯定有见不得人的勾当。”

    “我知道这些人,他们是光头帮的。”

    “什么?光头帮?”

    “那个男的是谁?厉害到这种程度。光头帮可是我们市数一数二的大帮会,居然出动了这么多人。”

    “……”

    激烈的交头接耳和此时异常热血的拼杀一样,令得人窒息不已,面对这样的情况步枫也是微微皱眉,显然他也没有料到这些光头疯狂到这种地步,居然为了做掉他,闹出这么大的声势,尽管他知道事后一定会有人暗中摆平,平息风波。

    杀,就一个字。

    步枫杀意渐起,手中的黑钢砍刀不由得握了握。

    吼!

    心底的兽性正在疯狂喷张,步枫的气息顿然一变,仿若换了一个人似的,气势更显刚烈。

    “既然送了我这么大的一个礼,如果我不回敬一下,实在有些对不起某些人的良苦用心,那便来次敲山震虎又何妨?杀!”

    蓦地,步枫身形再度,步伐凛然加速。

    “嘣!”

    一模一样的黑钢砍刀,拿捏在步枫手中完全不同,在第一次的力拼中,这个家伙恐怖的暴力,直接将其砍刀劈成两截,一捅一送,丝毫不曾回头。

    此时的步枫,动用的才是真正的实力!

    唯有杀人的时,才是步枫全力时!

    第166章 锋芒!(4更)

    杀人,犯不犯法?犯法。

    但是对于一个在非洲大陆生活了太久时间的男人来说,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这一切都已经抛诸脑后,对于这类人而言,这就是战场。在战场上,只有生与死这两种选择,要么活着站立,要么死着躺下。

    多达五百多的光头帮成员,声势极为浩荡,步枫虽然无法肆无忌惮的像在非洲大陆那般打开杀戒,却丝毫不影响他一个又一个以闪电般的速度放倒——只要丧失了行动能力,人数再多又能怎样?

    “呯!”

    一道尖锐刺耳的声音响起,一个极为肥硕的大汉怒目圆瞪,死死和步枫硬拼在一起。

    步枫足下猛然一滞,无视其身体重量,硬生生推着那人身体直向前顶,拉出一道十多米的空隙来。

    “休想从我手中逃过,老子可是光头帮最能打的胖虎。”

    那肥头大耳的男人咆哮一声,宛若野兽,粗壮手臂一舞,二人手中砍刀分开,胖虎身材魁梧势大力沉,停滞住身体后,手臂飞舞,一计力劈华山直是向步枫砸来。

    “太慢了。”

    步枫淡淡摇头,身形一侧轻松闪避,哪会给此人反击的余力,足下一跨已经到了近前,一刀刺穿腹部,刀势外带,狂喷的鲜血溅射了一脸。

    “嘭嗵!”

    庞然大物轰然倒地,号称光头帮最能打的男人也挡不住步枫的一击。

    “他…他杀了胖虎啊…”

    “什么?连胖虎都不是他的对手?”

    “给胖虎报仇。我们几百号人,怎么可能连一个人都抵挡不住?”

    “……”

    “谁说的只有一个人?”

    正在这个时候,一道阴冽至极的声音响起,在机场广场之外的街道大后方突然传出一道道惨绝人寰的哀嚎,只见混乱的人群中,那道带着黑色长帽的男人,手提一柄焊接的钢斧,保持着恐怖的拼杀频率,以极快的速度奔跑而来,每一斧头的砍下,至少都会有一个人当场放倒,就在光头帮的人愣神之间,已经冲到了步枫面前。

    “老大,三年多了,终于又可以和你并肩作战。”镰刀嘴角挂着毫不掩饰的兴奋笑容道。

    步枫停滞了一下手中的动作,摇头道:“相信鱼鹰已经将详细的情况告诉你了,我到苏杭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争霸,也没有一统华夏黑道的心思,更没有任何杀人的欲望,仅仅只是想将你嫂子带回蜀南市。闹出太多的人命,终究对我没什么好处,反而会让我的行动处处受制。”

    声音一顿,步枫道:“如果你的习惯还没有改变的话,你的车应该就停在对面大厦背面的楼下吧?”

    镰刀点头道:“没错。”

    步枫风轻云淡笑道:“那便和我一同杀出去走人。我管他什么光头帮和尚帮,没兴趣搭理。”

    “是!”

    步枫的话,哪怕是一句吩咐、叮嘱,兵王佣兵团曾经的成员都保持着惊人的默契当成命令和任务对待,他的话音才落下,镰刀身形猛然一侧,已是按照最佳战斗方式和步枫背靠背。

    “走!”步枫再度大喝,在镰刀将奥迪启动,以极快速度开走的瞬间,足下猛然一跺,飞身半蹲在车顶砸出血淋淋的黑钢砍刀,宛若凯旋的英雄,眼神中露出嘲讽的淡然神色。这一切,对于步枫来说,仅仅宛若一场闹剧,而等到光头帮的人驾驶停在路边车辆的时候,哪还有步枫二人的踪迹?

    “就…就这么跑了么?”

    目瞪口呆的光头男,脸色苍白的目睹了这一切,心中直是打了一个寒颤,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已是吓得肝胆俱裂,连大气都不敢:这他妈的到底谁砍谁啊?

    “老…老大,现在该怎么办?”

    五百多号人,留不下两个人,作为混黑道的这些人来说,自然是一件极为不光彩的事情,连说话的气势也弱了几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还不快点打电话叫救护车来,难道真要老子流血流到死?”光头男怒喝,脸色狰狞至极,有左手掏出手机,忍受着炸毁右手剧烈的疼痛,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

    “老板,我们…失败了。”

    电话那头,一道声音传来:“一群没用的饭桶。”

    光头男带着哭腔道:“老板,不是我们不中用,而是对方太凶猛,就连我的右手也毁了啊。”

    那声音道:“怎么没被直接砍死?不过,至少这样事情才有点意思啊,否则的话,那个家伙又有什么资格做我东郭瑾的对手?滚蛋吧,以后不用出现在我眼前了,没用的东西。”

    “………”

    杭城,一幢豪华的别墅内,东郭瑾挂断电话,揉了揉太阳穴,带着玩味笑容看向神色一动未动的夏千军道:“失败了。”

    “预料之中的事。”夏千沫冷笑道:“有些事情,不是钱和人多就能解决的,譬如说那个男人,一定超过你想象的强大。”

    东郭瑾不怒反笑:“我们要不要打个赌,就赌那个地痞,能不能顺利到达杭城?”

    夏千军道:“不用,你已经输了。”

    第167章 醒狮(1更)

    夏家,作为杭城雄狮,底蕴丰厚的程度让人难以想象,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这个地方性的庞大家族子嗣繁多,开枝散叶遍布各处,在政、商、教育三界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作为这样一个江浙一带的旗舰家族,一板一眼自是有无数双眼睛紧盯着,从夏千沫突然失踪到突然被夏千军从外省带回,其中的暗潮汹涌难以言表,而作为当事人的夏千沫没曾存在过丝毫自豪感和成就感,在没有步枫陪伴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感觉不到自己有任何幸福可言。

    这个家族在外人看来宛若天堂,而在她的眼中,越来越丑陋和卑微,俨然如地狱。

    杜绝了勾心斗角的争斗,蔑视着一道道冷嘲热讽,重新换上妆容,不得不得再度做回夏家小公主的夏千沫,步伐轻缓,生怕惊扰了什么,回应着佣人善意纯朴的笑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缓缓推开金碧辉煌的夏家豪门中别具一格的苏州园林建筑系的古老木门。

    “嘎吱!”

    房门缓缓打开,第一感觉就是这里气息和外面明媚的阳光形成鲜明的对比,格外阴沉得多,随后刺鼻到让人难以呼吸的西药味道便是扑鼻而来,而这一切对于夏千沫似乎没有多大影响,不是她的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到底有多么强大,而是因为已经平常到习以为常的地步。

    “小乖乖,回来啦!”

    夏千沫的第一道脚步才刚刚落下,一道凝重嘶哑的声音传来,便随着浓烈的喘息声,就像刚刚睡醒一样,气息中充斥着惊人的威慑力,尽管声势非常低沉。

    听得这道声音,夏千沫的娇躯剧烈一颤,粉润的脸颊上带着一抹难以掩饰的伤楚:“爷爷。”

    没错,在整个夏家,‘小乖乖’这个称呼就是夏家老太祖夏商周对夏千沫的专属称呼,这个荣耀谁也无法剥夺,即便是璀璨如明珠,被视为天之骄子的夏千军都不曾拥有这个特殊的资格,换句话说,只要夏商周这面大旗不倒,就永远是夏千沫撑开的打伞和最疼惜的避风港。

    只有在这里,夏千沫才可以像在步枫身上一样,找到熟悉的一丝被保护着的安全感。

    人影走近,在那宽大无比的红木床上,一道人影躺在其中。

    夏商周,在很多年前也是奇人一个。

    据说,此人出生的时候,作为一个新生婴儿的体重就达到二十点二斤,随着年龄增长,身高定格在二米二左右,体重超过四百磅,堪称华夏军史上最庞大的军人,这个男人比涂雄还要大上十岁,参加过朝鲜战争,冲锋在越南战争的第一线,号称‘超级堡垒’,战无不胜,军衔至中将,一生的军功章多到需要用箱子才能装完。

    就是这样一个传奇人物,此时在夏千沫的眼帘下,却是一个生命垂危的老人,身上足足有八处在同时输液体,就连呼吸都要依靠医疗器材。

    静静的坐在病床前头,夏千沫握着那只庞大无比的巨手,沉默不言。

    夏商周的眉动了动:“小乖乖,为什么要对爷爷不辞而别?难道仅仅是因为东郭家族的娃娃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