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8节

      暗阁专门保护荀顗的侍卫从荀家马厩里牵来一匹通体雪白的马,此马名叫玉狮子,乃是荀顗用重金从西域购来的良驹,号称可以日行八百,这马的价值放在后世估计算得上限量版的法拉利,荀顗骑上白马,愈发显得光彩耀人,他的容貌更像是唐氏,所以显得很柔美,此时的他,在阳光下,如同一座精美的雕塑。

    荀顗脚踏马镫,说起来这马镫早年自南楚流传而出,因为造型简单对骑手的帮助又十分大,所以很快就普及了整个天下,坐在宝鞍之上,手执马鞭,真是好一个神采飞扬的青年,荀顗纵马而出,夏日里的热风吹拂在他的脸上,他觉得有些惬意,这次去贾诩家却是还可以和他吹嘘一下自己的弟弟给自己献的夺嫡良策。

    荀顗非常喜欢在贾诩面前卖弄自己弟弟与自己说的奇思妙想,他说起荀粲时总是趾高气昂的,在他的心目中,弟弟是无所不能的。

    从荀家祖宅一路纵马,当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在经过同为大世家的韩家时,荀顗却被一声“景倩”给喊住了,他拉起缰绳,微微蹙起眉头,这似乎不远处的那个青年喊的,荀顗与他不熟,他却喊自己的表字,真是无礼至极,对不远处看起来像兄妹的两人喊道:“谁在唤我?”

    韩瑞带着自己的妹妹韩雪来到荀顗的面前,他脸上却是敷了粉,这估计是和那《旦榜》十大公子排名第五的粉面何郎学的,这粉面何郎名叫何晏,据说是当年的大将军何进之孙,其父早逝,曹操纳其母尹氏为妾,何晏被收养,为曹操所宠爱,马上要娶金乡公主为妻,他自小天资聪颖,长得很俊俏,皮肤极为白皙,但他仍觉得不够,便用粉敷面,渐渐的,有许多世家公子都喜欢学这何晏敷粉。

    荀顗自是不喜的,他不是太在意容貌,又不是女子,男儿当以胸中才华取胜。韩瑞带着自己的妹妹有些谄媚的来到荀顗面前,他向荀顗亲热的说道:“旦榜之首,荀家六郎,某向往已久,今日得见荀郎,真是幸会。”

    一边的韩雪微微低着头,脸上带着一丝极为娇羞的红晕,这旦榜之首,荀家六郎的名头可是已经传遍整个许都,他的俊美,他的气度,他的才华都让韩雪不敢直视这样一个奇男子。

    据说这荀家六郎与那司马仲达具为大公子曹丕的心腹谋士,为大公子谋划了许多,可以想象曹丕一旦成为真正的世子,这两人的地位必定水涨船高,再加上有许多小道消息流出说是荀顗成了荀家的实际掌控者,这也就不难想象这韩家小子的谄媚了。

    荀顗蹙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心中对这个韩瑞却是极为不喜,这韩家虽然也是颍川有名的世家,但却是慢慢在走下坡路,而钟家却渐渐鼎盛,盖因曹操晋封魏王后准备封钟繇为相国,那这个韩瑞这样讨好的态度是为了什么呢?

    荀顗只是思虑片刻,待到看到韩瑞身边的韩雪时,眼中不由闪过一丝了然,这韩雪倒是颇有一番姿色,想傍上荀家的大腿?

    荀顗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诡笑,对韩瑞道:“所谓旦榜之首不过虚名,再说,也不知这旦榜是什么人搞出来,依据太少,我见韩公子英气勃勃,有大才,怎么就没上这旦榜呢?”

    韩瑞一听,顿时感觉这话说到他心里,原本还想替自己的妹妹与这荀家六郎拉近一下关系的他马上忘了这目的,却是想和荀顗倒一倒这没上旦榜的苦水……

    荀顗见这快没完没了了,忍住心头厌恶,微笑道:“韩公子,今日我要去贾大夫家议事,就不叨扰了。”说完后便骑着白马疾驰而去,韩瑞这样的绣花枕头也想上《旦榜》?这可真是滑稽。

    一路上,荀顗这鲜衣怒马的形象被许多怀春的少女的围观欣赏,还好他不是以后那病怏怏的璧人卫玠,要不然非被看杀了不可……

    韩瑞被荀顗刚刚的话捧得浑身都是轻飘飘的,他似乎没有看到韩雪脸上的不忿之色,只是赞叹道:“妹子,看到没,这就是名动许都的旦榜之首荀家六郎,这相貌,这气度,这识人之明,可真是顶尖的,也不知那旦榜是谁排出来的,连钟家那钟毓都上了公子榜,我韩瑞居然没有排上,这简直是藐视我韩家,哼。待我娶了那钟家阿秀,一定要给这钟家女郎好看!”

    韩雪嗔道:“哥哥,你又无端迁怒于别人了,钟秀姐姐秀外慧中,能娶她便是极大的福气,你不好好珍惜,反而想着怎么给她颜色看,真是刻薄。”

    韩瑞不爽道:“妹妹,有你这么说哥哥的么,我可是被这荀家六郎称赞过的人!”

    韩雪不屑道:“这明明是那荀顗随意敷衍你的,他根本就看不起你,韩家在他的眼中或许也只是沙砾吧,亏你还把他的客套话当真,真是笨死了。”

    韩瑞的脸上顿时出现了猪肝色,他也不算笨得无可救药,这荀家六郎估计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那些夸奖确实是太空了,他的心中生出一股闷气,但又想起对方的身份,不由泄了气……

    荀顗自不知韩瑞的纠结,这样的世家公子他一点也不放在眼里,等到见到贾诩的时候,他有些迫不及待的说道:“老师,小七将他对策告诉我了。”

    老迈的贾诩满头银丝,躺在舒适的躺椅之上,深陷的眼眶给人一种无比阴森的感觉,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像潜伏在阴暗中的毒蛇一般,他微闭着眼,只是轻吟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小妖孽在这诗词上的造诣更深了,比那咏鹅有意思多了。”

    荀顗惊讶道:“老师,你从哪里听来这诗的,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贾诩嘴角抽动着,阴恻恻的说道:“你这傻六郎,迟早被那小妖孽卖了还替他数钱,这南楚武林我早已注意良久,用得好的话,会是征服南楚的一招妙棋,但这武林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名叫侠义盟的帮派,便是以那首诗而声名鹊起,这样的妙诗除了那小妖孽还有谁做的出来?”

    ========

    再次跪求收藏票票~~~如果可以的话随便捧场一下~~嘿嘿

    第三十章 贾诩的感叹

    荀顗苦笑道:“老师,你对小七是不是有什么偏见啊,再说,我觉得我也不傻啊……”

    贾诩吹胡子瞪眼睛说道:“你别看那小妖孽长得粉雕玉琢,任谁看了都像天真无邪的孩童,实则鬼点子数不胜数,若不是这样,令君岂能放心的让他去南楚,这一去,日后非得搅得南楚鸡犬不宁,好了,不提那小妖孽了,你倒是说说他又给你出什么主意了?”

    荀顗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侃侃而谈道:“若以我原来的考虑,要帮大公子取得那世子之位,只需用阴谋诡计陷害三公子曹植就行了,比如巫蛊之术,多在民间散布谣言等等,使得魏王对他心生猜忌……”

    贾诩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这傻六郎还说自己的不傻,这种阴暗手段若是被人识破的话,反而让曹丕身陷困境,况且魏王又不是那种不明是非的昏君,岂能被这样的雕虫小技的蛊惑?

    荀顗继续道:“可小七在信中又说我这样的阴谋手段太过低端,用不好反而让大公子身陷困境……”见贾诩微微露出赞许之色,他又道:“小七告诉我,若是那大公子向我问计,我只需说‘愿将军恢崇德度,躬素士之业,朝夕孜孜,不违子道。如此而已’。”

    贾诩脸上的震惊之色一闪而过,然后又恢复了平静,快得连荀顗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变化。

    荀顗想了想又道:“小七怕我不会采纳他的意见,又告诉我,如今大公子身为嫡长子,在夺嫡之争中天然就占了优势,根本无需用那种阴谋小道,只需堂堂正正,一切便可水到渠成。而且那三公子曹植虽然才高八斗,但手下如杨修、丁仪、丁廙等人不过都是些有小聪明的急智文人,比起老谋深算的司马仲达来说,差太远了,这些酸腐文人每每聚在一起喝酒赋诗迟早坏了大事。”

    贾诩听了荀顗转述的荀粲的策略,略微叹了口气,仿佛更加苍老了,他用平淡的语气道:“那小妖孽可是提到了我,若是不出意料的话,我也会被他小小的利用一下吧?”

    荀顗此时脸上倒是微微一惊,他有些讪讪道:“老师,小七说老师在魏王心中分量很重,这立世子的事情绝对会询问于老师,而老师绝对会选择大公子的。”

    贾诩脸上已经满是皱纹,他闭着深陷的眼眶,淡淡道:“哦?我本非魏王旧臣,是以阖门自守,退无私交,男女嫁娶,不结高门,如何能在魏王面前随意说这立世子之事,岂不是徒惹猜嫌?”

    荀顗似乎被贾诩的一番话说得糊涂起来,他也赞同道:“老师此言倒是事实,可能小七这次真是漏算了。”他先是皱了皱眉,而后又开心道:“我说小七也不可能这么算无遗策嘛,要不然真成妖孽了。”

    贾诩不动声色道:“你把这小妖孽的原话告诉我。”

    荀顗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全部都说了出来,道:“小七说,若魏王询问老师立嫡之事,老师只需闭口不答,若魏王再问老师缘由,老师便说‘属适有所思,故不即对耳。’,魏王必定问‘何思?’,老师便答‘思袁本初、刘景升父子也。’”

    贾诩双目忽然睁开,脸上的震惊之色再也掩饰不住,他在荀顗的搀扶下从躺椅上站了起来,望着园中的蝴蝶翩翩起舞,听着夏日中蝉鸣之声,只是长叹道:“荀奉倩,麒麟之才也,得之,可得天下。”

    贾诩看了看一旁还带着疑惑之色的荀顗,心里暗叹一声,不可否认的是,荀顗也算足智多谋,奇计百出,但比起那个远在南楚的小妖孽来说,却是差远了,以后贾家有荀家的照拂,或许可以无忧了。

    正在此时,下人来报,有贵客临门,却是一位隐藏身份的贵客,当贾诩与荀顗见到他时,不由露出了了然之色,此人不是刚刚谈论他的大公子曹丕还有谁?

    此时正当夺嫡之争的关键时刻,曹丕当然不敢明目张胆的来这贾府问计,只能乔装一番而来,荀顗贾诩纷纷向曹丕行礼,曹丕见到这荀家六郎,不由露出亲厚的神色,他赶紧让这两位智谋之士免礼。

    曹丕似乎失去了往日的淡定,毕竟这可是最为关键的时候,是以他很焦急的问道:“贾大夫……”

    贾诩听了曹丕那一番明显因为焦急而显得很是混乱的语句,只是淡淡道:“愿将军恢崇德度,躬素士之业,朝夕孜孜,不违子道。如此而已。”

    荀顗也道:“大公子不必忧虑,每逢魏王出征之时,大公子只需以诚心流泪而拜,那三公子虽然出口成章,陈述魏王之功德,却不及大公子心诚矣。”

    曹丕听了,思前想后,焦急之色尽去,看了一眼因为疲劳被下人服侍着离去的贾诩,只是对荀顗道:“景倩真乃孤之谋主,他日事成,必定厚报。”一个青春活力的青年谋士自是要比已经垂垂老矣的家伙值得许诺,

    荀顗微微颔首,态度一直谦恭有礼,曹丕看了只觉得这荀家六郎不愧为旦榜十大公子之首,真国士也。

    建安二十一年六月,代郡乌丸行单于普富卢与其侯王来朝。天子命王女为公主,食汤沐邑。秋七月,匈奴南单于呼厨泉将其名王来朝,待以客礼,遂留魏,使右贤王去卑监其国。蔡邕之女昭姬归汉,魏王之声望,一时无二。

    八月,魏王以大理锺繇为相国。

    冬十月,魏王治兵,遂征南楚,十一月至谯。

    ==========

    求收藏票票~~~求包养~~~

    第三十一章 月下抚琴图

    又是一个冬天,些许小雪从空中慢慢坠落,陆逊是独自一人骑着青骢马来到这片竹林的,荀彧将荀粲托付给陆家之后,由于丞相孙权此时在南楚一手遮天,身为陆家家主,他实在要避一避嫌,只是派了下人来问候了一下,若他们缺什么衣食,便只管提出,他自会满足。

    这次恰好孙权亲征,他便找了个机会来看看这荀家后辈,独自一人,骑马在雪中漫步,却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随着渐渐深入,陆逊忽然发现自己居然迷路在这竹林之间,似乎这竹林中已经被高人布了一个阵法,陆逊暗暗称奇。

    此时忽然听到竹林深处传来空灵的琴声,这琴声没有任何的匠气,也没有繁杂多变的手法,仿佛只是在以心弹琴,随心所欲,是以听起来格外的写意,整个仿佛都是置身在妙境之中,陆逊心中一动,便随着声音而去,而后终于走出了迷阵,发现了溪水之旁,竹林之中的木屋,而一个披着大氅的少年正在溪边抚琴,身旁放着一卷经书。

    荀粲看到马背上的陆逊时,不由微微眨了眨眼,他遵照父亲的要求,已经在这竹林之中潜心养病学习一年多了,从未出去过,这还是第一次看到陌生人。

    陆逊望了一眼这个面目神韵极似荀令君的少年,心中已是肯定了对方的身份,他极度优雅从容的从马背上下来,浑身都充满了一股书卷气,仿佛是普普通通的一介书生,实则却是二十一岁时就“历东西曹令史,海昌屯田都尉,领县事。年旱,开仓济民,督农桑。讨会稽山越贼帅潘临、鄱阳尤突,所向皆服,拜定威校尉。”可见陆逊不仅仅是一介书生,更是拥有经天纬地之才的名士。

    此时的陆逊已过而立之年,但面容看起来依旧俊美非凡,那嘴唇上的两撇胡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气度与威严,他用和蔼的语气对荀粲道:“你便是荀令君之子么?此琴艺倒有周郎遗风。”

    想起周瑜,陆逊的脸上出现了缅怀的神色,若不是有他,南楚怕是早就灭亡在北汉的刀锋之下了吧,这样一个绝代风华的顾曲周郎却英年早逝,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荀粲放下这极其大路货的古琴,他被急迫的送到这南楚之地,一时间却忘记带上了荀家珍藏的好琴,于是只能让荀忠从南楚随意购买一架了。

    荀粲站了起来,只是颇为拘谨的点了点头,他心中已经隐隐猜到了陆逊的身份,这陆逊在后期三国之中吴国的地位就好比蜀国的诸葛亮、魏国的司马懿,一把火将刘备烧得黯然在白帝城去世的牛人,长时间不与人交往的荀粲,自然显得有些拘谨。

    陆逊颇为慈爱的摸了摸少年的脑袋,只是轻松的说道:“令君前几日刚刚又嘱托我照顾你,足见他对你的关心,奉倩,你可原谅叔父这多日没有亲自来看望你?”

    陆逊的这番话很快就拉近了两人的关系,荀粲的紧张之色尽去,反而同样轻松的说道:“叔父言重了,奉倩知道叔父的考虑,当然不会怪罪叔父,说起来,在荀家时父亲总是夸赞叔父以后一定是南楚栋梁之才呢。”

    陆逊奇异的看着这个带着慵懒之色的少年,他的一举一动十分自然,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不愧为令君之子,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才情与气度。

    而后荀粲便请陆逊去阆苑做客,婉儿那令人赏心悦目的茶道也令陆逊无比惊讶,连日来忙于事务的他突然真的觉得这阆苑名副其实,确实是神仙住所,陆逊与荀粲论书画、论诗文,荀粲那渊博的知识面令陆逊更加惊叹,而后又听闻荀粲已在此地苦读一年,陆逊更加赞叹不已。

    待到陆逊参观了荀粲那具是孤本的书房之时,眼睛都直了,这荀令君还真是够气魄,居然将这么多名贵的书籍给荀粲,陆逊心中不由再次提高了荀粲的分量,心中便有了让荀粲在这南楚之地出仕的想法。

    陆逊的想法是典型的世家大族的想法,像这样的顶尖世家,从来不会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世家子的心目中世家的重要性是远高于国家的,反正无论谁当了皇帝,都离不开世家支持。

    再当陆逊看到荀粲自己作得那副水墨画时,他不由愈发惊奇,这孩子天赋实在是太好了!这幅画着的正是竹林中的阆苑,以及少年在水泉旁抚琴的画面,只是时间是夜晚,空中有一轮明月,这幅画让人一看了便深深陷进那种空灵意境之中,陆逊深深吸了一口气,再看到这首直接以阆苑为题的诗时,他那一直古井不波的心终于动容起来!

    这是一首五绝:独坐幽篁里,抚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陆逊的手轻微颤抖的摩挲着这极好的画纸,脑中不由自主便想起了少年孤身一人在那月光的照耀下孤寂的抚琴长啸的情景,这是何等的意境啊,多么令人深深向往的情怀,想不到荀家七郎的才华,竟至于斯!

    荀粲见陆逊神情变化极为复杂,以为他觉得这画技艺稍逊,荀粲长年在深林中苦读,又不知道自己的画艺有多高,他对自己的书法是很有自信的,但画艺毕竟只学了一点,其余的全是自己摸索的,所以他有些不自信的说道:“此画真是让叔父见笑了,奉倩只学了几个月画技,若有哪里不妥之处,请叔父指出。”

    陆逊睁大眼睛瞪着荀粲,仿佛想要看看这厮是不是再调侃自己,然后又发现荀粲的神情极为不自信,稍微一想,便知道了缘由,他苦笑着说道:“奉倩切勿妄自菲薄,只学习几个月就达到这样的境界,却是让那些浸淫画艺的老前辈羞愧了,这画叔父非常喜欢,若是可以,便送给叔父如何?”

    荀粲心里松了一口气,却是很开心陆逊喜欢自己的画,他很大方的回复道:“叔父若是喜欢,尽管拿去,在这南楚之地,多赖叔父照拂,奉倩感激不尽。”

    =========

    求收藏票票~~~求包养~~各种求~~~

    第三十二章 陋室铭

    陆逊看着荀粲少年老成的模样,心中没来由一阵怜惜,小小年纪便寡居异地,独自一人在寂寞之中苦修,他怎么可以忍受下去呢?

    陆逊拿着这幅《月下抚琴图》,却是已经决定好好照拂这个荀家后辈了,于是便道:“奉倩,这阆苑虽然堪比仙境,但终究有些简陋了,不如移居我陆家大宅如何?”

    荀粲并未说话,只是在陆逊的惊讶之中,随意叉了八下手,便写下——陋室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寂寞读南华,闲来诵黄庭。可以赏书画、调素琴。无丝竹之乱耳,无虚名之扰心。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曰:何陋之有?

    陆逊望着这极为写意潇洒的行书字体,而后又反复沉吟那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终究忍不住从口中蹦出一个字“妙!”,在一旁侍奉着的婉儿望向荀粲的目光中充满了一种自豪感,每次看公子随意写下这极度优美的辞章时,她觉得自己似乎都带入到了这“荀八叉”的名头之中……

    陆逊看到那句“无丝竹之乱耳,无虚名之扰心”就更加佩服这个心智成熟的少年了,小小年纪就不慕虚名,日后必成大器。此时他已经知道荀粲不会随他去陆家了,于是他略带调侃的说道:“奉倩志趣高洁,我陆家大宅倒显得低俗不堪了。”

    见荀粲有些焦急的想要反驳又无法反驳的模样,陆逊轻笑了起来,这才是少年应该有的样子嘛,他摸了摸荀粲的脑袋,温言道:“刚刚不过是玩笑罢了,既然奉倩不愿随叔父去陆家,那在这阆苑之中苦修也是好事,不过这篇陋室铭一出,你这阆苑怕是要名满天下了。”

    荀粲谦逊道:“此铭不过自勉,请叔父替奉倩保密。”

    陆逊点了点头,显然答应了这个不愿出名的少年,而后他又摸了摸下巴,又道:“这子云亭确实名气很大,前汉的杨雄是一代诗赋大家,不过这诸葛庐有些名不副实了吧?”

    荀粲解释道:“我虽寡居此地,亦知这天下之事,昔日诸葛孔明在这南楚之地舌战群儒,说服南楚丞相,使刘备与南楚结为唇齿之盟,况且若是刘备没有诸葛亮,恐怕取这西蜀之地颇难,叔父莫要小看他。”

    陆逊叹道:“琅琊诸葛氏确实不容小视,子瑜(诸葛瑾)也常说他不如孔明多矣,可惜这诸葛孔明却为刘备谋算。”而这取了西川坐拥荆州的刘备必定会与南楚发生矛盾,当时刘备可是以“借”的名义取得荆州大半土地的。

    陆逊非常喜爱这篇陋室铭,无论是这潇洒写意的行书字体,还是这可以名传千古的铭文,所以他又厚着脸皮问荀粲讨要了这篇陋室铭,荀粲当然不会拒绝陆逊,陆逊得到了荀粲的字画,心中颇有些过意不去,按道理自己应该算是长辈,没有给这晚辈带礼物,反倒喜滋滋的拿着礼物走人了,这可真是失礼,陆逊已经决定,下次来这阆苑之时,一定要带上礼物。

    陆逊离开的时候,外面的小雪已经停了,他骑着青骢马拿着字画走出竹林,再回首,像竹林深处望去,似乎可以看到隐隐的雾气,这竹林之中倒算得上真正的仙境了,在这一刻,他忽然十分向往这样的生活,但身为陆家家主,事务实在繁忙,这样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啊,不过,这荀家这么小就有如此才华,等过几年,他还能安心呆在这阆苑之中?就算他自己能安心,总有些人,要逼他出来的。

    荀粲站在这水泉之旁,眼神渺远,虽是冬日,这水泉却从未冻成冰,只是水落而石出,沿着水泉向西南望去,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唐婉见公子的衣着有些单薄,便从屋中拿了一件貂皮大氅为荀粲披上,再看平日中显得温润清雅的公子时,显出一种富贵之气来,让唐婉心里莫名的酸楚,公子似乎又想家了呢,荀令君偶染风寒的时候,公子极想回家看看,却被令君严厉的制止了,唐婉不知道令君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想必,聪慧的公子也是明白的吧。

    就在此时,穿着一身侠士袍的荀忠出现了,他的打扮非常的奇特,一身拉风的白衣,上面却写满了字迹,这字迹自然是那首他极为喜爱的《侠客行》,腰间配着一把精细而奇古的刀,那布满痕迹的乌鞘给人一种莫名的震慑感。

    而荀忠那俊朗的脸上的络腮胡无疑更加增添了一份滑稽感,但若是就这样小看荀忠的话,那一定会死得很惨,因为此时南楚江湖已经又乱了起来,只因有一个名叫侠义盟的帮派横空出世……

    荀忠对荀粲恭敬道:“盟主,侠义盟右护法荀忠前来汇报侠义盟发展近况!”明明是很平常的一句话,却被荀忠说出了一种高手寂寞的感觉……

    荀粲拂额,无奈道:“忠叔,我对这什么侠义盟真不感兴趣,你还不如自己当盟主,我又不会武功,怎么当盟主啊?”

    荀忠淡淡道:“盟主有所不知,侠义盟中的骨干皆为我荀家死士,他们忠于荀令君,令君将死士都托付于我,而我又忠于少主,那这侠义盟自然是少主的了。”

    见荀粲一副不可置否的模样,荀忠又道:“少主根本不需要武功,如今江湖上有句传言,叫做平生不读《侠客行》,纵横江湖也枉然,这侠客行乃是我侠客盟盟主东方不败所作,仰慕者不计其数……”

    荀粲不淡定的打断了一副高手语气的荀忠,惊奇道:“东方不败?”

    荀忠点了点头,脸上带着寂寞的神情,幽幽道:“少主的大名怎可让江湖草莽知晓,这东方不败自然是少主的侠名……”写作有笔名,敢情这行侠仗义还有‘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