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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5节

      第七十五章 偷梁换柱

    馥郁已经尽量将山竹中毒的消息压住了,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山竹中毒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成了整个百花馆谈论的主要话题。山竹居然中毒了!这怎么可能!

    大夫问山竹从何时开始感觉不适的,回说就这两三日。再问最近几日都吃了些什么,山竹很努力的回想着说了出来,大都还是平日里吃的食物,尤其是最近一两日身体不适的症状明显,几乎就只吃些米粥,不曾进得多少饭菜。莫非是谁在食物里投了毒?可为何别人都没事,偏山竹就这样了呢?馥郁没放过任何疑点,还是派人去厨房里搜查了,可就如预料的一样,厨房里没有找到任何与“毒”有关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正在大夫因为不知中的是何毒,而无计可施时,山竹想起他这几日吃过几次冬虫夏草,是青莲送过来的。大夫拿过来剩余的半盒冬虫夏草,掂在手里,除了感觉稍重一些外,外表与他常见的冬虫夏草竟完全一致!可是,当剥开一根冬虫夏草的里面一看,在场的人无不震惊,里面居然包着一颗油菜籽大小的水银!

    青莲马上就被控制了起来。就在馥郁问他是否下毒害山竹时,青莲矢口否认了。可就在馥郁拿出那冬虫夏草给他看时,青莲知道事情败露了,但还坚持推托说,并不知那冬虫夏草里有水银,定是商人为了赚昧心钱而如此做的。可问题是,馥郁给他看的只是一棵没被剥开的完整的冬虫夏草,青莲怎么会知道里面有水银呢?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

    铁一般的事实,让青莲无奈招供了,说只因怕山竹在龙虎轩的比试中胜过自己,便铤而走险,想了这么一招,在冬虫夏草里注入水银,原也只想让山竹无法参加今年的比试,并无意要害他性命。可馥郁说,“你都知道在冬虫夏草里注入水银害人了,怎还会不知水银吃入人体会有重大的危害?连大夫都说,幸亏发现及时,不然早就性命不保了!明明就是妒忌心太强,私心太重,一心想害山竹性命,却还在这里狡辩,百花馆里是绝不容许有你这样的恶毒之人存在的。”无论青莲如何求饶,馥郁只是不听,硬是把青莲送交了官府,一切由官府定夺吧!

    还好发现的及时,山竹在大夫的帮助下,慢慢见好,但龙虎轩的比试是铁定不能参加的了。真是计划不如变化快,怎么会出此一变呢?就这么告诉迎春楼的师娘吗?她得多么的担心和伤心!可还没等漫修做下决定,山竹就告诉他了,不许将此事告诉凤娥,只等过了腊月二十九,告诉她自己无用,没能在比试中争得第一也就罢了。显然,他是不想让凤娥担心。

    就这样放弃吗?

    这两日,漫修日夜都守在山竹师父的身边,精心的照料着,而山竹,则将自己平生所学倾囊相受。因为龙虎轩比试,只论技艺,凭漫修的实力,早已在百花馆里名列前茅,再加上此次比赛青莲和他都不能参加,漫修是完全有机会夺那花魁的,自己走不掉是命,漫修从来的那一刻便想走,何不搏一搏,他能走掉也是好的啊!

    漫修没有辜负山竹所望,一举夺下了那花魁之位。那一刻,漫修都不敢相信,自己几年来的梦想就这样实现了!趁着元宵节看花灯时在人群中消失,然后就可以永远和百花馆说不见了!想着,漫修不觉心里激动。

    可当馥郁问他有什么愿望时,他看到了病中还在为他庆贺的山竹的身影……“我想去趟迎春楼看看。”

    “什么?”历来夺得花魁之位的不是提出要什么宝物,便是去看看百花馆外的大千世界,例如花灯。馥郁自是了解漫修,绝不会那般俗气,去要什么宝物,但提出元宵节看花灯还是在他意料之中的。可漫修又做了件出乎他意料的事,竟要利用这宝贵的机会去迎春楼?他本身不就是陪客的吗?难道还要去见识一下女人陪客的场景不成?

    馥郁很不理解漫修,但毕竟有言在先,他既得了百花馆的花魁,这要求又并不过分,馥郁还是爽快的答应了下来。正月十五,去逛迎春楼。

    其实不只是馥郁,山竹对漫修的这一决定也大感意外,这是多么好的逃跑机会啊。去迎春楼,难道是为自己和凤娥创造见面的机会?山竹心里很是感动!可他哪里知道,漫修选择去迎春楼的目的远不止让山竹师父和凤娥师娘相见那么简单,他要让他们走,彻彻底底的走掉!

    到了十五那日,山竹早已大病初愈。一大清早,漫修便来找山竹,说自己要去迎春楼了,山竹让他帮着转达一声问候,可漫修说已经都安排好了,一会儿和玉夫人会来师父这儿,到时按她说的做就行,至于想说什么,还是亲自对着师娘说吧。山竹自然知道这是漫修给他创造的见面机会,便没再说什么。

    话说馥郁安排了两个大汉随漫修坐着马车一路到了迎春楼。漫修今日一改往日的装扮,而是一身公子哥儿的服饰。迎春楼的妈妈见这人长相出众,又出手阔绰,当然奉为上宾。可漫修只自称姓徐,谁也不点,只点冬燕。

    冬燕并没见过漫修,而此刻她的心早已在徐云生身上,因此待客时难免有几分怠慢。这倒让漫修想到了自己,不觉暗笑。只是旁边还有两个紧跟着的打手,说话十分不便,由下漫修便提出要进冬燕房间。这么堂堂的一位公子,来了连杯水酒都不喝,便要进房,也是难见。可漫修递与了妈妈一块儿金子,妈妈自是喜上眉梢,不由得冬燕不从。

    进了房间,那两个大汉便又像木头一样紧守在了门口。冬燕让人摆上酒席,正要敬酒,却见漫修将酒杯轻轻一按,说道:“师娘可还记得与徐师父的年前之约?”听他提到徐师父,还有年前之约,凤娥便知道这是徐云生的人了,可听他又道师娘,不觉脸上发红。

    “是他让你来的?”

    “正是,学生桃花,给师娘见礼了。”这下,凤娥的脸更红了。

    “他叫你来,可有话传与我?”

    “今日无话相传!但师父今日会来接师娘走,一会儿见到一辆四角装饰奇特的马车前来,说声,“来接东城的徐公子了。”师娘便出去,上那马车,随师父远走高飞。”

    “啊?”听漫修一说,凤娥不禁大惊,原是要逃。“可我这般,谁人不认得我,连门口都出不得,又如何能上得了马车?”

    “师娘莫急,这不有我在吗?师娘您看,这是什么?”说着,漫修便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袱,打开来一看,里面竟有一套和漫修今日所穿完全一样的服饰,另还有些化妆的用具。

    “你让我假扮成你,逃出此地?”

    “恩,正是此意!可还需师娘先帮个忙,门口那两个打手不好对付,师娘可否先请几个姐姐帮帮忙,缠他们离开一会儿呢?”

    “这有何难?我去办就是。”

    说着,凤娥便打开门来,两大汉正要相拦,一见漫修还在里面端坐,出来的是冬燕,便又站回了原处。过了不一会儿,便有几个长相甜美的姐妹拎着酒壶,半醉的来缠这两个身壮的大汉了。

    美色当前,哪有不受诱惑之理,可是他们毕竟还有任务在身,万一没看住,让漫修逃了,回去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这时,漫修又打开门来,塞给其中一个大汉两块大银,说道:“平日里多亏哥哥们的照料,小弟才有今日风光。既来了,就不能只小弟一人享受,哥哥们不如也趁此机会风流一番,也不枉此行不是?哥哥们若不放心,只在下面厅门正对之屋寻欢便是。莫说小弟不会独走了,即使小弟走,两位哥哥也能看的清楚不是?再说了,小弟正当红之际,又怎会自毁前程,还连累两位哥哥呢?”

    经漫修如此一说,再加上几位漂亮姐妹的诱惑,和这凭白得来的银子,何乐而不为呢?二人一对视,依漫修所言,到楼下正对的那屋里饮酒作乐去了。

    漫修也想给自己留条后路的,如果凤娥能顺利坐上马车离开,这两个大汉又能被灌醉而不发现自己,到时他也能逃走的。这岂不是一举两得!

    凤娥换好了漫修带来的衣服,漫修又替她化了一番妆,若不仔细看,这俨然就是相同的两个人。凤娥又装了些自己平日里积攒下的银两,要给漫修一些的,却被推辞掉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漫修和凤娥在屋里紧张地等待着马车的前来,和那声“来接东城的徐公子”。

    没有让他们失望,马车如期而至,可当“来接东城的徐公子”此言一出,已经装扮成徐公子的凤娥下得楼来,那两个大汉也紧跟着出来了。万一那两个大汉把凤娥当作桃花,阻拦他上马车,势必会节外生枝,没办法,漫修只得也下楼来,率先向那两个大汉打了招呼,并又将他们推回了屋内,陪他们一起喝起酒来。

    迎春楼门口,妈妈和另外几位姑娘笑着恭送“徐公子”上了马车,马车疾驰而去。同时笑的还有漫修,因为他知道,马车是和玉夫人的,而马车上的人却是山竹师父!

    第七十六章 马车偶遇

    而就当馥郁吩咐人也将百花馆装饰起来,准备傍晚好好观赏一番花灯时,却听身边的花石榴随口说了一句:“哟,咱和这迎春楼还真有缘来,连挂的花灯都是一样的。”

    “迎春楼?”馥郁听着这名字有些耳熟。

    “可不就是迎春楼,桃花想必现在正在那里寻欢作乐呢!可真想不透这孩子到底怎么想的,平日里虽没陪多少客,但和玉夫人还满足不了他吗?把一年一度的花魁奖励就这么用掉了,竟还是让女人陪!”

    “呵呵……等等,你怎么知道迎春楼和咱的灯一样呢?”

    “馆主,您不知道啊?您瞧,这里能望见的那屋顶,就是迎春楼的。这不,那角儿上挂的花灯不是跟咱的一样吗?”

    馥郁顺着花石榴所指之处望了过去,可令他关注的并不是那相同的花灯,而是那屋顶的一角。天哪,那不就是山竹天天望着的地方吗?居然就是迎春楼!桃花是山竹的徒弟,他选择迎春楼……”

    “你这就去看看山竹!哦,还有,桃花回来了吗?”

    花石榴不知馥郁为何这般紧张,但见馥郁严肃的表情,知道事态严重,便立刻照办了。可到了山竹的房间,无论怎么敲门招呼,屋内也没有应声,强行推开一看,花石榴惊住了,原来映入眼帘的,是和玉夫人被生生的绑在那里,嘴也被堵住,再看山竹,早没了半点身影。

    这还了得!花石榴赶忙解开和玉夫人身上的绑绳,又去报给了馥郁。等馥郁连忙赶来时,迎接馥郁的却是和玉夫人结结实实的一个巴掌!

    赔了一路的礼,又安排送走了气冲冲的和玉夫人。馥郁又回到了山竹的房间。在桌上,馥郁看到了山竹给自己留下的一封书信,不用看都知道里面写的什么内容,无非是感激他当年的收留之恩,对今日的不辞而别请求原谅。平日里积攒下的许多财物,山竹只带走了点碎银子,其余的则全留给了百花馆,算是自己的赎金,也可以算是些许的补偿。

    馥郁确定了,今日白天穿着华丽的衣服,乘坐和玉夫人马车走的,就是山竹!

    敢在馥郁的眼皮底下耍手段,拿百花馆的馆规当空话?花灯也不必赏了,馥郁立刻派人全城搜捕山竹,同时,又派人去迎春楼将漫修等人带了回来。

    看着来人气势汹汹,漫修知道,糟了,山竹师父逃走的事已经穿帮了。当时和玉夫人在他三番五次的苦苦哀求下,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帮山竹出逃,可条件是如果被馥郁发现,和玉夫人将把一切责任都推在山竹身上,这下真的应验了。

    正月十五,今年的第一个月圆之夜,外面花灯闪闪,爆竹连连,百花馆里面却一片死寂,时不时的还传出漫修凄惨的叫声。设计协助山竹逃跑,抓住的话,山竹得死,漫修也活不成!

    可漫修心里清楚,馥郁根本没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协助山竹逃跑的帮凶,馥郁只是在猜!严刑逼供也不过是馥郁不确定的表现之一。只要他咬紧牙关,死活不承认,料那馥郁也不能拿他怎样。

    漫修想对了,馥郁没有证据。只是漫修恰好选中了迎春楼,而恰好又在这一天,山竹逃了,还恰好是和漫修选的冬燕一起逃的。山竹平日里和漫修走的近这众人皆知,和玉夫人疼漫修大家也都知晓,摆明了,这是和玉夫人、漫修、山竹、冬燕配合起来演的一出偷梁换柱!可山竹和冬燕现在已经逃之夭夭,和玉夫人那边,即使有所怀疑,也不可能去质问,更何况发现和玉夫人时,她还是被人绑着的,追究起来,百花馆更有责任。问迎春楼那边,虽丢了冬燕,但究竟不知来的徐公子是何方神圣,东城,东城大了,上哪儿去找,只有自认倒霉,等哪日抓到冬燕再说。现在只剩下漫修了,可无论怎么威逼利诱,他偏偏只是矢口否认。

    馥郁也没招了,何况还有之前和叶明知大人的口头约定,要终身困漫修在这男妓的世界中。活活打死他,没有证据,理不服人!若移送官府,没有证据,官府自然也会选择放人,到时闹大了,迎春楼知道是百花馆的人将自己楼中的姑娘给放跑了,还不将这笔账都记在百花馆头上?干这行的,宁结十个友,不立一个敌。能在这京城,开起这么大行业的,背后怎么没几个靠山!馥郁可犯不着为了一个小小的漫修去得罪这个人。

    又过了几日,派出去搜寻山竹的人回来报,说山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根本没见一点踪影。这在馥郁的意料之中,有和玉夫人精心的安排,和山竹本身足以以假乱真的化妆术,想要出个城不是太容易了?

    能拿来出气的就只有漫修一个人了,馥郁选择将其贬到了杂役房。而对那两个负责看管漫修的打手,虽然没走丢了漫修,也算尽了职,但终也有错,这样功过相抵,不赏也没罚。

    因有馥郁的直接指示,杂役房的管事对漫修那是格外的照顾,什么脏活累活,只要能够的就全都推到了漫修一个人的身上。从人人艳羡的花魁,到百花馆中最低级的小厮,面对这样的一落千丈,漫修却笑了。因为山竹师父和凤娥师娘成功的逃走了,而他现在也彻底的摆脱了接客的命运,不能不说,这是件值得庆贺的事。若要说惋惜的,便是,自己所有的物品都被没收了,包括那随身携带的金簪子和荷包,现在真可谓是穷竭一身了。而要想再逃出这百花馆,是万万没有机会的了。

    话说两边。且说和玉夫人当日答应漫修后,便于正月十五那日点了山竹相陪,并让山竹将自己绑住,穿上自己的衣服,坐上马车离开。驾马车之人是和玉夫人提前安排好了的,因此在顺利接上凤娥后便立刻以和玉夫人的名义出了城,送走二人后再驾马车回来,一切神不知鬼不觉。至于出手打馥郁,只是为了把戏演全、演像,只是委屈馥郁了,白白挨了一个巴掌。

    可就在馥郁安排马车送和玉夫人离开百花馆后,在路上,和玉夫人的马车被路上突然冲出的另一辆马车给惊了,马疯狂的向前冲去,驾马之人跳车自保,眼见和玉夫人就要惨遭横祸,这时却有一人勇敢的追上马车,使劲浑身解数驾驭住了受惊的马,和玉夫人平安了,但马车却散了架。

    和玉夫人见驾马之人之时,却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长得浓眉大眼,一脸正气,由下甚是喜欢。可过了不一会儿,一辆马车跟随而来,和玉夫人认得,就是刚才冲撞她的那辆马车,当下转喜为怒。

    车上下来一个四十几岁的男子,给和玉夫人驾马的那年轻人见了男子,十分恭敬,并称其为“大人”,原来是个朝廷里当官的。当官的和玉夫人可是见的多了,都是逢场作戏,因此并未放在心上,反要追究他马车横行,冲撞了她之过。

    可还没等和玉夫人指责,对方便连连赔上了不是。自报家门说是兵部侍郎杜尚德,只因今日便装出来观灯时接到下人来报,说小女玩耍时从家中树上掉落了下来,心下十分担心,便令驾马之人快了些,没想到却冲撞了夫人。

    理由倒是合情合理,可和玉夫人并不想买他这个帐。杜尚德依旧有礼有节,说既然夫人的马车已散了架,就请夫人搭乘他的马车回家,因小女可能摔伤,需得回家陪护,改日定登门谢今日冲撞之罪。

    和玉夫人本不想乘坐他的马车,可她一个人,元宵佳节,上哪里又去寻马车呢?而且,眼前这个人说的情真意切,关心爱女之心胜于言表,能对家人如此关爱之人应该也坏不到哪里去,于是便点头答应了下来。这时,刚才跳马车的那个小厮也赶了上来,却转了个没脸,被夫人含沙射影的骂了几句,灰溜溜的走开了。

    杜尚德请夫人先上了马车,自己随后也跟了上去,那年轻人则和驾马的小厮一同,坐在了马车外面。路上,杜尚德询问了和玉夫人如何称呼,和玉夫人只回自己为陈氏。又问住处,和玉夫人也如实答了。

    杜尚德毕竟在官场上摸爬滚打几十年,一说住处,他自然就想起了当日的尚书省令毛金清,更知道当日万岁指的金玉良缘,甚至那婚礼,他还去过。而那新娘,恰不就是陈林总管的侄女陈白玉吗?眼前这夫人又自称陈氏,观其皮肤,犹如白玉出水,嫩滑细柔,可不就是吗?传闻中的和玉夫人今日才得见真面目,而且真人要比传闻中的更美、更有魅力。杜尚德不觉看到失神,后觉有些失礼,便拱手道:“原来是和玉夫人,失敬失敬!”

    “呵呵,我道你会假装一番,称我为陈夫人呢!”

    “今日有幸得一见,还和夫人共乘一车,实在是三生有幸,在下之福!”

    显然,和玉夫人听这种奉承话多了,很不以为然。可女人毕竟是听夸的,心下十分高兴,对刚才冲撞她马车的冒失已有几分原谅。

    第七十七章 墓地重遇

    杜大人先将和玉夫人送回到了府上,却并没进去坐,而是又上了马车,飞奔回家看女儿。和玉夫人看着疾驰而去的马车,心下却想:若是我有一日也从树上摔落下来,也有一人会这么为我紧张,该有多好啊!

    可是,等待她的,依旧是冷冰冰的家,和始终恭恭敬敬的一大群仆人。

    又过了几日,和玉夫人已经完全淡忘了十五那日马车被冲撞之事,心里有些挂念百花馆里的漫修,是否能平安过关,但又没法儿去,因为刚刚才打了人家的老板,这就去,一是显得没身份,二是明显的告诉人家,是我帮助山竹逃走的。这样出力不讨好的事儿和玉夫人是不会做的。可最近几日天天酒场,又有些烦了,怎样消解心中的孤独之愁呢?

    正在家里闷着不知做什么好,这时却来了个拜帖,杜尚德的?和玉夫人立刻想到了那慈父的形象,便邀其进来了。

    杜尚德今日是专为道歉而来的,旁边依旧跟着那年轻人,应该是他的护卫吧,和玉夫人如此想到。

    和玉夫人邀其坐了,并吩咐人上了好茶相待。杜大人自是一顿赔礼,和玉夫人却莞尔一笑,显然对那日之事已不放在心上了。

    和玉夫人倒是大方,虽第一次见面,却像和老友交谈一般,率先问起了杜大人爱女摔伤的情况。

    杜大人道声无事,原来那日虽从树上掉下,下面却有个小厮给接住了。不过女儿倒没受伤,反而累那小厮伤了胳膊。这女儿啊,是被他宠坏了,本想她大了会懂事些,结果没想到越大越疯,十五月圆不去赏花灯,反要爬到树上观月,脚底下一个没踩稳,就掉了下来。经过这一吓,原想也该乖巧几日,可没承想,现在竟还开始纠缠学起什么功夫来了,还非要雨清教,真是拿她没辙。

    杜大人虽说时连连摇头叫苦,可和玉夫人看的出,杜大人是非常宠爱这个女儿的。“雨清?”

    “哦,瞧我这记性,叫顺口了。这就是雨清,姓林,是我一个好友的儿子,原居南京江宁府,后搬来了京城。可能受他父亲的影响,自小习武,别看他今年只有十八岁,可是难逢对手啊!由此我便把他要到了我的身旁,说是做个护卫,其实是不舍得给了别人。雨清,来,见过夫人啊!”

    “林雨清拜见夫人!”

    林雨清的礼数很是到位,这倒十分符合和玉夫人对他的第一印象。“恩,好!真是难得的人才!”和玉夫人不禁夸奖道。

    “夫人过奖了!”

    “呵呵,杜大人好福气啊!家里有那么可人的女儿,身旁有这么得力的助手。”

    “哈哈,托夫人吉言啊!但愿雪儿大了能像她姐姐些,怎么也有个大家闺秀的样子才是啊!”

    “哦?莫非杜大人不止一个女儿?”

    “这说来倒有些话长。我本只有一女,取名雪儿,今年一十四岁。雪儿还有一堂姐,唤作芸萱。因都在东京,自小二人便常玩作一处。可六年前,兄长和嫂夫人在乘船出海时不幸双双落海身亡,留下芸萱无人照看。我便将其过继了过来,她比雪儿长两岁,便做了姐姐。别看芸萱只比雪儿大两岁,却比雪儿懂事得多,举止端庄有度,说话知分寸懂礼节,甚让我放心,不似那雪儿,疯丫头一个。”

    “哦,原来如此!杜大人能有两女相伴左右,福分匪浅啊!”

    “呵呵,这倒是,这倒是!”这时,有人传话进来,说兵部有事,请杜大人回去。

    杜大人道声失礼,起身告辞。

    送走了杜大人,和玉夫人倒细细品味了一番今日的谈话,这杜大人倒与她之前接触过的大多官员不同,口口谈的都是家人和身边人,可见是个恋家之人,这在当今的朝廷上倒是难得。和玉夫人又想起了她的亡夫,也是个恋家的,可惜,却不是恋她在的这个家,而是那个什么小凌所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