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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94节

      “奉献鲜血饲养毒虫不是难事,但我需要先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如果你是真正的龙格女巫,为什么不敢把风帽摘下来,让我看看你的黄金面具?”

    小刀已经弹落在指缝里,关于龙格女巫的种种传闻一起浮上心头。

    “看到面具,也许你就要变成一个死人了,你也愿意?”她放回笼子,背转身子,狂妄地大笑着,“我好心好意阻止世人进山送死,为什么大家都置若罔闻,包括你那位朋友。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得到财宝的同时却唤醒了地球人的噩梦,这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地球的劫数?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的话越来越虚妄,而且充满敌意。

    “我只带她回去,什么财宝,跟我们毫无关系,你到底知道什么?”江湖永远都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既然她不肯直言相告,为了苏伦,我不惜对任何人动用武力。

    “龙格女巫知道一切,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你想知道的、你不想知道的——无所不知。年轻人,记住我的话,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现在不走,你将终生无法摆脱这片山林,永远……”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沉,就像外面逐渐黯淡下来的天色,突然间身子一闪,从我的身边掠过,划出一道五光十色的幻影。

    那种轻功已经超越了人类所能到达的巅峰,就在风帽滑落的刹那,我真的看到有一抹灿烂的金色出现在她脸上,闪着诡异邪恶的光芒。

    溪水非常清冽,只是并不像其他地方的山泉一样发出欢快的“叮咚”声,而是默默地穿行于嶙峋突兀的怪石缝隙里。

    暮色浓重地笼罩下来,比我预期的来得更快,四周的一切正在迅速融于晦暗的夜色。

    “飞鹰。”我往回走,一边默念着刚刚想到的那个人的名字,那是手术刀安排在古城西安的一颗棋子,更是他多年来摸爬滚打行走江湖的一个最要好的兄弟。已经没有人记得他的名字,就像手术刀一样,只有外号——“飞鹰”。

    龙格女巫形容得很形象,飞鹰的能力在大陆西南黑道上首屈一指,手下有五百多兄弟,大部分时间在做古董掮客生意,偶尔会做一点“黑吃黑”的小事。他身上没有那么多古怪的金属零件,那只是多年闯荡江湖留下的纪念品而已。

    后脑勺上的铁环是一九七九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时,踩中了对方的连环地雷被崩进去的,只差四毫米就砸穿小脑颅室,彻底完蛋。四肢和胸腔位置的金属支架,是骨骼严重断裂后,在香港植入的,多年来,已经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浑身是“铁”,那是飞鹰最大的特征,所以龙格的描述一旦出口,我立刻想到是他。

    如果苏伦想在西安附近调集人马的话,飞鹰是不二人选。我心里忽然有了希望,会不会是飞鹰出手救了苏伦?

    第一部 边陲秘境 第三章 飞鹰飞月

    视线里望见营地上空的炊烟时,我的卫星电话响起来,那是关宝铃打来的。

    “风,我已经推掉了东京方面所有的公告和片约,明天就随叶先生一起返回港岛去。这段时间真的好累,真的很想一个人封闭起来静一静,别担心我,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祝你早日找回苏伦小姐。别忘了,到时候一起来港岛,我请你们吃星光大餐。”

    她的声音带着深深的无奈,得到苏伦失踪的消息后,我第一时间启程赶到这边来,对苏伦的牵挂之情任何人都看得到。这一点肯定会伤害到她,只是我来不及照顾她的感想,只有在失去苏伦之后,才明白对方的重要性。

    “一定,我替苏伦谢谢你,请转告大亨,救回苏伦后,我们一定会赶去港岛,另请高手帮助他破解‘黑巫术’。”

    我们之间的距离忽然拉伸到极远,苏伦横亘在中间,成了两个人的感情无法逾越的高山深壑。在她和苏伦之间,我最终坚定地选择了后者,并且发誓会牢牢信守自己的诺言,不为任何人所动。

    曾经在玻璃盒子里的心动、心乱,像是爱情,却不过是随意东西的浮萍。也许,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与最爱的人相濡以沫,与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最初时为关宝铃的美丽风姿迷惑,不能自拔,经过了这么多事,直到苏伦陷落在西南大山里,我才骤然醒觉,她才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返回妃子殿时,北屋里亮着灯,所有人围在一张古老的八仙桌四周,中间是热腾腾的四个瓷盆,我立刻闻见红烧排骨和刚出锅的大白馒头的香味。

    “风先生,见到龙格女巫了吗?怎么样?她有没有说苏伦小姐去了哪里?”李康丢下手里的馒头,跑过来迎接我。

    我缓缓摇头,无话可说。提及刚才的情形,只会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恐慌情绪。

    “那先吃饭吧,苏伦小姐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没事的。”李康低叹着。

    负责探险队伙食的厨子,曾在咸阳城外开过饭馆,只喜欢浓油赤酱的大鱼大肉,我到这里来之后,已经是第三次吃红烧排骨了,胃里腻得不行,而看看大家兴高采烈地举起筷子大吃特吃,我也只能勉强夹了一小块,放在自己面前的小碗里。

    饭只吃到一半,蒋光蓦地抬头大喝:“谁?哪条道上的?”他手里的粗瓷大碗“喀”的一声碎成两半,接着抬手飞掷出去。

    射出门口的光线一暗,已经有个一身牛仔装、头戴牛仔帽的女孩子直闯进来,冷笑着松手,蒋光掷出的碎碗“当啷当啷”两声落地。她抬起穿着棕色战靴的脚,踏在碎碗上,“喀吧喀吧”地将它们慢慢碾成碎片。

    “喂,小姑娘,哪条道上的?”蒋光、蒋亮同时跳起来。

    四个猎户色迷迷地盯着女孩子白里透红的脸颊,手里举着的筷子都忘记了动作,愣愣地张着大嘴。

    我听到屋顶有衣袂掠风之声,有四个轻功极其高明的夜行人瞬间已经占据了屋顶四角,控制了我们向上、向后的出路。

    巴昆站起来,抹了一把嘴边的口水,笑嘻嘻地走上前:“小妹妹,天黑路滑的,害怕不害怕?我们都是这片大山里身经百战的著名猎手,可以免费保护你……”

    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山里人,根本注意不到女孩子身上的一套牛仔价值五千人民币,那是来自欧洲的顶级户外探险服装品牌,能随随便便拿它来当工装的人,肯定不是可以随意被男人调戏的。

    “啊——”巴昆陡然倒撞回来,后背恰好顶在八仙桌的一角,喀喀两声,不知什么地方的骨头断了,一声不吭地扑倒在地。

    我对这个必然的结果并不感到意外,并且注意到对方脖颈上悬着一个银色的月亮挂件,在灯光下不停地晃动着。

    蒋光大吼一声:“找死啊!”随即长吸了一口气,肚子高高隆起,踢开椅子,大步向前。他的外家硬功有几分火候,但动作太慢,运气又不够精纯,八成不是人家的对手。我猜到了女孩子的身份,但不想马上叫停这场好戏。苏伦失踪之后,这群人表现出来的冷漠和麻木,让我非常恼火,应该让他们略受薄惩。

    今晚的腊肉炒金瓜有点咸了,我端起面前的碗,喝了一大口粳米粥,一心一意地伸出筷子,去夹盘子里的油炸花生米。其实,这样的饭菜,对于本地人来说,已经相当于丰盛的年夜饭,他们在冬天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只以咸菜和米饭度日,根本见不到荤腥和新鲜蔬菜,生活闭塞到了极点。

    “我是来找他的。”女孩子指向我,左腕上戴着一只宽阔的藏银手镯,上面嵌着的一块又大又艳的椭圆形红玛瑙带起一圈动人的红光。

    “管你找谁?敢在我面前撒野,我先替你家大人教训教训——”

    女孩子身子一晃,已经到了桌前,冷冷地盯着我:“喂,有人要见你,跟我走吧?”

    这句话说完,蒋光才怒吼了一声,手捂胸口踉跄着退到墙角。他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一声连一声地重重咳嗽着。

    我望了一眼她帽子上的锚形绣花标志,目光不经意间跟她充满野性的眸子相遇。

    “有人要见你!”她挥手一掌拍在桌子上,立刻所有的碗碟都“叮叮当当”地跳起来,半盘花生米撒了满桌。

    “小妹妹,有话好说有话好说……”李康刚刚站起来,女孩子凌空发出一掌,令他怪叫了一声,翻身跌倒,双手捂着腮帮子不敢再多嘴了。

    女孩子的出手快如闪电,又不是本地口音,把所有人都镇住了。

    “你是来请客的?还是打架的?”我放下筷子站起来。

    侧面屋里的土炕上,躺着无声无息的席勒,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生物学家,只是现在约等于植物人了。我希望他能尽快醒过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同样更希望会晤飞鹰,假使他能说出更惊人的消息的话。

    “飞月?”我微笑着,叫出她的名字。

    “请客,如果客人不听话,就打到他听话为止。”她依旧冷笑着,挺了挺骄傲的小鼻子,薄唇后面,是两排珍珠一样亮白的整齐牙齿。

    “可以走了吗?”她用右掌摩挲着左腕上那颗红玛瑙,不屑一顾地缓缓打量着全部站在一边的众人。

    飞月,就是飞鹰的妹妹,大陆西南边陲黑道上著名的女侠,不过很多人只听过她的名字,却没亲睹其人。

    我点点头,李康迫不及待地叫了一声:“风先生,别去,夜黑风高的,太危险了。何况苏伦小姐下落不明,还等你营救……”

    飞月身子一晃,啪地一掌,狠狠掴在李康脸上。

    李康像个滑稽的陀螺一样转了两圈,咳嗽了两声,吐出三颗带血的牙齿,两眼惊惧地连连眨着:“女侠饶命,女侠饶命……饶命……”

    “我说话的时候,大家最好不要随便插嘴。老天爷给了每个人一张嘴、两只耳朵,意思就是要每个人多听、少说,懂了吗?”飞月冷傲的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掠过,蒋家兄弟唯唯诺诺地低着头,再也不敢站出来叫板了。

    我不想事态进一步扩大,向李康简短地吩咐着:“照顾好席勒先生,我很快就回来。”

    李康连连点头,已经不敢开口说话了。以苏伦待人接物的温和态度,想必是将这群人惯坏了,真该有飞月这样的人出来管教管教他们才对。

    飞月长笑一声,傲然走出门口。

    天空灰蒙蒙一片,虽然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之夜,前面却也是雾气四起,笼罩住了一切,能见度不超过十米。

    屋顶上匿伏的四个人跃了下来,同时打开四只强力电筒,向南面直照出去。

    飞月带头向南飞奔,竟然是全力施展轻功,不知是要考验我还是故意在我面前炫耀。我不想多嘴,只是不疾不徐地跟在她后面,迅速辨认着方向。

    妃子殿向南只有一条羊肠小路,弯弯曲曲地通向大山深处,那就是“兰谷”和“天梯”的方向。此时,我们就是奔兰谷去的,十五分钟内奔出了近两公里,脚下的草根越来越少,大部分变成了裸露的岩石。

    浓重的雾气里突然亮起了一盏橘红色的防雾灯,飞月松了口气,脚步放慢。

    “谁?口令?”有人拉动枪栓的声音传来。

    “捕蛇归来。”飞月回答的这句口令真是很好笑,看来是把我当成“蛇”给捕回来了。

    前进了二十米后,眼前出现了一个帐篷连缀成的狭小营地,两名挎着冲锋枪的哨兵满脸冷漠地伏在巨石后面,嘴里不停地嚼着口香糖。

    “老大呢?”飞月大步向前。

    “老大在主帐篷里。”其中一个哨兵恭敬地回答,又冷漠地向我打量了几眼。

    空气中充满了篝火熄灭后的焦煳味,当然也免不了驱蛇喷雾剂的香气。虽然距离惊蛰还早,但这片本来就蛇虫出没的丛林里,很多动物并不遵循“冬眠”的自然规律,不多加小心的话,难免最后葬身于蛇吻之下。

    在一根突兀竖着的无线电天线旁边,有座门帘高挑的灰色帐篷,一个身材瘦削的人,背对着我们,专心致志地站在一幅巨大的军用地图前,抱着胳膊,不时地用手里的铅笔向图上点点戳戳。

    随行的四个人已经离去,飞月忽然扭身向我一笑:“风先生?久仰你大名了!”

    寒暄客气的话,到现在说,似乎不合时宜,但我还是坦然微笑着:“谢谢,我跟你一样。”

    帐篷里的人倏地回身,目光一下子闪亮起来:“风,是你吗?”

    两年前,我曾在埃及手术刀的别墅里见过飞鹰一次,比起那时候,他明显沧桑了很多,额头、鼻翼、两颊上的皱纹绵绵密密,一根比一根深刻,唯一不变的,只有那双寒星一样的眼睛。

    他用力握住了我的手:“风,你及时赶到,太好了!”

    从他的笑容里,我感到一丝焦灼,顾不得寒暄:“发生了什么事?飞鹰,马上告诉我一切,是不是苏伦曾联络过你,做她探险的后续力量?”

    两年没见,或许应该有一套冗长的繁文缛节才算正式会面,但我们是江湖人,又处在非常时期,一切皆可省略了。

    飞鹰皱了皱眉,扭头吩咐:“飞月,传下命令,二十分钟后向前开拔。”

    飞月向我望了望,嘴角一翘,浮出满脸狡黠的笑容:“大哥,难道风先生一到,你心里发愁的事就全都解开了?我真看不出,他到底有什么本领值得你如此器重?”她摘下牛仔帽,甩了甩短头发,大步向着侧面的帐篷走去。

    在妃子殿的小院里,我始终没出手,肯定让她失望了。像她这样年龄的女孩子,始终心高气傲,怎么会懂韬光养晦的道理?

    “风,你说得没错,苏伦的确让我做她的后援,但我失职了,对不起手术刀大哥。他只有这一个妹妹,如果在我手底下有三长两短,就算让我死一百次都赎不了罪过,所以,我盼着你赶来,咱们共同解决这个难题。所有经过,咱们边走边说,怎么样?”

    飞鹰的做事方法向来如此,始终将“任务”放在第一位。

    我点点头,指着那张地图上的一个巨大红圈:“苏伦去了那圈子里头吗?”

    那个红圈里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叉号,在两个三角符号的旁边标注着“兰谷”和“天梯”的字样。

    同样的地图,我浏览过无数遍,所以马上判断出此地距离兰谷的入口大约在六十公里,到达所谓的“天梯”应该是一百公里多一点。如果连夜急行军的话,二十小时内便能赶到那个入口。

    在飞鹰的营地里,我并没有发现运输工具,所以只能以步行计算。

    “对,就是那圈子,她曾告诉我,只要远远地护送她过了兰谷就行,向前到达天梯的那一段路,她会自己解决。我见过那个骄狂的美国年轻人,他以为有地图和指北针就能征服这片丛林山谷,真是太嫩了——”

    半小时后,我们已经踏上了向南的小路。飞鹰麾下的四十名队员分成八个战斗小组,呈环形分布的阵势,迅速向前推进。看这些人的身手,竟然都是训练有素的特警队员出身,其中一大半的行动姿势,完全是美国特警的风格。

    “这群兄弟都是藏边过来的,经历复杂,至少有三十个以上是尼泊尔的国家边防军,受不了高压,所以逃过来。我给他们钱、给他们落脚的地方,所以就安心待下来了。”飞鹰言简意赅地向我解释着。

    我做了个“可以理解”的手势,随即转入正题:“飞鹰,请说一下苏伦失踪的经过,我最关心这个。”

    按照蒋光的解释,他们跟随苏伦与席勒从妃子殿向南进发,大概走出了三十公里远,遇到了一堵石墙,上面写满了诅咒的经文,四个猎户吓得魂不附体,结果所有人就停了下来,只剩苏伦与席勒两个,骑着两头驴子,带着水和食物向前走。过了五小时后,一头驴子驮着昏迷的席勒跑回来,苏伦就此失踪。

    听起来简简单单的一个过程,但蒋光说到“诅咒经文”时,巴昆兄弟还是又一次脸色苍白,对我的追问三缄其口,无论拿多少钱诱惑他们都不肯松口。

    “我们跟探险队保持六百米的距离,只凭高倍望远镜监视苏伦的一切。我们之间的联系,是美国步兵二○○五年初刚刚装备的‘天堂鸟’无线对讲机,直线通话距离会在十五公里以上。她身上的对讲机一直敞开着,所以到达石墙后,我听到了他们的每一句对话。”

    他从羽绒服的口袋里取出一张纸,上面写满了各种速记符号。

    “诅咒来自于棘灰教,这应该是从前苗疆蛊术的一个分支。巴昆说,上面的符咒叫做‘入门诛杀咒’,不管属于哪个民族教派的人,一入石墙,就会被棘灰教的‘央般神’控制,一辈子成为它的奴隶,像是山里的蛇兽虫蚁,永远不得离开,并且要任它宰割。”

    飞月走在我的另一侧,插嘴说:“我们拍到了那石墙的照片,但数码相机里的图像会自动消失,并且无法传入笔记本电脑里——”

    “什么?”飞鹰突然向右转过脸去,啪地打开了战术手电,雪白的光柱射向十米开外的树顶。走在我们身后的小组队员刹那间便枪口上举,做好了开枪射击的准备。

    那棵树矗立的姿势很诡异,枯死的枝干弯弯曲曲地伸向天空,像是一个愤怒之极的多手巨人。树顶什么都没有,只有北风掠过时的轻轻晃动。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那里,一种被窥视的感觉——”飞鹰的左手按在腰间的枪柄上,他是个天生的左撇子,百步穿杨的枪法曾让手术刀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