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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93节

      王洵和宇文至、宋武等人,也差不多是同样的年龄。

    第二章 砺锋 (一 上)

    第二章 砺锋 (一 上)

    从拔汉那出来,商队沿着药刹河北岸继续西行,越走,风景越苍凉。

    这一带本来是西域难得的膏腴之地,药杀水曲曲弯弯,在两片大漠中间冲出一片绿野,造就了碎叶、休循、大宛、康居等无数繁华所在。然而由于连年战乱和大食人蝗虫般的掠夺,几乎所有文明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落了下去。城池日益衰落,乡村凋敝不堪,驿道变成小径,农田沦为牧场。倒是狼和豺狗种群,日益兴盛了起来。成群结队地在荒草中,见到落单的生物,便试图围拢过去,将其变成口中血食。

    这样的旅途中,自然是危机四伏。商贩们很自觉地收拢牲口,尽量将队伍长度缩至最短。已经悠闲了好几天的刀客们,也把手掌紧紧搭在了兵器上,时刻准备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只有他们所依赖的主心骨,来自长安李记的商队有些例外。兀自优哉游哉地走走停停,不断地修正手中的舆图,不断地用石块和动物的骸骨堆成一座座矮塔,为以后经过的旅人提供认路的标记。

    商贩们对此很是困惑,却没有胆子发出疑问。三天前,当大伙都挤在为商贩提供的客栈大通铺上闻彼此的臭脚丫子味道时,人家“李记”的掌柜和几个主要伙计们可是做了拔汉那城主的座上宾。就凭这一点儿,就证明了“李记”的确像大伙先前猜测的那样,已经可以手眼通天!

    众人如此合作,飞龙禁卫们脸上的神色却丝毫不见轻松。这条路太寂静了,寂静得有些令人寒毛直竖。自打离开拔汗那那一刻起,整整三天半时间,大伙在路上都没看到一个陌生面孔。非但前往极西之地贩卖中原货物的行商凭空蒸发,骑着骆驼去中原做生意的波斯商人也销声匿迹,甚至连前些日子像苍蝇般怎么打都打不干净的马贼探子,也统统失去了踪影。二百余里路下来,除了不时出现的狼群和野兔之外,大伙的视线里,竟然没出现任何活物!

    情况不对。即便从来没有过做行商的经验,王洵也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大麻烦。使团的真实身份十有**是暴露了,要不然,已经“饿”了大半年的马贼,不可能突然都集体放了长假。而眼下除了拔汉那国的可汗及少数上层贵胄之外,可能走漏消息的,只剩下那几个提前离开的商贩。

    “我早就跟你说过,行大事者不能拘于小节,你就是不听!”宇文至认定了使大伙暴露身份的罪魁祸首是商贩们,跟在王洵身边低声数落。“这回好了,所有人都知道大唐的使者来了。来联络西域诸侯一起对付大食人了!那些天方教的教徒岂不是个个都得急红了眼睛?!”

    “那样做,我跟杨国忠又有什么区别?”实在受不了宇文至的抱怨,王洵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反问。

    他不肯杀人灭口,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妇人之仁。而是自己经历过了被别人当草芥践踏的滋味,所以不愿再视普通人为草芥。这种思考显然在宇文至心里得不到任何理解,后者看了看他,愤然抖动马缰绳,“区别就是,杨国忠现在已经做了宰相,而你我却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

    说罢,不待王洵反驳,快速纵马离开。

    凭心而论,宇文至不愿意跟王洵争吵。虽然两个人现在越来越不投机。在宇文至心里,王洵之所以被卷入那么多麻烦当中,全是因为自己当初不小心上了杨家的贼船。但有时候偏偏他又很难忍住心中的火气,为了王洵的软弱,也为了自己心中的绝望。

    两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委屈,两个人都想着报仇雪恨。这是他和王洵现在最大的共同点。但王洵却是吃多少亏不会学乖,居然还坚持着他心中那种迂腐的做人信条。甚至比当年在长安城中时,还要执拗。而他,却已经不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任何公平可言。人类就像这草原上的兽群,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兔子生来就注定了当狼和豺狗口中餐的命运,而狼和豺狗头上,还有豹子和狮子。想要不被吃,就得狠下心来,让自己变强,变成狼,变成豹子,变成狮王。把所有敌人都撕成碎片,哪怕它们是自己的同类。而明明是头狮子,却长了颗黄羊的心脏,往往不会被任何种群接受,死都找不到葬身之所。

    宇文至不嫉妒王洵升官总是比自己快,也不嫉妒王洵在年青一系将领中的人缘比自己好。但他无法容忍王洵有着这么多优势却不擅长利用,平白因为愚蠢的善良,一次次主动往陷阱里边跳,甚至一次次陷入危险。

    他宇文至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自从他陷入囚牢,而王洵不惜冒着抄家灭门风险,也要想办法营救他那一刻起,他宇文至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王洵。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小命。但他不能容忍王洵固执己见,眼睁睁地浪费自己的回报。

    背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宇文至不用回头,便知道来的肯定是王洵。就像当年在长安城时那样,好朋友在迁就自己。总觉得他比自己大了一些,就喜欢充大哥。实际上,却不知道他这个当哥哥的,心智远没自己这个弟弟的成熟。

    “你别生气,我并不是想跟你争辩!”果然,王洵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声音里带足了迁就的口吻,“我觉得,那些商贩不太可能猜到咱们的真实身份。即便有所怀疑,未必会跟别人说起。再者说了,那帮家伙向来是无利不起早,向大食人告密,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后半句话倒也说在了点子上,宇文至强忍心中的怒火,慢慢拉紧马缰绳,“那还有谁,莫非你现在怀疑阿悉烂达不成?”

    “你不是说过,不能轻易相信阿悉烂达这厮么?”王洵的声音由远及近,依旧是不愠不火。

    他也不想跟宇文至处得太僵。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彼此之间虽然性子渐渐不合,却没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况且同行的这批弟兄当中,宇文至也是唯一一个有胆子,也经常跟自己唱反调的人,多听听他的见解,而令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被王洵抓住了痛脚,宇文至却不准备认输,撇撇嘴,冷笑着道:“那天也不知道是谁,自觉舌灿莲花!”话说完了,却突然想起当晚自己是和方子陵、魏风等人打嘴架,王洵从头到尾什么一个字都没说过,心中不觉有些尴尬,撇撇嘴,继续补充道:“用你的话说,那厮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把咱们卖了,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令王洵一时半会根本无法回答。按常理,双方既然已经聊到了战后利益如何分配的层面上,拔汗那土王阿悉烂达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改弦易辙才对?除非他确定安西军明年不会出兵,或者能从中捞到更大的好处。可采取借刀杀人的手段,将整个使团葬送掉,对拔汉那君臣来说,好处又在哪里呢?莫非他还能借此壮大自家实力?

    看着王洵那眉头紧锁的模样,宇文至又觉得有些恨铁不成钢。换了自己处于同一个位置上,做出的决策肯定比王洵痛快得多,也简单明了许多。有道是慈不掌兵,即便是封常清封大帅,为了达成最后的目标,有时也会牺牲掉一部分无辜者,他王洵凭什么总觉得能两全其美?

    “想不出来就别想了!”狠狠踢了胯下坐骑一脚,宇文至气哼哼地建议。“反正咱们的身份肯定是暴露了,现在就看谁第一个代兵堵上来,拿咱们的脑袋向大食那边邀功领赏。与其琢磨过去的事情,不如多谋划谋划眼前。满打满算就六百来号弟兄,还要带着这么多拖累,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我……”王洵就像没睡醒般,回头四望。宇文至的话没错,六百号弟兄,的确是少了点儿。商贩们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那些被雇佣的刀客,论身手个个都不错,真的放到两军阵前,个人的勇武根本没机会发挥。万一被某个势力在这里围住…….。他又举目四望,忍不住摇头苦笑。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没有险要,没有密林,甚至连个可以借助列阵的丘陵都找不到。这一代,天生就是骑兵的战场,打起来一定酣畅无比。

    “把商贩们甩下,咱们加速往前冲。只要冲到下一座城市附近,无论是谁,让咱们死在眼前,日后都承担不起安西军的怒火!” 实在没有办法,宇文至只好替王洵出主意,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个主意,十有**会被对方否决。

    果然,王洵立刻就开始摇头,却迟迟不给出任何反驳理由。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想怎么样啊。大伙都看着你呢!”宇文至再度憋不住怒火,气急败坏地提醒。

    怎么样?王洵第三次回转头,打量身后长长的队伍。他承诺过,保护那些商贩的安全。承诺过,有朝一日,要带那些飞龙禁卫和民壮们风风光光地回中原去。那些部落武士之所以追随他,是因为相信他能给大伙带来一个好前途。双方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约定却切切实实存在。

    他现在已经不是长安城中,那个闯了祸可以不任何责任的纨绔子弟。他现在的一举一动,都跟很多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他早就不是一个人。

    “说话啊,真不明白,封帅怎么会看重你?!”宇文至急得心中火烧火燎,凑到王洵耳边大声催促。

    “嘿嘿!”突然间,怎么看怎么不堪大任的王洵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的白牙,“你记得有个姓王的家伙么?当年他好像带得人比咱们还少。却几乎横扫了整个西域!”

    第二章 砺锋 (一 下)

    第二章 砺锋 (一 下)

    王玄策单人独骑荡平西域诸国的故事,在大唐几乎流传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宇文至又怎可能不明白王洵的意思?然而好朋友的前后反差实在太大,几乎到了一瞬间换了个人地步,令他无法不瞠目结舌,半晌,才喃喃回应道:“疯了,你真的已经疯了!”

    “如今你我,不发疯还有活路么?”王洵咧嘴而笑,摇头反问。“在长安时你靠朱七,结果被人家给卖了!在安西时我想靠封四叔,谁知封四叔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荒山野岭,你我还能靠得谁来?东曹、姑墨?又焉知那些土王不会把咱们绑了当做蒲包送给大食人?”

    “他,他们…….”宇文至无言以应。先前他提议抛下商队,带着护卫冲到临近的城下求救,本来就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比像现在这般在路上混吃等死稍强些,却半点儿也不能保证对方肯接纳大伙。更无法保证城中的土酋不会心生歹意,将使团中的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从而达到灭口的目的。

    “若是咱们自己不争气,靠树树倒,靠墙墙塌!”王洵狠狠看了宇文至一眼,仿佛要掐灭对方心里最后一丝希望,“如今之际,咱们只能靠自己和手下这帮弟兄,从绝境中走出一条活路来!如果这点儿本事都没有的话,甭说将来找杨国忠报仇,就是侥幸逃回安西去,军中也不会再有咱们兄弟立足的地方!”

    这回,轮到宇文至表露软弱的一面了,嚅嗫着嘴唇,半晌,才喃喃道:“封,封帅,封帅不是那种人。封帅不是那种人,他不会害自己的弟兄!”

    “那也得咱们争气才行!”王洵回头扫了一眼后面的队伍,继续说道,“想让别人把你当个人物,你自己得先把自己当个人物看。否则,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被当成弃子的也没人犹豫!”

    “封帅没把咱们当弃子。特别是你王明允!”宇文至的声音陡然提高,吓得附近的商队侍卫不断拉紧战马的缰绳,“是你自己主动请缨的。不能怪封帅,绝对不能!”

    他当年在长安城中无人可依,直到进入白马堡大营,才真正感觉到了安全。所以在他心中,早就把封常清当做了父辈一样的人物,无法容忍别人半点儿污蔑。包括王洵,也绝对不能。可眼下的王洵突然强势得几乎不讲理,耸耸肩,冷笑着道:“我当然相信封四叔。但现在你我根本指望不上他。在安西,指望不上。在这里,更不可能。一句话,我要把大唐使节的旗号亮出来了,你跟不跟我一起干!”

    “把旗号亮出来?”宇文至根本追不上王洵的思路,紧皱着眉头回应。把旗号亮出来有什么用?那东西又不能当兵器使?但是在转瞬之间,他的眼里就冒出了一道咄咄逼人的精光,“你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干了?!薛景仙那厮给你支的招,对不对,对不对!”

    把大唐使者旗号亮出来,就等于把众人此行的目的,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也等同于在逼迫周围的各方势力站队,要么立刻倒向刚刚打了胜仗的大唐,要么继续给大食人尽忠。休想再首鼠两端。而目前所有针对于使团的阴招,同时便被宣告无效。想劫杀使团向大食人邀功也好,想帮助使团以便取得大唐的支持与谅解也罢,都必须摆到明白上来,真刀真枪的干。

    凭着他对好朋友的了解,宽厚沉稳的王洵,根本不会想到如此决绝的招数。对朝廷忠心耿耿,用兵又素来讲究谨慎的封常清,也不会准许有人这么做。此番出使,本来已经是先斩后奏,达到了封常清所能支持的极限。如果没等朝廷那边的批复下来,就亮出旗号狐假虎威的话,更是等同于硬将整个大唐中枢绑上了使团的战车。

    宇文至所认识的人中间,唯一胆大、心细、不要脸的便是薛景仙。也只有此人,才会给王洵出这种断子绝孙的狠招。

    然而,好朋友的回答却再度出乎的他的预料。“不是薛景仙!他也没想到咱们会遇到目前这种尴尬情况。我是在临出拔汉那城时才想到的。我等挟安西军大胜之威而来,是在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何必偷偷摸摸?”

    “改过自新?!”宇文至突然发现,王洵早就不是他认识的那个王洵。虽然肩膀看上去还一样结实,面孔看上去还一样坦诚。但仅仅这份颠倒黑白的本事,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当年安西军在怛罗斯河畔惨败,西域诸国倒向大食的举动,根本无可厚非。如今安西军一雪前耻,西域诸国重新投向大唐,也是应有之理。毕竟这些小国的生存之道,便是朝秦暮楚。从来不会把见风使舵的行为当做耻辱。

    而从王洵口中这么一说,事情就完全变了味儿。如果附近的各方势力立刻表明对大唐的忠心,则大唐可能会“原谅”他们当年的背叛。如果他们继续犹豫下去,或者对大食人心怀眷恋,则活该被犁庭扫穴。

    不讲道理,一点儿道理都不讲。没有君子风范,一点儿都没有。可站在一个唐人的角度,王洵的话偏偏又让宇文至觉得非常过瘾。仿佛只有这般,才更符合他们天朝来使的身份。才更显得胜券在握!

    “怎么样,宇文小子,你有种给我一起干么?”望着宇文至充满迷惑和犹豫的眼睛,王洵又大声追问了一句。脸上的表情,与二人在长安街上做恶少时别无二致。

    “二郎你说甚?!”宇文至习惯地反问,然后猛然抬头。因为个人经历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同,这两年,他跟王洵之间已经隔阂越来越深。但就在此刻,那堵隔在二人之间的无形之墙,却突然裂开了一条细细的小缝。透出另外一侧那熟悉的温暖。

    如果马上要死的话,至少这样的死法,更痛快,更轰轰烈烈。转眼之间,宇文至已经做出了决定,“行,咱就再给他们一个机会!”

    “你带几个弟兄去队伍两侧,免得一会儿有人被吓到,做出什么冒失举动。” 用手拍了对方一巴掌,王洵毫不客气地吩咐。旋即,拨转坐骑,逆着人流走向队伍正中央。

    宇文至冲着他的背影咧了下嘴巴,随后,点手叫过十几名自己的嫡系手下,“赵大元、杨昊、史怀义,你们几个,各带一伍弟兄,四下加强警戒。待会儿若是发现有人敢不服从命令乱跑乱动,直接射杀!”

    “诺!”几名低级军官齐齐拱手,大声回应。

    被点到的都是见过血的老兵,原本就不怎么合格的伪装一去掉,浑身上下立刻杀气毕现。商队中立刻出现了一阵混乱,无数双眼睛抬起来,错愕地看向了队伍中央。

    那是“李记”大掌柜所在。虽然这些天来,此人很少露面。但那身雍容华贵之气,还是给商贩们留下的极为深刻印象。

    然而,令大伙更惊愕的事情出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李记”大掌柜却冲着姓王的护卫头领,诺诺拱手。正当大伙迷惑不解的时候,几名身材魁梧的“家将”从李记大掌柜身后的骆驼背上,扯出了一面旗帜,迎风抖了抖,骄傲地挑过了头顶。

    “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属于李家。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是一个朝廷。

    他属于所有挚爱着他的儿孙,所有以他为荣,为他奋战的黄色面孔。他是所有中原游子心中永恒的图腾。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第二章 砺锋 (二 上)

    第二章 砺锋 (二 上)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天更高,云也更淡。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没有力气再站起来。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

    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

    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清一色的大宛良驹,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个个红光满面。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他纵横河中的本钱。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阿尔斯兰相信,附近某座大城,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

    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最近半个多月,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

    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连续十多天下来,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日日出击,日日都满载而归。丝绸、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而在阿尔斯兰手里,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国主、和总督们。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有了钱和粮食,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有了更多的弟兄,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吞下的肥羊越多,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名气越响亮,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城主和总督们,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销赃、打听信息,购买铁器、粮食和战马,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

    当然,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比如在“朋友”不方便出面时,替他做掉某个人,某个家族。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击溃!”。这样,“朋友”就会因为做事得力而受到其更高层主人的赏识,马贼们也因为配合默契,拿到应有的补偿。

    今天,阿尔斯兰准备做的生意,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说是受了“朋友”之托。有一支规模巨大的商队即将从药刹水大拐弯处通过,数日之前他就得到的消息。随后,便有几支马贼同行主动示警,宣布这支大唐商队是根难啃的硬骨头。几家同行陆续派去踩盘子的眼线,居然全被保护商队的刀客们给射死了!这么多天,连商队具体规模和主要运送的货物,都没一支马贼队伍能探听清楚!

    本来阿尔斯兰听到示警之后,已经不打算动手了。以免折损过多弟兄,得不偿失。毕竟绿林道上纯凭实力说话,万一啃上去嘣了门牙,很快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然而,老朋友俱车鼻施可汗却主动派人找上门来,以伍佰把军中专用大食弯刀的代价,请他出马。不由得他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

    河东一带好铁匠难寻,肯到马贼中讨生活的铁匠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时候,马贼们手中的兵器需要高价从城中购买。而被准许在市面上公开买卖的兵器,质量肯定比军队所用差上一大截。所以对正准备大肆扩充实力的半天云来说,这批弯刀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凭着多年到刀尖上打滚儿练就的本能,阿尔斯兰不相信大宛王俱车鼻施会如此好心。然而,伍佰把弯刀的诱惑,又让他实在无法拒绝。思前想后,他决定接受自己的军师,一个来自中原的牛鼻子道士的建议,收下俱车鼻施的礼物,然后联络附近的几家绺子,一块儿“宰肥羊”!这样做,将商队的护卫杀光之后,分给每到每一家绺子头上的“羊肉”难免会变薄,但同时也把被猎物嘣掉门牙的风险,降低到了最小!

    今天是个出猎的好天气。放眼望去,十里之内的景物一览无余。阿尔斯兰本队人马的左侧,有两支衣冠不整,兵器杂乱的队伍,人数各自在三百左右。那是阿尔斯兰请来助拳的盟友,一捧沙和雪打旺。右侧,则是另外两支前来助拳的盟友,老北风和倒拔柳,各自人数也在三百上下,喽啰们个个面黄肌瘦。跟绰号兵强马壮的半天云相比,这四家盟友简直都是叫花子。根本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如果我做完这趟买卖之后,顺手把他们……..”猛然间,阿尔斯兰眼中冒出一道凄厉的寒光。周围这四家同行的实力太弱了,跟他们一起生意,自己肯定吃亏。而过后不肯按约定分赃的话,四家盟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最合适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在“融入”半天云。这样的话,自己不必再为分出去的东西儿而肉痛,与商队战斗时所遭受到了损失,也能迅速补充回来。

    这个主意是如此的高明,阿尔斯兰一旦想到,就觉得心头火烧火燎。扭过脸,他向身边的亲信马六儿吩咐,“你,去把老穆头儿给我叫来,不,请,请军师过来。说我有大事跟他商量!”

    “军师……”马六儿有些犹豫,“您不是让军师带人去探听商队情况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