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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87节

      方子陵、魏风、朱五一等王洵的嫡系部属争先恐后。

    人数上,当然足够凑成一个小规模使团。然而,薛景仙心中,却觉得这个使团分量有些欠缺。不是怕他们出去后,在异族面前应对不当,折损大唐威仪。而是怕边令诚这条毒蛇心里没轻没重,豁出去让大食人继续窥探西域,也要想方设法将王洵等人的性命断送在出使的道路上。

    正迟疑间,又见宋武上前半步,仰着脸,笑呵呵地道:“干脆我也去吧。咱们几个都是白马堡出来的,凭什么眼睁睁地看着你等去建功立业?同去,同去。说不定还能顺道拐个弗林国公主回来!”

    众人被他不着调的话逗得哈哈大笑,原本有些肃穆的氛围登时散了。薛景仙当然巴不得宋武主动请缨,有此人那个当中书舍人的哥哥宋昱在背后坐镇,边令诚再想干什么对使团不利的事情,想必也会有所顾忌。但他为人处事甚为圆熟,虽然明知宋武是最好的同行人选,依旧摆了摆手,笑着婉拒,“止戈老弟还是不要冒险了吧。一旦中书大人问起来,薛某可是不好向他交代!”

    “管他呢。你就说不知情便是。”宋武咧嘴一笑,年青的脸上充满了阳光,“况且我总不能指望着他照顾我一辈子!”

    第四章 社鼠 (六 上)

    第四章 社鼠 (六 上)

    闻听此言,大伙看向宋武的眼神登时一亮。谁都没想到这个背景极深的纨绔子弟,心中居然还藏着如此志向。特别是宇文至,简直恨不能使劲儿揉几下眼睛。瞪了对方好一会儿,才咧了一下嘴,酸溜溜地夸赞道:“看不出你小子,居然如此有种!你可想清楚了,此番出去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连骨头渣子都没人帮你收拾!”

    “知道了,用你啰嗦!自己照顾好你自己就得了!”宋武笑呵呵地白了宇文之一眼,仿佛嫌对方看低了自己一般。随即,又将目光转向王洵,拱了拱手,带着几分商量的口吻问道:“明允兄不会嫌小弟本领低微吧?咱们好歹也是一座大营里摔打出来的!”

    此刻,王洵心里也是波涛汹涌。笑了笑,以朋友之礼相还,“岂敢!王某求之不得!”

    由于对方有个做中书舍人的哥哥,并且还是杨国忠的亲信党羽,所以他对宋武的态度一直比较冷淡。然而对方总是跟在宇文至身后频频向自己示好,又耐着长安同乡、白马堡一同受训这两重关系,所以他对宋武的态度也无法过于疏远。只是令王洵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落魄到准备外出避祸时刻,宋武居然慨然要求与自己同行。

    甭看大伙说得轻松,连横西域诸国,共同驱逐大食。事成之后,便有一场泼天奇功可供大伙分享。事实上,此行成功的希望根本不到两成。途中稍有不慎,便可能这辈子就埋骨于未知所在,连魂魄都不得回乡。

    以宋武目前的背景,实在没必要冒这个险。即便他混在安西军中管管粮草辎重,几年之后,凭着他哥哥跟杨国忠的关系,也不愁出人头地。况且与王洵做了一道,就等于自己把自己摆在了边令诚等人的对立面。纵然边令诚忌惮中书舍人宋昱的势力不敢找他麻烦,但势必也会被监军老太监另眼相待。(注1)

    这份情意,来得可是有几分重了。即便有家世渊源作为阻隔,也无损它的热度。正感动间,又听宋武笑着说道:“那就有劳明允兄了。说句实话,小弟早就想独自出外闯荡一番。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机会而已!”

    “什么有劳不有劳的。照理,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王洵摇了摇头,笑容隐隐带上了几分别人难以察觉的惭愧。

    当年在白马堡的那些难兄难弟们,如今已经都长大了。非但宇文至成长得令人刮目相看,连当年表现平平的宋武身上,也渐渐展露出了与以往不同的风采。他们眼下的背景都比自己要好,可他们谁也没想着仰仗他人的力量。只有自己,当年在长安时傻傻地指望着秦家哥俩做靠山。如今却又事事指望着封常清。终日把担当二字挂在嘴边上,猛然间发现背后的依仗不那么有力时,就立刻又变得六神无主。

    正所谓,三人行,必有吾师。想明白了人生的一处郁结,王洵模样立刻精神了许多,挺直肩膀,朗声说道:“此事就这么说定了。咱们大伙效仿班定远,一道往葱岭之外走一遭。只是其中还有两个环节需要仔细斟酌,第一是有关出使时大伙所持的身份凭证以及来历说辞,虽然准备以大食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也不能过于马虎。第二,封帅那边,还需声明一下,以得到他老人家的允许与支持!”

    话音未落,薛景仙已经笑着接口,“第一点好办。薛某平素就喜欢摆弄些金石之物,伪造几分文书,倒也费不了什么功夫!至于相关交往礼仪么?薛某也算有所涉猎。临阵替大伙磨磨枪,倒也勉强使得。”

    “如此,就有劳老哥您了!”王洵笑着冲薛景仙致谢。

    “几桩小事而已,没什么有劳不有劳的。”薛景仙摆了摆手,然后笑着提醒,“但封帅那边,你还需多下些功夫。不仅仅需要他答应你的谋划。更关键是,需要他替你背书,承认你这使节身份是他临时从权处置,相关任命,禀报朝廷之便可以及时补上。”

    “多谢老兄提醒!”王洵微微一愣,随即又笑着拱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还是烦劳老兄一块说出来吧!否则,就凭我们几个,恐怕功劳不用想立,即便能顺利归来,脑袋瓜子也不敢保证再顶在自家脖颈上了!”

    “别急,容我仔细想想!”薛景仙自己取了笔墨纸砚,站在桌案边慢慢涂涂抹抹。作为一个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子,他的心思可是比王洵等人慎密得多。很快,便将所有可能出现漏洞的地方,包括被西域各国发现的,和被大唐这边朝中诸人自己鸡蛋里挑骨头的,都一一想了出来,并且注明了破解之道。

    宇文至等人起初还是站在旁边看热闹,慢慢地便收起了笑容,脸色的表情越来越凝重,到最后,大伙干脆在薛景仙身边围成了一个圈子,认真得犹如蒙童受教。他们都认同功名但在马上取,他们都觉得男儿应佩戴吴钩,纵横沙场,才不虚此生。然而此刻,他们才惊诧地发现,原来官场上的门道学问,一点儿也不必行军打仗来得简单。有些凶险之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洋洋洒洒写了十几大页,薛景仙又将自己写下的东西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然后再取来一张纸,龙飞凤舞地写下了一篇短文。用嘴轻轻吹干了,按次序放好,一并交到了王洵手上,“前边是你需要做的准备。最后一页是给封帅留下的官样说辞。以他对你等的袒护,当然不需要这东西,但留着这张纸,日后他也好跟朝廷交代!”

    “多谢了,真是多谢了!”王洵简直佩服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接过薛景仙的谋划文稿,牢牢地抱在了胸口处。“如果早结识薛老哥几年就好了。王某也不会笨到连得罪了谁都不明白的地步!“

    “早几年,薛某还未必能入诸位法眼呢!”薛景仙撇了撇嘴,酸溜溜地讲了一句大实话。“好了,别跟薛某假客气了。抓紧时间背熟了它,然后去找封帅请缨。你们几个一走,薛某继续留在军中也没什么意思了。干脆,咱们打着护送我回转的由头,一道离开小勃律。在路上趁没人注意时再各奔东西,估计能骗过边令诚那老贼!”

    王洵点头受教,然后赶紧坐下来,重新拜读薛景仙的谋划。遇到不解或者觉得有待商量之处,便主动向对方求教。薛景仙也是难得不需设防地与人交往一回,故而非常乐于出言指点,往往在说着一件事情的同时,又想起新的隐患来,再度临时补充入谋划文稿中。二人一个学,一个教,不知不觉,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待王洵自认为已经掌握了其中精髓,外边的天色便已经擦黑。除了宇文至还强打精神在旁边陪着外,其他众人早就走了个干干净净。

    “看我,居然耽误了大伙这么长时间!好在寝帐中还偷偷藏着几坛子好酒,不如薛兄就在我这边随便吃些!”王洵歉意地笑了笑,起身邀请薛景仙一道就餐。薛景仙却没心思再逗留,笑着推了他一把,低声数落:“真没眼色。不知道老兄我那边还有佳人等着呢!咱们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我不陪你,你也别送我。”

    说罢,自己笑着出门,扬长而去。

    王洵冲着薛景仙的背影连连摇头,然后拉着宇文至走回寝帐,将谋划文稿郑重交给他,“你好好过上几遍。这薛老哥,可真不是个一般人物!至于晚饭,就在我这里将就着对付一口吧。”

    “有本事同时脚踏太子和杨国忠两只船的,可能普通得了么?”宇文至笑着将文案接过去,小心放在桌案一角。“你呢!看着样子,准备现在就去找封帅请缨么?”

    “嗯!免得他再因我的事情而为难!”王洵笑着答应了一句,然后开始对着寝帐中的铜镜子,麻利地收拾行头。

    正四品中郎将的常服很打扮人,再加上他心中已经有了主张,态度从容。很快,镜子里边就出现了一个英姿勃勃的身影。肩膀还不够宽,但已经非常结实。身材在武将堆中算不得高,然而胜在腰杆始终挺得笔直。曾经充满稚气的脸上,如今已经有了几丝风霜之色,但阳光还在,眉毛从鼻子中间一直延伸向两个鬓角。

    这就是现在的自己。王洵向着镜子中的人影摇了摇头,轻轻叹气。如果不是今天被宋武无意间戳破的话,他可能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现实中屡屡遭受挫折。人都有长大的时候,父辈的余荫不可能永远都罩在头顶上。如果始终没勇气来独自面对现实的话,也许更多的磨难还要等在正前方。

    “怎么了,你?”见王洵一反常态地站在镜子前顾影自怜,宇文至忍不住皱着眉头追问。

    “没什么?我把自己给丢了,又找回来了!”王洵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回应了一句。然后抓起猩红色大氅披在肩头,转身出帐。

    注1:中书舍人在唐代负责制诏,相当于皇帝的机要秘书。故而官职不高,权力却非常显赫。

    第四章 社鼠 (六 下)

    第四章 社鼠 (六 下)

    封常清也正在为大军行程被阻的事情而烦恼。闻亲信禀报说王中郎将求见,立刻想都不想地信口回应道,“让他回去老实待着!别来烦我!慌什么慌?在安西军这一亩三分地界,只要老子不死,没人有胆子碰他半根寒毛!”

    “诺!”替王洵传信的亲兵闹了个大红脸,闷声做了个揖,转身退下。还没等走到屋子门口儿,却又被封常清从背后叫住,“行了,让他进来吧。老夫且问问这糊涂小子,什么时候又惹到了边令诚那厮?”

    他正在气头上,故而根本没注意自己说话的声音有多高。站在门外的王洵却不小心听了清清楚楚。接到亲兵的吩咐,先冲对方笑了笑,以示歉意,然后快步走到封常清面前五步左右站好,做了一个及地长揖,“糊涂晚辈王洵,见过封节度!傍晚来访,给节度大人添麻烦了!”

    “行了!“封常清从王洵的话里听出了调侃之意,有些尴尬地轻轻摆手,“别在老夫面前耍嘴皮子了。你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家伙!说吧,这么晚了找我什么事情?!”

    “晚辈岂敢!”王洵笑着直起身,然后将声音稍微压低了一些解释道,“晚辈今日听封四叔说,有个大食小子居然斗胆学玄皋,心里十分不服。所以便打算向封四叔讨个将令,也去葱岭之西走一趟。一则么,可以换个角度探听一下大食那边的军情与民情。二来,还可以顺便联络岭西各国,协助我安西军共击大食!”

    “你想效仿班定远?!”话音刚落,封常清的眉头立刻竖了起来。“你也不看看自己有多少斤两?二十不到,就急着觅封侯了?忙什么?难道还嫌在老夫帐下升得太慢!”

    “晚辈哪敢跟古人相比!”王洵又笑嘻嘻地做了个揖,低声解释,“晚辈半年来连升四级,已经快得让自己都头晕了。至于斤两,四叔不会觉得,晚辈连那个大食骗子都不如吧?若论年龄,那假冒的大食使者,岂不跟晚辈差不多大?凭什么他一个化外蛮夷能做的事情,我大唐男儿反倒做不得?!”

    “他那是打败仗,没办法, 只好死中求活。偏偏姓边的正需要一个接口擎肘老夫,所以才得了手!”虽然明白王洵说的话句句在理,封常清却板着个脸,死死不肯松口,“你呢,眼巴巴地急着离开老夫,又为了什么?莫非,你就这么不相信老夫,觉得老夫没本事护得你安全了么?”

    “晚辈不是那个意思!”王洵又向封常清拱了拱手,低声补充,“晚辈只是觉得,如果始终躲在您的羽翼之下,不见任何风浪的话,晚辈永远都不会有长大的那一天。所以才想出去见见世面。您这代豪杰,已经把大食人打得屁滚尿流了。晚辈这一代,更不能输给大食人!”

    “好,好,好……”封常清被王洵说得又是欣慰,又是感慨。“说得好,我大唐的下一代,未必输给他大食的下一代。唉,老夫,老了…….”

    长长地叹了口气,他脸上的表情又变得有些黯然,“你说得都对。老夫未必能护得了你一辈子。与其日后看着你被人排挤,还不如趁着自己还能管点儿事情的时候。多给你一些锻炼机会!但是,万一你此去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让老夫该如何向你姨娘交代?”

    “四叔不要为侄儿担心。侄儿这里也不是完全没有准备。扮作使者西去,看似凶险无比。事实上借助于咱们安西军此刻的兵势,却完全可以逢凶化吉。想那岭西小国,赶着抱您的大腿还来不及呢。谁有胆子对晚辈起歹意?况且他即便起了歹意,晚辈又不是赤手空拳,会伸着脖颈等他砍么?您老,您老别笑。先别急着笑话我,听我仔细跟您分析……”

    望着封常清的眼睛,王洵不理会对方的嘲讽,将薛景仙替自己的谋划,结合自己的理解,一一复述了出来。封常清先是不动声色地听着,后来脸色逐渐转向郑重。再后来,则于不知不觉间以手指轻轻叩打桌案,击节赞赏。待王洵将所有西去之后可能遇到的情况和对策完完整整地梳理了一遍之后,捋着胡须沉吟了片刻,摇头苦笑,“看来,老夫岂止是老了!心力和胆识,都照着替你出主意的那家伙,差了不止一筹半筹。他看得着实长远,这个法子表面上凶险,背后却藏着一个建立盖世奇功的机会。比夹在老夫和边令诚之间,安全得多,也快意得多!这厮,这厮…….”

    以封常清的心智,当然不难猜出是谁在背后替王洵捉刀。可此时此刻,他竟然说不清楚,自己到底该骂替王洵出主意的那个人,还是该感谢那个人。连连摇了几下头,才又叹气着道:“是老夫无能。太低估了边令诚的阴险。本以为,眼看着一场泼天大功摆在前面,他定然不会扯老夫的后腿。谁料此贼只要能给老夫添堵便好,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利害得失!牵连着你,也平白遭受这无妄之灾!嗨,老夫这节度使当的,可真他奶奶的窝囊!”

    “四叔不必因晚辈的遭遇而自责。晚辈之所以受到边令诚的关照,其实另有原因。”见封常清始终放不下自己被边令诚盯上的事情,王洵赶紧出言解释。

    “哦?”封常清的眉头一皱,迅速将心思从沮丧与自责中收了回来,“说说,到底是哪路神仙,手居然伸得如此之长?”

    “还不跟去年遭到哥舒翰追杀那次,属于同一档子事情!”轻轻摇了摇头,王洵的笑容好生落寞。“死了的人才能永远保住秘密。但皇家的脸面,却无论如何都丢不得!”

    “你说的是杨国忠。他不已经主动向老夫示好了么?”封常清又是一愣,信口追问。旋即,双眉高高地锁在了一起,“不是杨国忠,那厮虽然不见得有多光棍!然而此刻正有求于老夫,断不会为了你而轻易毁约。那么,此刻想要杀你灭口的,就另有其人了。想必跟边令诚还是一党?!那厮,那厮,居然是高力士!亏得老夫还把他当做个英雄!想不到也是个阴险歹毒的家伙!”。

    “他倒未必是阴险歹毒。只是在他眼里,晚辈不过一个蝼蚁之辈而。踩死了就踩死了,才不会当做多大个事情!”经历了这么多打击,王洵心中倒也有了几分明悟。笑了笑,低声补充。

    “这高力士!这高力士,唉!”封常清彻底没了脾气,拍打着面前桌案大声苦笑。“怪不得你想躲到万里之外去。如果被高力士盯上了,老夫也未必能护得住你。这都是他奶奶的什么鸟事!将士们不顾生死地浴血奋战,又他奶奶的是为了谁家?!呵呵,呵呵……”

    笑着笑着,他突然觉得胸闷气短,大声地咳嗽了起来。被西域风沙吹皱了的面孔猛然显露出一缕病态的殷红。

    令男儿最伤心的,莫过于自己倾尽全力捍卫着的东西,在背后轰然崩塌。什么千古明君,什么太平盛世,什么君臣相得,什么荣华富贵。刹那间,几乎全都在背后化作了一团烟云。原来人家根本不在乎?原来万里疆土,都比不上一个女人的两腿之间那短短两寸!

    “四叔不要多想,是晚辈运道太差而已!!”王洵走上前,轻轻替封常清敲打后背。他打击遭受得早,并且是循序渐进,所以心中并没有封常清此刻这么大的落差。“若不是您带领安西将士驻守在这里,玉门关以内,哪来的夜夜笙歌?况且陛下也不一定知道高力士等人的作为。若是某日重瞳亲照,说不定立刻会拨云见日!”

    最后一句话,已经纯属替封常清宽心了。大唐天子李隆基已经到了古稀之年,精力肯定会一天不如一天。而其又过于贪恋声色犬马,哪来的时间管国家大事?况且就算是高力士等人打着皇家的旗号胡作非为,天子并不知情。又是谁给了太监们这么大的权力?不通军务,却可以轻而易举地令整支安西大军半步前进不得!白白葬送了眼前大好局势?”

    “你倒是想得开?!”到底是一方节度,很快,封常清便从失望地阴影中走了出来,笑着数落。

    “想不开又能怎样?晚辈毕竟还是大唐子民,总不能刺了陷害我的人,然后去做山大王?!”王洵笑了笑,实话实说。“因此晚辈现在谁也不敢怪。只怪自己过于渺小,所以才不被他们当人看待。哪天晚辈也能像封四叔这般,手握重兵,雄踞一方了。想必别人再想加害于我,也得仔细掂量掂量!”

    “话是这么个理儿,不过…..”封常清先是点头,然后轻轻摇头。总觉得像王洵这般年纪,还是不要对现实太悲观为好。“不过,这一切都是你自己瞎猜的,并无真凭实据。此刻大唐恰逢五百年来难得一见的盛世,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就算不是为了朝廷,也应该好好珍惜一番。”

    话说到一半儿,他自己也觉得此语很没有说服力。摇了摇头,又笑着补充道:“出使岭西诸国的事情,老夫会立刻着手替你安排。朝廷本来就授予了老夫临时决断之权,让你半途中做个使节,也不算违背制度。相关手续文凭,就按你说得,先拿赝品对付一份儿。真的那份在你出发之后,很快就能悄悄地补齐,并且能在礼部留下备案。只是此事不宜声张,免得边令诚那老贼得到消息,又故意在背地里给你使绊子!”

    “晚辈省得!”王洵笑着向封常清拱手致谢,“晚辈跟薛大人说好了,打着护送他回长安的旗号,先往东边走一段。待到了无人之处,再悄悄地扮作商队,掉头向西。”

    “这倒是个稳妥的办法!”封常清点点头,有些形神俱疲。刚才的某一个瞬间,他自己心中几乎一片死灰。然而毕竟已经为了一个信念奋斗了大半辈子,不是轻易就能放得下。所以还不如装作一切都没看到,反而能活得更轻松,惬意。

    倘若真的能够醉生梦死的话,其实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第四章 社鼠 (七 上)

    第四章 社鼠 (七 上)

    “那晚辈就下去收拾东西了。四叔也早点儿歇息吧。有些事情,其实没必要放在心上。大食人兵马已经被咱们打残废了。即便多给他们几个月时间休整,也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见封常清始终提不起什么精神来,王洵心里不觉有些担忧。相识这么久了,这个身量不高,肩膀却如同山岩般结实的始终给他一种挺拔可靠之感。仿佛天塌下来,此人都能用脊梁骨顶住。然而今天,这种沉稳厚重的感觉却突然消失了,待之的是一种无法驱离的软弱与颓废。

    “你先别忙着离开。老夫还有些话要跟你交代!”封常清的语气突然变得有些急切,微微向前抬了下身子,随后又迅速坐了回去。

    “四叔请讲!”王洵又向前挪了半步,将二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些,笑着请教。

    “嗯!”封常清低声沉吟,紧跟着用手轻轻挤压自己的额头。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突然间忘记了该从哪里开始一般。想了好一阵儿,才笑了笑,低声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些捕风捉影的东西。你还没吃晚饭吧!干脆留下来陪我老头子喝两杯,如何?”

    “晚辈求之不得!”王洵楞了楞,年青的脸上立刻堆满了欢喜的笑容。倒不是因为觉得跟封常清一道吃饭有多荣幸,而是自打到了安西以来,他与封常清之间便多了一重上司和属下的关系。平素虽然不曾刻意相互回避,但能够接触的机会也不太多。更甭说像当年在长安时一样,单独受到老人的淳淳教诲了!

    见到王洵脸上那毫无修饰的喜悦,封常清的脸色也是一亮,笑了笑,低声数落,“不就是几杯酒么?军中平素又不禁止你们喝,只是有个节制就行了。”

    “这不是马上要跟四叔分开了么?”王洵抓了抓自己的脖颈,笑着给自己找借口。

    “行了!”封常清轻轻摆手,随即将目光转向门口,“来人,吩咐厨房,烤一头狍子来,将小勃律国主送给老夫那几桶弗林人酿的葡萄酒也拿上来!老夫今天要好好跟自家子侄叙叙旧!非重大军情,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诺!”亲卫们答应一声,小跑着去准备。不一会儿,便用一个硕大的银盘,端上一整只热气腾腾的烤狍子。

    夏末本不是吃烤肉的季节,但行伍之人,本来也没什么讲究。况且在这儿远离中原的边陲之地,非但菜肴极为稀缺,连各色香料和调味品都非常难以凑齐。故而用当地炭火烤当地野味,反而成了一道合口的珍馐。

    自有人拿来西域诸国进献的白玉琉璃杯,分别在王洵和封常清面前的矮几上摆好。然后抬起一个硕大的木桶,慢慢将两个夜光杯斟满。猩红的酒浆被冷冰冰白玉一衬,立刻显出几分炽热来,仿佛两杯流动的血,在不羁的心里缓缓激荡。

    “干了!”封常清自己先举起夜光杯,一口闷了下去。

    “好!”知道对方不喜欢拘泥小节之人,王洵痛快地将面前的酒盏举起,仰着头一饮而尽。

    “好!再来!”封常清用随身小刀割了一大块肉吃了,随即将侍卫们刚刚替自己倒满的第二杯酒举起,再度一饮而尽。

    王洵本来就喜欢喝上一点,此刻又是长辈所赐,岂能不从。也学着封常清的模样举起第二杯葡萄酒,咕咚咕咚灌了下去。

    弗林人酿的葡萄酒不同与西域,亦不同于中原,甜味寡淡而酸涩之味甚重。配着肉食饮起来,却能极大程度化解脂肪的油腻。清爽之余,还在人唇齿之间暗留一股辛甘。这股辛甘之味,虽然不像中原酒水那般凛冽,却是盘旋在哽嗓之下,肚腹之上,久久不散。就好像里边点燃了一团火,要把所有男儿豪情都是烧起来,烧成灰,然后变成一粒粒琉璃,撒进西域那苍凉的瀚海里。

    叔侄二人一口酒,一口肉,很快就喝了个眼花耳热。待肚子里的烈焰烧得差不多了,封常清抓起随从递上来的湿缣布,信手在上面蹭了几下,然后带着几分醉意问道:“说实话,你小子是不是觉得四叔已经护不住你了?”

    同样的问题,王洵先前已经回答过一次。此刻当然不能出尔反尔,赶紧将手中酒盏放下,笑着解释道:“哪能呢?是四叔自己想歪了。那姓边的手中没有一兵一卒,我还会担心四叔应付不了他?! 只是不甘心让那假冒的大食使者就这样占了咱们安西军的便宜。同时也想自己出去见见世面!”

    封常清只是苦笑,不拆穿王洵,也不表示自己相信。待后者将话全部说完了,摇摇头,叹息着道:“其实你离开得对。若是留在军中,老夫的确很难护住你了!”

    “四叔!”王洵楞了楞,没想到自己几句大实话,会让封常清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四叔又吓唬我。这安西军,还不是您老的一亩三分地么?姓边的再有心机,也不过使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招罢了。真的把您老逼急了,只要一拍桌子,保准吓得他屁滚尿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封常清放声大笑。不知道是因为王洵的话感到开心,还是觉得失落。“老夫,老夫,想不到老夫在你眼里,还真这么有本事!老夫,老夫……”

    他突然又开始大声咳嗽了起来,亲信们赶紧上去帮忙顺气,却被他直接用手拨了个东倒西歪,“滚远边上呆着去,老夫还没到要死的时候呢。来,喝酒,喝酒,咱们再干一杯!”

    有人拼命向王洵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再接封常清的茬儿。然而封常清根本不管王洵这边肯不肯陪不陪着自己,很快又是一杯落肚。将酒喝尽了,他的咳嗽声也停住了。长舒了口气,大声命令,“倒酒,要么就滚出去,老夫自己给自己倒!”

    左右亲信不敢违拗,只好虚虚地给他又倒上了半杯。封常清将夜光杯握在手里一边把玩,一边低声吟诵,“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明允,你知道后边两句是什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