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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57节

      “轰”地一声,有个炸雷直接砸进了王洵的心底,溅起一团火焰。他再也不敢笑对方幼稚了。坐在酒桌前,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慢慢将面前的酒碗喝干,然后笑着回应道:“我不能答应你。我养好了伤,就会离开这儿!根本不可能留下!”

    “为什么?”这回,轮到石怀义发问了。只是不像刚才王洵那种慢声细语,而是用手将面前桌子拍得啪啪作响。

    帐篷中的酒客们又朝这里看了几眼,笑了笑,纷纷开始结账走人。年青男子为了女孩子喝酒打架,在楼兰部落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况且那个身上带着伤的汉家伢子,肯定不是小石头的对手。对此,他们深信不疑。

    “我是大唐军官,军令在身,你懂不懂啊!”王洵又笑又气,索性主动把话挑明。“根本不可能留下。并且未经许可在队伍中携带女人的话,按军律,会被斩首示众!”

    这个答案,应该够清楚了。但石怀义压根儿不信。“骗人!我早就知道了。哥舒翰是奉了你们大唐长老的命令,才派人假扮强盗要杀光你们。你们根本没地方可去,一出大漠,肯定会死!”

    “大唐不止有一位长老!”王洵又给自己倒了碗酒,慢慢喝了下去。楼兰人的酒是用野果酿造的,不算很烈,但下肚后却如刀子般扎得人心里生疼生疼。“也不止哥舒翰一位将军。我负责押运的这批辎重,是送到疏勒城,给封常清将军的。他跟哥舒翰不是一路!可以直接写信给大唐的皇上,替我们鸣冤。皇上,也就是整个大唐的族长!长老犯了错,上面还有族长管着他。”

    这个浅显的讲解,石守义很容易便听明白了。但是,他却依旧不想让自己的“伟大”半途而废,“如果大唐的皇上,也偏袒长老呢?”

    这一点,王洵倒没仔细想过。几天来,支撑他离开的动力,就是相信奸臣杨国忠不可能永远一手遮天。只要自己想办法将杨国忠想掩饰的秘密,以及哥舒翰派人假冒强盗攻击官军的真相揭开,这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肯定会身败名裂!

    “那你岂不是还要被砍头?被哥舒翰杀掉的弟兄们也白死了?”石怀义的疑问宛若重锤,下下敲在他的心口。

    “不会白死!”一股酒意,直接涌上王洵的头顶,“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开。我答应过弟兄们,一定走出这片大漠!”他记不清楚自己当晚说没说过类似的话,但心里却认为自己肯定答应过。“我答应过他们”带着几分酒意,他大声补充,“答应过他们,总有一天要带着他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无论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我答应过,就不会说了不算!”

    注1:在唐代,粟特人已经开始使用汉字,并且大部分拥有汉姓。借助中原重农抑商的便利,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个民族消失于宋末元初,蒙古帝国西征期间。

    注2:白濑人,又叫白兰人。生活在青藏高原边缘的一个游牧民族,被吐蕃所灭。

    第四章 楼兰 (四 下)

    第四章 楼兰 (四 下)

    半夜醒来,王洵觉得头像裂开了一样疼。

    他居然喝多了。很多年未曾尝过醉酒是什么自滋味的他居然被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半大孩子给放翻了!

    但没什么好丢人的。这顿酒喝得着实痛快。具体怎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王洵已经彻底记不得了。但是,他却记得自己跟石怀义两个说了很多话,从小时候翻自己家墙头被树枝挂破了屁股,到在街上迷了路一个人哭着回家;从喜欢某个女孩子喜欢得说不出话,到被恶狗追出半里多地,你一句我一句,林林总总,尽是是少年时发生荒唐事。

    他们都很年青,他们的心都还没被世间污浊给填满。所以他们可以轻松地对自己过去的那个傻傻影子笑一笑,充满怜惜。他们以后可能还会犯错,今天做过的事情,日后回过头来看,可能还是一场笑话。但他们真真切切地年青过,无怨无悔。

    已经到了仲冬下旬,月亮只剩一个小牙。星斗却愈发明亮。冰冷的星光穿破山谷中的雾气,顺着窗子边缘的缝隙透进来,照亮人的眼睛。

    傍晚喝酒时,石怀义的眼神也如星光般明澈。王洵记得当时自己恰好提到了故乡长安,

    石怀义眼中立刻充满了向往。从没见过比玉门关繁华所在的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东西长达十九里半,南北宽到十七里的巨城,将恢弘成什么样子。亦无法想象,一个人口超过五十万大城市,将会何等的繁荣。最最无法象的是,在这座城市里,楼兰人信仰的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天竺人信仰的佛陀和大食人信奉的真主,居然可以同时享受信徒的供奉,并且彼此相安无事。要知道,换了在西域任何一个部落里,如果同时出现了两个神明,结果必然是一场血淋淋的厮杀,直到其中一方的信徒完全死光为止。

    当石怀义说起楼兰的故事,王洵也听得两眼放光。这个部族的历史居然可以上推到先秦,曾经被月氏所灭,被匈奴所破,被大汉所败,但却始终没像其他西域部族一样被漫长的岁月所淹没。从汉到唐,数百年间,只要一寻找到机会,楼兰人就会试图建立起自己的国度。即便为了一瞬间的辉煌耗尽了百余年积累的全部力量,也在所不惜。

    据石怀义所说,楼兰人最近一次差一点梦想成真的时刻,是一百余年前。当时侯君集领兵伐高昌,楼兰人出兵一千五百为前驱,带领唐军穿越大漠,直抵高昌城下。过后,侯君集论功行赏,曾经上奏大唐天子,请朝廷赐予当时的楼兰族长王爵。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赏赐却始终没能落到实处。随后西域的突厥人降而复叛,隔断西域与中原的交通,楼兰人也遭受池鱼之殃,被大唐视作了反复无常的异类。直到现在,也没能重新与朝廷恢复联系。

    “想必是因为侯将军杀戮过重吧!所以朝廷驳回了所有赏赐要求!”尽管心里对现在的朝廷很失望,王洵还是本能地替大唐辩解。

    “杀戮过重?高昌人发现唐军突然出现在城外,吓得根本没敢抵抗就投了降,怎么可能杀戮过重?”对于王洵的解释,石怀义根本无法相信。

    “我说的不是当时,是过后。班师时,侯君集把一百多万高昌俘虏,都活埋在了沙漠当中了!”王洵想了想,大声补充。

    “一百多万?”石怀义的鼻子几乎和眉毛拧到了一起,“你听谁瞎说的。如果高昌国有一百万人,还能那么轻松被侯将军给灭掉?”

    “这个?”想起当时的尴尬,王洵就觉得脸红。既然要穿过大漠,唐军人数不可能太多。而高昌若是个人口百万的大国,怎么凑也能凑出三、四万守军来。三、四万枕戈待旦的守军对着远道而来,满脸疲惫的敌人会不战而降?好像古往今来都没有过类似先例!

    有关杀俘的传说,居然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躺在毡塌之上,对着西域荒野特有的星光,王洵好生为自己的无知而感到惭愧。他知道这不能完全怪向导老岳信口开河。他自己在长安城时,所听闻到的,有关侯君集的故事,也都与贪婪、残暴、不知进退有关。甚至有传闻说,早在侯君集没当上一方主帅之前,李靖就预料到了此人今后会造反。并且向太宗陛下预警。可惜太宗陛下没有相信李靖的先见之明。(注1)

    这些荒诞不经的传说到底是怎么来的?如果是在一年之前,王洵肯定会毫不犹豫将责任都归结为“世人无知,以讹传讹”。而现在,他却根据一年来自己亲身所见所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很多事情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正所谓风起萍末,很多流言既然能广泛传播,背后肯定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暗中推动。是因为侯君集战功过于显赫,引起了同僚的嫉妒?是因为侯君集在太子之争中站错了队?还是因为侯君集不小心得罪了某个大人物?林林总总,都有可能。反正具王洵所知,侯君集从西域班师之后便稀里糊涂获罪入狱,根本没得到任何赏赐。随后没几年,就因“谋反罪”被杀,彻底身败名裂。(注2)

    好在当时石怀义也喝多了,没有趁机刨根究底。反而又设身处地地替王洵的前程担忧起来。他认为,有功不赏,没有过错却稀里糊涂要被杀,这样的朝廷,不保也罢。王洵却坚持强调,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自己答应了要带弟兄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就一定做到,否则,死后灵魂都不得安生。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星光下,王洵翻了个身,带着几分醉意回味。石怀义能为其部族舍弃一切,自己同样也能做到。身为大唐男儿,无论如何不能被一个楼兰毛孩子比下去。

    “可长老们都以为你会留下来!如果你贸然提出要走,他们肯定很震惊!”石怀义当时的话,又回荡在了王洵耳边。这个楼兰少年很单纯,单纯得像阿尔金山上的千年冰峰一样,可以照见人心里的阴影。见王洵坚持选择,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开始替对方考虑如何才能通过部族长老那一关。

    “你们部落不是有规矩么?截住商队之后,只留下货物的两成!不伤害人命?”对于如何才能平安脱身,王洵也没有太大把握。索性先在石怀义这里探探底,看看楼兰人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石怀义当时的脸色很有趣,既舍不得已经到手的军械,又不愿让自己的族人因为违背承诺而蒙羞。皱着眉头冥思苦想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辩解道:“那是对商贩的规矩。你们,你们可是官军!”

    “咱们双方当时交手了么?”借着几分醉意,王洵先在石怀义身上演练自己将来面对楼兰族长的说辞。“这批辎重是安西军的。我们只是负责护送。所以不能算做官军。只能算作一群送货的镖师。如果不是相信你们部落的信誉的话,当时我们肯定会抵抗,抵抗到底!”

    “当时你们已经没有力气再战了!”

    “若不是你们一直等到我们跟河西贼拼得两败俱伤时才露头,我们怎么会没有力气?”

    论口才,石怀义无论如何也不是王洵的对手。才辩了几句,便悻悻地败下阵来。知道楼兰人当时的算计已经被王洵看穿,这个直爽的年青人脸上有些挂不住。犹豫了片刻,低声承诺,“你的话,我可以帮你递到康老那。至于族长他答应不答应你带着辎重离开,我可管不了!”

    “如果你能在康老面前替我分辨几句,那再好不过了!”虽然喝了很多酒,王洵当时却记得敲砖钉角。“这个人情,做哥哥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也不用记一辈子。你答应帮我做一件事情就行了!”记忆中,小石头的眼睛里好像又带上了几分伤感。这个多愁善感的小家伙,心智远不及其面孔成熟。

    “行!”难得在楼兰部落里攀上这么一个强援,王洵没口子答应。

    “一言既出!”石怀义伸出手,用刚刚学会的词语说道。

    “驷马难追!”王洵笑着举手相击。在半空中发出一声“啪”的脆响。

    “驷马难追!”轻轻重复了一句,借着帘外透进来的星光,王洵再度细看自己的手掌。他知道自己当时利用了小石头的单纯,心里隐约觉得有些愧疚。那小家伙,学会了豪饮,却没学会大人们在酒桌上“做文章”的本事。猛然间,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小石头今天为什么要拉自己喝酒呢?难道不是为了小洛么?可自己主动宣布要离开了,岂不正合了姓石的那小子的心意?!

    奶奶的,我可能是上了那小子的当!

    更多的星光从帘外渗进来,照在王洵年青的面孔上。刹那间,笑容涌了满脸。

    注1:参见新唐书。唐太宗让李靖教授侯君集兵法,侯君集对太宗说:“靖且反,兵之隐微,不以示臣。”唐太宗又问李靖,李靖说:“方中原无事,臣之所教,足以制四夷,而求尽臣术,此君集欲反耳。”

    注2史载,侯君集破高昌,没等班师便被弹劾贪污俘获物,胡乱委派官职等多项罪名。随后入狱。后来虽然被释放,却功过相抵。没有因为灭敌一国而得到赏赐。

    第四章 楼兰 (五 上)

    第四章 楼兰 (五 上)

    接下来几天,王洵都在忐忑不安中渡过。

    自己无意留下的消息已经透过石怀义的嘴转达给楼兰人的部落长老了。但长老们会不会恼羞成怒还属未知数。毕竟眼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除了指望沙盗们那虚无缥缈的只取货物两成的规矩外,此刻王洵几乎别无所凭。

    然而规矩定下来就是为了被践踏的。如果皇帝陛下讲规矩,就不会把自己的儿媳接进皇宫,册封为贵妃。如果贵妃娘娘讲规矩,就不会一边跟皇帝陛下共谱霓裳羽衣之曲,一边跟她的前夫寿王殿下藕断丝连。如果贵妃娘娘的哥哥杨国忠讲规矩,就不会为了保全妹妹的秘密,指使哥舒翰将军杀人灭口。如果哥舒翰大将军讲规矩,就不会命令麾下心腹假扮沙盗,企图将四百多名无辜者悄无声息地消灭于大漠之中。

    “礼失而求于野!”上位者们都把规则与法度视作无物了,却指望强盗遵守其传统,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虽然每次笑起来,王洵身上的伤口都一抽一抽的疼。

    等待的日子很难熬。

    好在每天还可以见到精灵古怪的小洛。每天还可以跟她东拉西扯,看到她脸上如春花般绽放的笑容。

    自从跟石怀义把话挑明了之后,王洵反而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障碍。该待之以礼时待之以礼,该嘴巴上大占便宜时就大占便宜。反正小洛姑娘从来也不着恼,气到极处,顶多也就是挥着拳头砸上几下。对于在白马堡中已经把筋骨练得像石块一样结实的王洵来说,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异于按摩。砸得越用力,浑身上下越舒服。

    在别人眼里,这个变化带来的效果则与王洵的本意截然想反。

    他跟石怀义二人拼酒,拼得两败俱伤场景被很多人都看见了。而二人当日说过的话又不可能一遍遍重复给别人听。所以山谷里的年青人们很快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两大派。一派以楼兰族的少年为主,对外边来的那个妄想采摘本部族最娇艳雪莲花的家伙同仇敌忾。另外一派则以飞龙禁卫、民壮为主,把王洵能不能最终击败石怀义抱得美人归,视作了大伙整体的荣誉。至于方子陵、康成宗、窟米和清等小洛姑娘的仰慕者,则不分族别地被王洵和石怀义的拥趸者们集体忽略,根本不被认为有入围的希望。

    对于这股悄然涌起的暗流,起初王洵并没十分在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等到自己离开的那一刻,一切必然真相大白。然而,很快他就发现,暗流在迅速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几个有手艺在身的民壮和禁卫如今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受欢迎了,没事老找借口往大伙宿营地这边跑的楼兰年青人也越来越少。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误会,几个年青的飞龙禁卫竟然还和居住在营地附近的楼兰人打了一架。虽然冲突迅速就被双方的长者制止,但宾主之间先前那种融融洽洽的氛围却明显不复存在。

    除非你放老子走,否则老子肯定想办法将此地搅个底朝天。正当王洵一边下着狠心,偷偷火上浇油。一边仔细计算着惹事的分寸,以免楼兰长老们狗急跳墙之际,石怀义终于送来了一个好消息,族长康老于百忙之中抽出了一点儿时间,准备在明天下午未时整,请校尉大人前去山谷中央的金帐饮茶。

    “长者赐,不敢辞!”冲着石怀义挤挤眼睛,王洵文绉绉掉了一句书袋。到现在为止,他依旧无法确定前几天在酒桌上,自己是否上了对方的一个大当。不过一切已经都不重要了,部落内肆意奔涌的暗流,足够令楼兰族的那些长老们仔细考虑一下,继续强行留客将会造成什么后果。

    也不知道到底听明白了没有,石怀义笑了笑,转身跳上了原本属于王洵的坐骑。“康老一直很看重你!”离开之前,他微笑着补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青人!他汉话说得很好,估计你的意思他全懂!”

    ‘懂就好!’王洵心中腹诽。光脚不怕穿鞋的。已经一无所有了,就不怕再失去什么。大不了老子孑然一身离开,只要活着到达疏勒,周老虎他们自然能想办法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人心中一旦存了豁出去的心思,便很容易做到不卑不亢。第二天下午,王洵刻意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武官常服,将去年因为参与剿灭王鉷父子谋反一案而获得的鱼袋挂在腰间,施施然走向了座落于山谷正中央的金帐。

    所谓金帐,只是西域各部族对于议事厅的习惯称谓,并非帐篷顶以黄金装饰,也非一个单独的金黄色帐篷。它其实是由几个独立毡帐组成的帐篷群,被一圈木栅栏围在中间。远远看去,就像一堆雨后拱出草地的大蘑菇!而在帐篷群的内部,则又根据每个帐篷的方位和大小,被划分出各种独立的功能。中央最大的一个,用于点兵、发布长老们的决议、当众处理涉及到全族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等。旁边几个小帐篷,是长老们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处理日常公务之用。而在帐篷群的西北角,则为族长大人“皇宫”,寻常人轻易不可入内打扰。

    楼兰人对长老很尊敬,但在金帐周围执勤的武士却寥寥无几。如果随身携带着那把怪异的链子锤,王洵甚至相信自己可以直接闯进去,抢在楼兰人没做出正确反应之前,把金帐中的几大长老一锅端掉。当然,这只是他在心中临时涌起的一个臆想,不到万不得已,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在栅栏门口,有个脸上长着红疙瘩的年青部族武士迎了上来,将他直接引向帐篷群中最尊贵的那个位置,“康老在里边等你。他耳朵不太好,你说话的声音尽量高一些!”

    “知道了!”王洵理了一下思路,举步入内。帐篷里的味道很怪异,好像皮革发了霉,又像有人三伏天连续半个月没有洗澡。这让曾经锦衣玉食的王洵很难适应,强忍了好半天,才抑制住了转身退出帐外的冲动。当被熏出来的眼泪擦干净后,他于一堆羊皮卷之后找到了一个顶着花白头发的脑袋,很乱,盖在头发下的面孔皱得像块干橘子皮。

    “坐吧!”花白头发向面前的狼皮褥子上指了指,低声命令。

    “见过族长。晚辈王洵,代麾下兄弟多谢族长这些天来的收留之恩!”王洵笑着拱了拱手,然后缓缓坐了下去。

    鼻孔和眼睛的感觉愈发难受,显然,所有怪味都来自花白头发面前的那堆羊皮卷。可此间主人却浑然不觉,眼睛兀自盯着其中一块展开的陈年老羊皮,信口命令:“在你左手边上有个茶壶,里边是新烧的奶茶。茶碗在你右手旁边的架子上。自己倒,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就招呼你!”

    “嗯!”王洵答应了一声,强迫着自己去适应。奶茶的味道依旧很冲,此外,铜制茶碗好像洗得也不怎么干净。在摆放茶碗的木架边缘,拴着一根黑漆漆看不出什么材料搓成的绳子,另一端系着块油汪汪的鹿皮。估计平素用以充当擦茶碗的抹布,同样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来。

    不想一句话还没谈,就给此间主人留下坏印象。他只好忍住心头烦恶,给自己倒了一盏奶茶。一边慢慢往嘴唇上蹭,一边抬头四下打量帐篷里的陈设。

    很简单,简单到了几乎寒酸的地步。除了挂在帐壁上的两把横刀,和摆在客位附近的一把铜制茶壶、几个茶碗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即便王洵家喂马的杂役,屋子中陈设都比这奢华。可此间主人丝毫没有丢脸的觉悟,居然一边看着羊皮卷,一边笑嘻嘻地炫耀:“茶还不错吧。是我特意让他们从库房里找出来的上等砖。卖到白衣大食那边,能值半盒珠子呢!”(注1)

    半盒珠子?王洵下意思地看了眼碗里的茶汤。虽然加了很多奶,茶汤依旧呈现黑褐色。显然,这不是上等茶叶应有的颜色。在王洵记忆里,即便长安街头最便宜的茶馆,恐怕都不会熬出这种茶汤待客。就这种质地的东西也能换半盒珠子?那长安人富贵人家日常所饮之物,岂不都是价值连城?!

    仿佛为了迎合他的想法,花白头发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如果在长安,这种货色恐怕只能用来饮驴!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当地人弃之若弊履,千里之外却可能视之为奇珍。这世道本来就如此。你说,是不是?”

    注1:古书上有“白衣大食”、“黑衣大食”和“绿衣大食”之称。具体将建都伊拉克以黑旗为标志的巴格达哈里国家发称做“黑衣大食”; 将在突尼斯一带建立的哈里发国家称为“绿衣大食”;将建都叙利亚的以白旗为标志的瓦哈里发国家称“白衣大食”。

    第四章 楼兰 (五 下)

    第四章 楼兰 (五 下)

    王洵心中陡然一凛。老家伙话里有话,很明显是在提醒,自己麾下这伙人也就在楼兰部落里“物以稀为贵”,若是执意回到大唐,肯定还是一伙弃子。

    这些道理,王洵也曾想过。但是他无法放弃作为一个唐人的荣耀。虽然在这支队伍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已经被高官们像扔垃圾一样抛弃了。但一代又一代,祖辈父辈已经将“大唐”二字深切地刻入了他的灵魂,纵然漂泊致死,面孔也要执拗地转向故乡。

    老郑、小赵,还有一个个他记不住名字的飞龙禁卫,在那个血与火之夜,最后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转头,用身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将头转向长安。人回不去了,魂魄也要飘回去。

    每当想起这一幕,王洵的身体就开始发抖。尽量缓和了一下情绪,他笑了笑,低声回应:“族长大人之言,乍听的确很有道理。但茶叶这东西在西域之所以贵,就是因为它只能长在中原。若是因为想喝新茶,就把茶树强行移到西域来。即便是种在温泉旁,施最好的肥,日日用甘露浇灌它,恐怕也无法令它成活!”

    “嗯?”花白头发从羊皮纸上抬起头,快速看了王洵,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道理很简单。天生万物,早就给它安排好了存活之地。”王洵笑着颔首,目光与对方的目光相接,眼睛里充满了坦诚,“根本非人力所能勉强。西域的良马,眠沙卧雪,冬天里只能啃食草根,却不会生病。若是运到长江以南去繁衍,那里倒四季如春,有的是新鲜嫩草可以吃,反而没几天就病死了!还不如就让它们无拘无束在大漠上跑着!”

    “哦?”花白头发眼里的惊奇之意更盛。“这些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老夫怎么没听人说过!”

    你分明是故意装傻!王洵暗自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平和的笑容,“族长大人每天要处理一大堆的公务,自然无暇涉猎这些琐事。而晚辈的家中,恰恰开了几个铺子。东南西北的货物,每样几乎都能走一部分。晚辈在旁边看着,天长日久,也就多少了解到一些!”

    “噢!”花白头发点点头,毫不客气地顺着王洵铺好的坡往下滑,“怪不得你说起来头头是道。可你不是世袭的子爵么?怎么也操起了贱役!”

    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王洵听得出来,却无法硬往回扭。大度地笑了笑,低声回应,“京师乃世间最繁华所在,天下人无不向往之。因此什么东西都贵。如果晚辈家中不做些生意的话,光凭着祖上挣下的那些田产,早就要入不敷出了!”

    “那你还对长安恋恋不舍!”花白头发迅速在王洵的话里抓到了一个破绽,大笑着追问。

    因为早就有所准备,王洵的回应非常迅速,“故土难离,乃人之常情。如果我邀请小石头离开部落到长安去住,即便给他大房子,让他天天都锦衣玉食,恐怕他也舍不得离开这儿吧!”

    “倒也是!”花白头发再度被王洵给挤兑住了,咧了咧嘴,喃喃地回应。

    “所以晚辈不敢继续叨扰楼兰朋友,准备尽早带着弟兄们离开。相救之恩,晚辈没齿难忘,日后若是有机会.......”抓住这个难得的好时机,王洵将早就在心里演练过了一千遍的说辞娓娓道来。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花白头发又将头扎进了羊皮堆中,对王洵的侃侃而谈充耳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