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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5节

      “行了,老路,你当那姓王的小侯爷是傻子么!”同桌一道就着半碟子盐渍黄豆下酒的同伴摇摇头,撇着嘴打断,“人家早就做好了准备。我听说......”把手掩在嘴边上,此人故作神秘,“那姓王在给白行首赎身的当天,就把卖身契还了她。还找了万年县衙门疏通关系,给她在长安城里单独立了户。眼下,人家纳的是良家妇女,可不是什么艳压群芳的歌姬!”

    “那,那岂不是要花很多钱!”刚才还满脸不平的老路立刻放下酒盏,瞪圆了眼睛追问。“老仁,你从哪听来的?要是白行首突然变了卦,他岂不是人财两空?”

    “当然不会太少!”透漏消息的老仁将碟子中的黄豆向自己这边分了一大半儿,洋洋得意地继续,“我五舅三姨夫就在万年县当差,据他说,光是给白行首赎身,姓王的就出了这个价.....”

    “五十吊!嘶,他可真舍得花钱!”盯着对面竖起的五根手指,老路倒吸一口冷气,压根儿没注意到同伴又多占了自己二十粒腌黄豆的便宜。

    “五十,你当白行首是斜对门的小红么?”酒鬼老仁满脸鄙夷,好像在看着一个白痴,“五千!这还不算给对方添脂粉和买衣裳的钱。再加上给衙门里塞的红包,少说也得万吊以上!”

    “这败家子!”老路又一巴掌拍在桌案上,把几个空盘子拍得上下直跳。

    “要么怎么说富不过三代呢,就照这个糟蹋法.....”趁着老路沉浸在愤怒当中,透漏消息的同伴老仁赶紧将盘子里的黄豆往自己嘴里捡。

    旁边桌子上的几个酒客显然也听见了,带着几分醉意一同谴责败家子王洵,“吁!祖宗褴褛筚路聚之,子孙金沙珠砾败之。上位者若不幡然醒悟,我大唐恐怕......”

    正搜肠刮肚地忧国忧民,靠近窗口处突然传来一声怒喝,“呸!你们几个活该落榜一辈子的酸丁,人家娶自己的媳妇,花自己的钱,是人家的事情。与你们几个酸丁何干?有种躲在角落里乱嚼舌头,怎不见你们到衙门口为民请命去!”

    “你这......”几个头戴布冠的读书人立刻拍案而起,对着说话的壮汉怒目而视。看看对方不低于九尺的身板,和此人旁边穿了一身宫廷侍卫服色的同伴,满肚子火气立刻又烟消云散。

    “怎么,雷某说错了你等?枉自读了一肚子书,不想想怎么为国尽力,却总盯着别人裤裆底下做文章。还好意思说是自己圣人门下!我要是你等,早尿一泡尿把自己给淹死了!”越看几个读书人越不顺眼,壮汉继续破口大骂。

    有道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壮汉旁边还坐着个太子府的锦衣卫士?读书人们不愿跟此类“俗物”计较,摇了摇头,叫来跑堂伙计,将没吃完的剩菜打了包,陆续结账离开。

    望着一干无聊的酸丁去远,雷万春用手指敲了敲桌案,对着陪自己喝酒的马方抱怨道,“明允这小子,越来越不像话了。娶了白行首过门,也不说请大伙喝杯水酒!难道还怕我等出不起礼钱?”

    “明允这时恐怕自己在家抓脑袋呢!”马方笑了笑,偷偷跟雷万春解释,“师父你千万别怪他。据我所知,他在家,向来自己做不了主!白行首虽然倾国倾城,毕竟担了个歌姬的名头。而崇仁坊那边,住的又全是开国勋贵之后。即便他先想办法给白行首单独立了户,身份差距这道坎儿,恐怕也不是简单能对付过去的!”

    “怎么?那婆娘......”雷万春又轻轻叩了下桌案,满脸怒气。转念想到云姨曾经对自己的好朋友张巡有恩,语气迅速软了下去,“那云姨娘我也见过,不是个不讲道理的长辈。她既然把明允视若己出......”

    “越是视若己出,恐怕越管得严!”经过了白马堡和太子府两个地方的历练,小马方非但人长高了不少,心思也成熟了许多。“明允将来不走仕途则已。如果想走仕途,名声就非常重要。如今他没娶妻,先纳妾,虽然想办法免除了官府的麻烦,但门当户对的人家,谁还肯把女儿嫁给他?他上面又没有什么过硬的长辈,缺了联姻这层关系,无形中就少了一个强援。眼下只做个小小校尉还可以,假若再往上走,被御史台那帮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盯上后,恐怕要死死揪住不放!”

    “那帮家伙管得可真叫宽!”雷万春继续愤然拍案,却清楚马方说话是事实。全大唐的官位就这么多,勋贵世家占掉其中一大半,皇亲国戚占掉其中四分之一,。剩下的四分之一,才是留给历届科举出身的读书人,地方举荐的名士,还有走终南捷径的隐贤们分得,显然僧多粥少!所以官场中越往上走,倾轧也就越剧烈。任何名声履历上污点,哪怕是极不起眼,被竞争对手抓到后,也能做出一笔大文章来。当然,如果背后有李林甫、杨国忠这样的权臣撑腰另算!(注1)

    “何止管得宽!”提起御史台,马方就一肚子不满。“那帮家伙,就靠给人挑毛病吃饭。连太子府去年冬天多用了几车竹炭,都能做出戒奢侈、戒淫逸的文章来!”

    雷万春听得直撇嘴。“这帮家伙!如果太子殿下算做喜好奢侈的话,那两位丞相往哪摆?!”

    鉴于前几代做太子者鲜有善终,当今太子李亨为人一向低调。平素深居简出,非重大场合时上街只乘两辆朱漆车,带五六个随从。比起动辄前呼后拥到骊山洗温泉的皇帝陛下,和出入皆有银装车队开路的李林甫、杨国忠,简直可以用寒酸二字来形容。而御史们偏偏不敢找李林甫和杨国忠等人的麻烦,反而揪住太子府多用了几车竹炭取暖的小事儿做文章,这种欺软怕硬的行为,实在无法不让人觉得鄙夷。 马方摇了摇头,低声道:“如今这时代,怎可能有人肯做魏征第二?他们的算筹打得很精细!如果弹劾了李相和杨节度,恐怕第二天就得卷铺盖回家。唯独太子,虽然名为储君,却没任何实权。即便陛下百年之后,太子即位,恐怕也不好意思翻御史台的旧账!”

    对于这些官场上的鬼花样,雷万春素来不熟悉,听起来觉得很累,打了个哈欠,笑着道:“算了,反正老子这辈子做不了什么高官。犯不着看这帮家伙来气。说正事儿吧,你今天来找我,是不是刀法进境上又遇卡住了!”

    “师父说的极是!”马方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回应。

    “坐下,别动不动就作揖。老子就不是什么牌位?!”雷万春曾经是个无拘无束的大侠,对于世俗礼节向来不怎样在乎,最讨厌马方在自己面前循规蹈矩。“你学的那套刀法,原创者就是个惊世骇俗人物。如果你学不到他的为人和心胸,纵有进境,也难登堂入室!”

    “是!弟子尽量改!”虽然做了东宫侍卫之后,马方已经很少挨打。但父亲的影子却依旧印在他的身上。纵然刻意去反,一时半会儿却也改变不了。

    “算了,不跟你计较。”雷万春无奈,只好笑着作罢,“说罢,到底卡在什么地方了?是不是你小子最近又贪多求快,没学会走先想着跑!”

    “弟子可是每天都勤练不缀的!”闻听此言,马方大急,立刻红着脸替自己辩解,“这套刀谱,前半部分我翻来覆去练了好几个月,每一招的关键都能倒背下来。练熟之后,也能感觉到其中的道理。无非‘手疾眼快,料敌于先’八个字。但从第二十五招起,却是生涩异常,仿佛不是一个人所创,怎么练都找不到感觉!”

    “第二十五招?”雷万春抓起筷子,在半空中比比划划。好一会儿,才笑了笑,非常苦涩地说道:“这个,恐怕我也没办法帮你。这套刀法,记录了前朝一个名将毕生所得。但前半部分,是此人幼年跟随一隐士所学,带着几分轻松惬意。而后半部分,却是此人经历了一场国破家亡之恨后,自己所悟。刀意充满悲愤和失望,每一刀下去,都恨不得让对手碎成数块。你如此年纪,又没什么阅历,能悟到其中三味,才是怪事!”

    “啊!”马方登时满脸失望,“那,那我岂不是永远学不会了!”

    “有前半部分,足够你在军中打滚了。别贪多嚼不烂。”雷万春敲了对方一指头,笑着开解,“后半部分,要看机缘。不如先熟记在心里,日后慢慢再领悟。”

    “哦!”马方叹了口气,终是无法甘心。凭着雷万春所教的刀法,他现在于东宫六率中混得如鱼得水。很多比他资格老,背景深的侍卫,跟他比试过后,都对他深表叹服。但对于太子身边的几个顶尖高手,马方就只有仰视的份了。想要跟对方平辈论交,武艺在短时间内,非得要更上一层楼不可。

    “刀法这东西,跟手艺一样,也是活到老,学到老!”雷万春猜到了徒弟的心思,摇头而笑,“没有人是刚出道就天下无敌的,需要在实战中,把刀谱上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也能达到大成之境。即便刀法的原创者,跟你这般年纪时,据说也是稀松平常。但后来他东征西讨,斩将无数,刀法也就渐臻化境!”

    “斩将无数。是侯君集么?”马方毕竟年龄小,很快就从沮丧中走出,转而关心起刀法的来历。

    “侯君集乃一代名将,但跟此人比,还差了些!”雷万春摇头否认。

    “是王君廓!”马方眼神突然一亮,大声喊道。

    “此人纵横中原时,王君廓恐怕只能给他做马前一卒!”看了一眼马方,雷万春继续摇头。

    “那,那......”马方搜肠刮肚,在自己所熟悉的开国元勋中,无论如何找不到这么一号使刀的人物来。

    “你甭想了,书中没有!”雷万春笑了笑,低声补充。“你阿爷也许知道,但不会跟你说。这个人,就像李孝恭、徐世籍一样,本朝巴不得将他的功劳全夺了,按在别人头上!”

    “李孝恭,不是说,他是个太平王爷么?”马方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徐世籍因为受到其孙徐敬业的牵连,被武则天挖骨抛尸。其生前所立战功,大多也都被马屁文人硬挪给了同代名将。但李孝恭的事迹,马方就不太清楚了。只晓得此人是个高祖的侄儿,曾经领过几天兵而已。

    “本朝?”没有张巡这个诤友在身边,雷万春说话显然越来越肆无忌惮,“太宗可是亲自干涉过修史的。把隐太子和齐王的战功全一笔抹了。李孝恭若是太平王爷,那凌烟阁上其他人就都全是狗屎。一军主帅优柔寡断,懦弱无能,事事全靠李靖这个长史来安排,你信么?”

    这句话的确击中了很多主流说法的软肋。李靖被后世推崇备至,但其在开国之战中大部分功劳,却是在行军长史这个职位上立的。而他的顶头上司,恰恰正是李孝恭。想到这层,马方哑然失笑,“真过分。他们怎么能这样?那刀谱的主人,岂不是跟李孝恭齐名的英雄?”

    “至少不比李孝恭差!”雷万春端起酒盏,轻轻抿了一口。正想把刀谱的来历合盘托出,无意间却看到酒馆门口走进一个人,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直直的,半晌无法移动分毫。

    注1:终南捷径。唐代君王喜欢寻访隐士出来做官。所以很多人就到终南山隐居,方便被寻访。久而久之,终南捷径就成了成语。

    第二章 残醉 (二 下)

    第二章 残醉 (二 下)

    顺着雷万春的目光方向望去,马方的喉咙立刻发出一记轻微的“咕咚”声。 门口又进来两个读书人,皆身穿一袭裁剪恰当的苏绸青衫,看上去非常干净利落。右边一个马方曾经在斗鸡坊见过,正是虢国夫人的贴身侍女香吟。纵使身着男装,亦无法掩盖她骨子里的妩媚之态。而左边的那个年龄稍长者姿色更胜一筹,竟令人一见,就有种想走上去揽在怀里的冲动。

    虢国夫人,她怎么到这种小酒馆来了?努力将目光收回,马方听见自己的心脏“怦怦怦怦”跳个不停。像这种只能提供几样不入流小菜的路边酒馆,客人通常为各家店铺里下了班的伙计,出卖苦力的挑夫,赶大车的莽汉,或者科举屡试不第,穷困潦倒的书呆子。若不是雷万春租住的客栈恰巧在酒馆附近,马方相信自己这辈子都不会走入此种地方。

    但虢国夫人却易装而来,根本不在乎她身上的苏绸长衫与酒店里油渍渍的胡凳格格不入。非但如此,她还不顾酒保酒客们错愕的目光,带着同样一袭男装的贴身婢女香吟,落落大方地走到雷万春和马方两人的对面,坐下去,笑着说道:“这个位置靠窗,肯定比较凉快,想必两位不介意跟我们拼张桌子吧?”

    那古铜脸汉子好福气。登时,酒店中仅剩的几名客人个个满脸羡慕,恨不得将自己的座位跟雷万春换一换。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虢国夫人举起莲藕般白净的手臂微微一招,“小二,上两样招牌菜,再给我温一坛子老酒!”

    “来了——!”一看就知道对方是花得起钱的大主顾,身兼酒店掌柜、账房和店小二三职的地头蛇贾五兴高采烈的答应一声。脚不沾地,直接向后堂跑去。

    “师父!”已经变得六神无主的马方在桌子底下轻轻踩雷万春的脚。希望对方能开口抢回主动,别让虢国夫人一直得寸进尺。谁料,平素在他眼里顶天立地的师父今日却突然如同换了个人,楞楞地坐在那里,从开始到现在一个字也不肯说。

    “走了这么远的路,我还真是饿了!”见雷万春不肯接招,虢国夫人轻轻伸了个懒腰,登时让周围酒客眼珠子掉了满地。谁料更令人羡慕的事情还在后边,她好像被饿得有些急了,居然不等自己点的酒菜送到,直接从桌案中央的竹筒中抽出一双筷子,从雷万春和马方两人吃剩下的盘子里拣了片五香驴肉,斯斯文文地吃了起来。

    这下,马方再也不住了。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机会跟名满长安的虢国夫人在一家毫不起眼的路边酒馆里同桌而食。更没想到,对方居然不计较自己和师父二人的口水,对着几片驴肉大快耳颐。

    按照大唐律例,无故屠杀耕牛,判刑一年半。所以没有背景里的街头酒馆,通常只能给客人提供狗肉、马肉和驴肉佐酒。而马肉太糙,狗肉夏天时吃又太热,所以驴肉便成了酒客们的首选。

    可这些都是针对雷万春等平民百姓之家而言的。换了马方和王洵,家中随时都能有牛肉、羊肉或者鹿肉吃。至于地位和背景犹在马方之上的虢国夫人,恐怕连刚出生的乳牛都不知吃过多少头了,又怎可能真的对几片驴肉如此迫不及待?

    莫非,她真的对师父有情?猛然想起王洵私下里对自己旁敲侧击的几句话,马方心头亮起了一道闪电。那今天这场偶遇好解释了。根本不是偶遇,而是虢国夫人刻意主动寻了过来!只可惜自己如此后知后觉,居然还赖在师父身边当蜡烛,没在第一时间逃出门去。

    现在再找借口走,肯定太做作了。那样会令在场的气氛更加尴尬,也会给师父和虢国夫人都留下自己还没长大的印象。冥思苦想找不到脱身之策,小马方急得满头是汗。脚下的力气在不知不觉间越来越大,踩得雷万春忍不住轻喝出声,“小家伙,你到底要干什么?赶紧把脚给老子拿开!”。

    一喝之后,雷万春自己也清楚无法再装下去了,叹了口气,低声命令:“今天的刀法就说到这吧。你先回家去,把我今天教的东西自己领悟一遍。改天,我再到你家中给你喂招!”

    “哎!哎!”已经猜到**分真相的马方如蒙大赦,站起身,冲对面轻轻抱了抱拳,拔腿就往外走。一路上碰歪了三张桌子,踢翻了两张胡凳,却也浑然不觉。

    看见马方狼狈不堪的模样,虢国夫人莞尔一笑,登时让黑漆漆的笑酒馆亮了三分。偏过头,她冲着贴身婢女香吟吩咐,“路上我看到一家卖糕点的老字号,你去帮我买包桂花糕来。要新出锅的,别太硬!”

    “是!”小婢香吟微微一笑,同样是如羞花照水。这下,一直满脸羡慕的酒客们全明白了,敢情人家古铜脸壮汉不是有福,那个相哥是他的旧相识。也对,像这种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的相哥儿,据说最喜欢身强力壮的男人.....(注1)

    正一脸淫秽地想着,忽然又看到古铜脸壮汉竖起眼睛瞪将过来。登时,满肚子的花花肠子全不见了,低下头,眼观鼻,鼻观心,再也不敢东张西望。

    顾不上跟这些好事者认真,雷万春轻轻叹了口气,看着虢国夫人,低声问道:“你怎么来这种地方来了,有事需要我帮忙么?”

    “如果没事需要帮忙,大哥是不是就不想见到我了?”虢国夫人也轻轻叹了口气,顺势放下了筷子。

    “当然不是!”雷万春摇头否认,声音里明显透着底虚。事实上,自从那天离开对方府邸之后,虢国夫人的影子就一直在他心头挥之不去。虽然明知道两人这辈子永远没有在一起的可能,还是忍不住想找机会再见上对方一面。

    哪怕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不用说话,不用微笑,心中也觉得非常安宁。雷万春已经不再年青,但年青时都没有过的冲动,却在不该被点燃的时候萌发于心底,浓烈如酒,炽烈如火。

    “那大哥是不是一直很想见到我?”虢国夫人紧紧咬住对方话头,抬起一张期盼的面孔。

    “这......”雷万春语塞。既不敢承认,又不敢否认,一时间,竟然憋了个满脸通红。

    二人说话的声音都不甚高,但经不住酒馆的面积只有巴掌大。一瞬间,刚才还准备看稀罕的几个酒客们都受不了了,肚子里的酒食直接往上涌。赶紧把该结的酒菜钱摆在桌子角,争先恐后地逃了出去。

    两个大男人。其中一个还生得虎背熊腰,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眉来眼去,卿卿我我。刚刚端着酒菜从后堂跑进来的店小二也直犯恶心,将虢国夫人要的酒菜往桌案上重重一丢,转身走了开去。

    “大哥不说,我就当是了!”见雷万春尴尬成那般模样,虢国夫人无端心中一紧,叹了口气,幽幽地道。

    “不。不是!”雷万春再度摇头,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他之所以留在长安没有继续追随张巡,的确有想再跟虢国夫人见一面的因素。但同样很重要的是,他发现马方人品资质都适合做自己的传人,所以才不惜花费一段时间来指导对方。至于这两条因素哪一个更重要些,恐怕雷万春自己也无法说清楚。更甭说当面回应虢国夫人的逼问了。

    “大哥觉得我很讨厌么?”虢国夫人脸色登时一黯,垂下头,珠泪闪烁。

    “不,不是那个意思!”见不得女人哭,更见不得自己关心的女人哭,刹那间,雷万春方寸大乱。大手上下比划了好半天,终是不敢替对方拭泪,狠狠拍了自己一巴掌,低声回应,“我的意思是,你穿男装,不,不如穿女装好看!”

    “扑哧!”虢国夫人破涕为笑,宛若春花在阳光下绽放,“大哥说不好看,我就不穿。这破帽子,扣在头上热得很!”

    说罢,信手摘下头上的儒冠,秀发如流瀑般缓缓滑落。

    此地的掌柜、账房兼店小二贾五已经被恶心得从屋子角抓起笤帚准备扬灰,闻听此言迅速回头,楞了楞,瞬间如遭雷击。

    那相哥居然是个女人!店小二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数息之后,又开始两眼放光。山一样魁梧的男人,花一样娇艳的女人。怪不得古铜脸汉子半年来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喝酒,原来,他一直在等着今天。怪不得一身上等苏绸女人肯进入路边小店,原来,她要找的人在这里。

    也就是他,才能配得上她。小二哥再度向店中的两位客人投去祝福一瞥,捡起不知何时从手中掉落的笤帚,悄悄从前门走了出去。把一个打烊的标志树在了门口。作为一个给长安城最底层百姓提供吃食的酒店主人,他平时听到看到的郁闷事实在太多了。难得在黑暗处发现一缕温情。他不介意损失几个铜钱,给这缕温情多腾出一点点空间。

    注1:相哥。男妓。

    第二章 残醉 (三 上)

    第二章 残醉 (三 上)

    坐在为了这次出行临时买来的青布篷马车里,身边挤着婢女香吟,虢国夫人感觉心情无比的宁静。

    比起她平常用的银装马车,这辆青布车的箱体窄了足足二分之一。车座垫子里塞得也仅仅为蒲草,而不是鹅绒。至于车窗则更简单,居然连层青纱都没舍得钉,随便挂了几串民间唤作草珠子的东西敷衍了事。但这三伏天的夜晚,蒲草显然比鹅绒更凉爽,草珠帘子也比青纱更透风。

    见自家主人时而嘴边露出浅笑,时而眉间流出数分娇羞。小婢女香吟非常不愤,用靴子尖轻轻踢了踢车厢板,板着脸提醒:“那种一吊钱可以住一个月的小客栈,向来就是虱子窝。夫人小心沾上一身虱子回来,用多少药水也杀不干净!”

    虢国夫人正在回忆刚才发生的事情,听到心腹婢女酸溜溜的话,也不生气,摇摇头,笑着回应,“哪里有你说的那样不堪!雷大哥看上去很粗豪,实际上是个很细致的人!”

    “我可真没看出来,夫人不会是爱屋及乌吧!”追随虢国夫人多年,香吟早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姐姐,见对方沉浸在温情中无法自拔,笑了笑,继续大泼冷水。

    “你没看出来的东西多了!”虢国夫人白了心腹婢女一眼,再度摇头。“你才多大?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叫好,什么样的叫坏?!”

    “我当然知道了!”最怕虢国夫人拿自己当小孩看,香吟立刻坐直了身体,连珠箭般反驳,“没见过几个,我还没听人说起过么?上次你让我去韩国夫人家还琴,婢子曾经亲耳听她和别人说起长安城的七大美男子,什么玉树临风崔宗之,冰肌雪骨汝阳王,粉面朱唇雷海青,柳腰猿臂李三郎......”

    “作死!”没等香吟把话说完,虢国夫人立刻一巴掌拍了过来,“连陛下都敢编排,你可真是活腻烦了.....”

    “又不是婢子自己编出来的,是韩国夫人说的吗!”小婢香吟把嘴一扁,做垂泫欲泣状。

    “又装,又装!”虢国夫人将香吟拉过来横在膝盖上,照着屁股结结实实地拍了两巴掌。拍完了,却又摸着对方的头发说道:“她们借酒撒疯,那是她们。你可千万不要跟着学。免得一旦犯了陛下的忌讳,连我也保不住你!”

    “嗯!”拼着屁股上挨两巴掌,成功换回了主人的关注,小婢香吟自觉很值。在虢国夫人的怀里拱了拱,用鼻孔懒懒的回应。

    “你啊.......”虢国夫人轻轻叹气,这一刻,眼睛里居然充满了慈爱。

    有关长安城七大美男的说法,她也略有耳闻。其中排名第一的崔宗之乃宠臣崔日用之子,袭爵齐国公,素有玉树临风之称;排名第二的汝阳王李琎为唐睿宗之孙,当今皇帝陛下之侄。皇帝曾经亲口赞他”姿质明莹,肌发光细”。排名屈居第三者,为一梨园子弟,擅长琵琶与舞蹈,深受皇帝陛下宠爱,特许随便出入禁宫,昼夜不限。而排名第四的李三郎,则是皇帝陛下本人,贵妇们不愿直呼其名,私下以他的排行称之为李三郎。

    长安城内已经三十余年未闻兵戈之声,宫廷和民间皆以男生女相为美。仅从这一点上而论,以上排名确实非常公允。但在虢国夫人眼里,这个排名准则未免太幼稚了些。适用于十六岁刚刚开始怀春的少女,而不适用于她这种年龄的少妇。少女对男性一无所知,自然只会欣赏那种阴柔之美。而对于已经历尽风霜她来说,需要的则是一个像山一样结实的肩膀。

    想着想着,她便又开始出神。不知不觉,思绪再度飘回半个时辰前,雷万春租住的那间四面透风的小屋子中。仿佛怕她着凉,他一直紧拥着她的身体,从始至终。那粗壮的双臂就像一道铁箍,紧紧地箍住了她,让她无处可逃。

    事实上,她也不想逃,反而将双臂伸过去,用力扳住他的肩胛,直到激情完全消退。事过后,他们肩并肩躺在一起,静静地听彼此的心跳。曾经有一刻她非常担心雷万春对自己背上的那些刺青刨根究底,毕竟几个月前的牡丹,还未呈焦骨之态,与现在的相差甚远。但他仅仅是用手摸了摸,却什么都没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