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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9节

      “李健是个很傻的人,他是我小叔战友的遗腹子,被我小叔收养。几年前他知道了他的身世,很感激我们一家人。说要保护我一辈子,不让我受一点伤害。”李晶干哑的嗓音让郭亮听着心疼,李晶继续淡淡说着:“我还记得他那时候还要断指明誓,结果让我小叔狠狠揍了一顿。他就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现在已经躺在了土里。”

    “你说,我们什么时候会躺倒土里?”李晶望着郭亮,郭亮不知道怎么回答。李晶笑了笑,摇头说道:“谁知道呢?知道么,现在的死亡,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如果有下辈子,希望他找一个好姑娘,会用心爱他的姑娘。”

    两人最后对着墓碑磕了三个头后,携手离去。天空的闪电还在肆意蔓延,雷声滚滚。大风刮来,坟上新土被一层层吹落。山坡周围一群乌鸦呱呱盘旋,一会飞来,一会飞去,始终绕着坟包,不肯离去。

    不多时,坟上土包开始蠕动,一直黑漆漆的手臂猛地伸出松软土包。眨眼时间,李健已经爬了出来,浑身装扮发生了变化,生前所穿的休闲服成了一袭青衫,内衬黑色布衣。头发也被拉长,足有两尺,散披在背后。

    一张青铜鬼面在半空凝聚,被他罩在脸上,只留下黑漆漆的两个眼孔露了出来。瞳孔里似乎有两团银色的火焰在燃烧,在昏暗的天色下,极为诡异。随后一柄竹伞在他手中显化,他一把撑开,刚好遮住突然落下的雨滴。

    李健撑着竹伞望着新坟,墓碑上一行血淋淋的字迹,是郭亮的。一根短笛和一把四尺长剑再次显化出来,被他别到腰间。良久,李健仰头一叹:“晶儿说得对,对于我来说,死亡的确是解脱。始终不如她看的透彻,我确实是一个傻瓜。”

    “我已经解脱了,躺在土里的是李健,李健是一直躺在土里的。而我,就是青衫

    ,一个还要守护你的人。”原来的李健,现在的青衫说罢,眨了眨眼睛,吸了一口气转身,山坡下不远处是公孙策新占领的镇子,灯火照耀下,他还能看到巡逻的秦军。

    “嫉妒是原罪,罪恶都该被消灭。公孙策,你虽杀了李健,但也成全了我青衫。”青衫的自言自语被猛烈的风吹散,风中他的长发飘扬,绕开了秦军营地,沿着公路向西北,撑着一把竹伞,在越来越大的秋雨中行进,消失。

    电闪雷鸣后的倾盆秋雨,让公孙策异于常人的身躯也感到了阵阵寒意。他与手下符兵驻扎在镇里的一个学校里,没有宿舍,将教室清理一下,就成了现成的营房。他所在的正是原来的校长办公室,是个小三层。

    躺在沙发上,裹着棉被,拧开一瓶藏在角落的茅台,公孙策小小的咪了一口。今天早上他杀人了,第一次杀人。原先他杀的军魂邪灵不知多少,可他心里一点负担都没有,感觉那是很自然的。可是杀人,他至今心情还是难以平复。

    “羡慕那个小子,运气很好。我的她,不知道会怎么样。这样纷乱的世道,希望她无事。否则,那就杀光那个城市的人!”摇曳的烛光下,公孙策的眸子森寒,透着兵刃一般的寒光。继续一口酒饮下,他摇头晃脑的感叹道:“杀人的滋味,真是令人迷醉,难以把持心中的坚定。恶魔?或许吧……”

    咸阳,也是一场大雨。咸阳方面对公孙策这样的传承者的军功赏赐总是很及时,公孙策爵升第六级官大夫,每月俸禄三十石,一石就是三十公斤米粮。不仅尽数及时补发,还给雪凌送去六套大秦风格的衣服以及各种生活用品。

    这些在雪凌眼中都是无所谓的,虽然六套衣服做工精细,造型华美,她虽然喜欢,可还没到开心的地步。让她开心的就是公孙策邮寄回来的小木箱,特别是那封信。

    秋雨虽寒,雪凌在烛光下读着公孙策的信,身心俱暖。一旁几个女同学吃着各种干果,低声说着公孙策的好。这两天她们可遭了不少的罪,第一天吃的只是干饼,因为没有油盐各种调料。第二天伙食才好起来,可还是很单调。现在公孙策送来的各种干果,对她们来说就是及时雨,不亚于山珍海味。

    小萝莉妙妙一个劲将干果往自己的小布兜里塞,塞满了两手又抓着干果跑到雪凌那里。雪凌捏了捏妙妙的嫩脸,接受了她的好意,妙妙又跑过去给她抓了一把。那边几个女子又举着木箱,不让小萝莉拿干果,逗着妙妙,其乐融融。

    李青玄也在烛光下读着一本书,眉头不时皱起。这是李斯遣人送来的《秦律》,各种法度虽然简单,但管理的十分严格,不留一点空隙。将来大秦的疆域内都要施行这本《秦律》,发给她们,就是让她们早做预防,不要撞到枪口上。

    “按这本《秦律》来说,我们虽然不用下地耕作,可待在家里也要劳动。比如种些蔬菜水果,或者养蚕织布。虽然没有强制规定,我们多少也要做一下。”李青玄再次发表她从书中获得的感叹,这是让她们有点难以接受的。

    形势比人强,再怎么不情愿也要去做。偶尔出去转的时候,她们看到了不少以前常在本地电视频道出现的人物,像牛马一样在秦军的皮鞭下劳作。比起这些人,她们几个跟着雪凌可以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雪凌放下公孙策的信,李青玄瞥了一眼,发现她根本看不懂上面写了些什么。每一个字好像都在信纸上跳舞,晃得李青玄头晕眼花。雪凌见此笑了笑说道:“和他同学的时候,他的作业写的很快。可没几个人会去借他的作业做参考,因为读懂他写的作业所需要的时间,足够他们自己将答案算出来!”

    “那你怎么能看懂?该不会我们天才雪凌常常抄他作业吧?也不对啊,你抄他作业,怎么你能考进咸阳大学,而他却没有上大学呢?”李青玄放下《秦律》,抓起妙妙送来的干果吃了起来。

    雪凌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将信收好说道:“他是个追求精神自由安逸的人,对物质看的很轻。做什么都是自己的享受最重要,包括学习。他很聪明,上课时他有了兴致,会配合老师将课堂气氛弄得很活跃。”

    “记得有一次市里领导来我们学校听讲座,连续抽了三个班,除了我们班,其他两个班都把他拉了进去,换了身衣服就冒充其他班学生。这家伙就把那些领导不当一回事,发言什么的肆无忌惮,把气氛弄的很好。”

    “要知道在多功能厅讲课,后面坐着一群黑压压的人,有学校领导,还有乱七八糟的各种领导,还有家长,电视台的人……光坐着就让人紧张的不得了,这家伙还敢开讲课老师的笑话……”雪凌似乎陷入了回忆,说着公孙策的各种好。

    最后才说到公孙策退学的原因,语气羡慕参杂淡淡的惋惜:“高中的时候,我们初中班里的一个女生搬到了外地,没有在那所人人羡慕的高中里出现。他待了一个学期就待不下去了,就直接退学了。他本来就不喜欢当时的教育方式,特别是晚自习。”

    “为了一个姑娘?还有不想上晚自习?那个帅哥挺有个性的呀?”李青玄又开始一副花痴的模样,雪凌直接无视,继续说道:“他还有有个好朋友,更在高考的时候一把撕掉准考证,都上了我们那的新闻。按我们那时候一个老师的话来说,他总是和人不一样。”

    “你还没说你怎么能看懂他的字呢?”李青玄追问,其他几个女生也八卦的围了上来,一脸期待,望着雪凌。

    “那时候要写日记当作业交给老师,我是语文课代表,专门负责收语文作业。所以喽~”雪凌顽皮的对大家眨眨明亮的大眼睛,李青玄不满意这个答案,死缠烂打,死活就是想要弄明白其中的原因,继续追问:“难道每个人的日记你都看?还是有着……别的秘密?”

    一帮女生更是好像发现了新大陆,纷纷盯着雪凌,摩拳擦掌。好像雪凌给不出合理的答案,她们就要大刑伺候。雪凌突然发现这样的气氛,很像几天前宿舍里面的一样。

    “他是个神经病,我们的日记都是应付老师的。他写的是心情日记,记载了他每一天的生活点滴,还有各种感触。和别人的不一样,读起来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而且他还会莫名其妙的写各种乱七八糟的短诗上去,仔细品读,很有感觉。”雪凌好像回到了那个天真散漫的时期,说着给她的各种印象。

    “雪凌,我好恨你!”一个女生突然将雪凌扑倒,压在床上,骑在雪凌身上恶狠狠的说道:“这么好的资源居然现在才说,是不是打算私吞啊!以前怎么不说啊,白白浪费老娘和公孙帅哥的半年大好光阴……呜呜呜,我恨你!”其他女生纷纷起哄,也扑到床上,嬉闹起来。

    整个房间,闹成一团。一旁妙妙站在椅子上,吃着干果,不时扭头望着打闹的一群女生。李青玄坐到另一张椅子上,也吃起了干果,妙妙狠狠的瞪了一眼她。好像在说不要和她抢东西吃!李青玄捏了捏妙妙的嫩脸,妙妙皱着秀气的眉头。

    妙妙张嘴,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作势要咬李青玄。李青玄指着床上还在打闹的女生,又指着干果。妙妙点点头,两人隔了二十岁,很有默契的悄悄吃起了干果,并将身上的兜兜塞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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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祖灵传承者

    雨在凌晨四点就停了,公孙策也从意识星空中苏醒,指挥符兵开始做饭,喂马,七点左右就离开新攻占的乡镇,沿着公路向下一座县城开拔。二百符骑兵分成两部,公孙策带领前部,中间是郭亮负责的十辆辎重马车,由他招募的二十个人以及郭亮的同学赶车,后部是成申的一百符骑兵。

    “如果今天战事顺利,赶天黑我们就能再下一座县城。有两座县城在背后,我们也就算是后顾无忧了。”公孙策呼出一口白气,虽然说着眼前的战事,可他却想着以后。马上就要入冬,去西北的路可就难走了。

    他每攻下一座县城,复活的秦军军魂除了守卫本县外,还会向四周扩地发展。等占领的地方多了,秦军数量也会不断增加。之后秦军自然会分军把守先要路段,集合力量征讨其他县城。到时候,他就不是孤军奋战了。

    两天的时间,刘威的马术进步神速。如今端坐在马鞍上,搓了搓冻得发红的脸:“冬天还没到,等到了冬天我们就麻烦了。眼下我们要对付的军魂都是弱智,只要我们不犯傻,打他们就和刷副本一样,刷了一个又一个。等到这些军魂彻底恢复正常,我们就等于换了一个高等级的副本,继续刷。说真的,这样的战斗虽然安全,可少了点刺激。”

    公孙策反问:“刺激?你喜欢刺激的话我给你十个符骑兵,下面一座小村你给我打下来!”

    公孙策一句话,刘威直翻白眼,神情郁闷说:“我的骑术你又不是不知道,能骑在马上行军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我带人去侦查一下?”

    “只要你能指挥符兵,我给你五十骑!”公孙策的话,让刘威更加的抑郁,符骑兵他看得眼热,即使指挥也只能在公孙策的视线内,出了一定的范围这些符骑兵就会原地不动。所以带着符骑兵去攻打小村,他就是敢去,也没办法。

    “这样吧,这里距离前面的村子不到三公里,你去侦查一下。骑马就像开车一样,走的路程多了,自然也就熟悉。”公孙策对刘威的期望是很高的,对于刘威现在各种表现还是很满意的,唯一就是对刘威的骑术很失望,如果骑术上不去,将来和凉军进行大规模的骑兵战,刘威可就危险了。

    刘威不情不愿的嗯了一声,见他这模样公孙策也不放心,点将不如激将,遂说:“我记得白马银枪赵子龙,长坂坡里杀个七进七出似乎全靠马力!”

    刘威听了咬咬牙,马鞭扬起,狠狠抽了座下符马,符马长嘶一声,扬蹄飞奔,刘威差点被甩下去,丢了马鞭抱着马脖子一路向西狂奔,眨眼间就消失在公孙策视线中。

    将刘威的马鞭经过时公孙策双腿紧紧夹住马背,侧身一把捡起。望着脚下的路,他不知道还要走多久。好在这条路按计划是直通西北家里的,他一路攻城掠土,也只是将沿途村镇攻占就行了,复活的秦军自然会顺着公路向左右扩展。

    这样向八个方向攻略的传承者,就像八把火把,将经过的地方统统点燃,燃烧的火焰又会扩散,最终连成一片,在旺盛的火焰之中,大秦帝国就会冉冉升起。

    杜村,也就是公孙策下一步将要攻略的小村子。整个村子内部井然有序,身穿黑衣的军卒和村民一起在朝阳下构建防御工事,妇女端着煮熟的饭菜热气滚滚,气氛很是融洽。不像别的地方那样,军魂士卒和生民之间不是隔阂就是仇恨。

    一名身穿精美赤铜鱼鳞甲的红发青年右手提着头盔,左手按着挎在腰间的战刀在靠近村口的二层楼顶上四处张望。他没想到一切会来的这么突然,想他杜远征虽然只是一个伪富二代。可一辈子也不用为吃喝发愁,能过着他想过的生活,这是多么的美好的事情。

    却在那个圆月当空的夜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约族里兄弟和朋友到家海吃海喝一顿后,梦里接受了祖先给他的全部传承。他只当是一个梦,起来后发现好村子里一片混乱,各种好像幽魂还有僵尸一样的鬼怪在肆意杀戮,似乎说是进食更靠谱一点。

    看到僵尸撞开邻居家的简陋木门,他抄起院子里的铁锹就急冲冲拯救自己的邻居去了。铁锹他用的格外顺手,只三下,就把三个僵尸的脑袋削了下来。受到僵尸死亡散逸的魂魄气滋养,他的传承记忆全部苏醒,他终于知道他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获得了祖先将魂的传承!说是祖先的魂魄和他融为一体也不为过。

    他的祖先也是兵家之人,却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朝代,生前只是带着宗兵保卫自己家乡故土,和乱军匪寇进行战斗。因为战绩不俗,死后被后人设庙祭祀,因为只是家庙,无法借助各个朝代军魂苏醒的东风,而且生前实力也只能算是微末,死后所受的香火也有限制,根本无法复苏。

    于是选择了融合性传承方法,将自己魂魄气燃烧干净,只留下战斗记忆,全部传承给杜远征。以及生前麾下二百宗兵军魂,也是这种办法与杜村的青年融为一体,成为了杜远征的天兵。

    这些天兵拥有宗兵军魂生前的种种战斗记忆,而且自己的意识依旧清醒,所以发展潜力很大。唯一受影响的就是他们只能为杜远征效力,否则融合在体内的军魂会作乱,令他们生不如死。

    杜远征原先只是一个普通青年,只想呆在村子里吃着放心的蔬菜米面,再和邻居家的小妹子探讨一下人生的哲理。然后一辈子平平安安的过去,他就满足了。可是这个纷乱的时代,他获得的能力,就是一种责任,不说别的,起码他就要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保护自己族人的安全。

    杜村此时说是杜镇也是说得过去,周围的村民都聚集在杜镇。在原来的村长杜江淮的指挥下开始对杜村外围进行加固,要将杜村建成一个小小的城池。原先杜江淮是杜村首富,手下一帮人,加上和杜远征是族兄弟,所以这个新任的杜镇镇长当的很安稳。

    杜村热火朝天的劳动被刘威打断了,他们正在路中间挖坑扎地基,结果看到刘威纵马奔来,还以为是别的地方逃生而来的,这种事情他们这两天见多了,不以为意。谁想刘威控制不了符马,直愣愣的冲过来。他的符马全力奔驰,时速也将近六十公里,眨眼就到身前,一帮村民险险避开。

    “找死!”杜远征望见那名骑兵,直接从二楼楼顶翻越下来,带着附近劳作的天兵,堵住了刘威的去路。刘威急忙紧勒缰绳,符马猛地吃痛,高扬前踢,差点又把刘威这个半吊子骑手甩了下去。

    刘威随着符马转身时望了一眼杜远征,很是疑惑,他已经猜出杜远征是传承者身份,可对杜远征身后的一身扎甲,挎刀执枪,背背弓箭的士兵很是不解。正常人即使拿到军魂的武器,也很难杀伤军魂,何况是那些普通材质的兵器?

    可刘威也知道,普通材质的兵器,不管是刀剑还是火枪,都能伤害到传承者!加上他糟糕的骑术,他连个场面话都没说,狠踹马腹,一骑绝尘。

    杜远征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身穿盔甲的现代人,想到对方可能和自己一样的身份。不想断了这条线索,召集一百天兵,骑着村里的马就追了上去。几个管事的杜氏族人一看自家顶梁柱就这样风风火火追出去,赶忙去找杜江淮。

    符马胜在体力持久,缺点在于没有爆发能力。即使杜远征一百骑费了点时间找马,可仗着马匹的爆发能力,硬是追着刘威的尾巴死死不放。刘威一时紧张,符马只能达到时速四十公里,扭头望着背后黑压压的追兵,抱紧了马脖子一个劲的狠踹马腹。他好恨,恨自己怎么没有配备两根马鞭!

    一百骑在公路上奔驰,动静极大。公孙策一部因照顾马车,行进速度只和马车一样。行军慢,自然发出的动静就小,所以他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前方有大股骑兵。这条公路曲曲折折,虽然阻挡了视线,也一面靠山又阻挡了声音的传播,可也增加了突袭的成功几率!

    “凉军这么快就有骑兵了?如果是真的,那可就麻烦了。”公孙策发现敌对骑兵,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骑兵的优势可能会被凉军扳平。对着虎符下令:“成申,率部与我汇合。”

    虎符微微一震,后部成申掏出腰牌,原本灰色的腰牌现在正中一个红色的‘令’字,他手持令牌对左右两个队率说道:“公孙司马有令,命我后部与他汇合!”两名队率点头,一百骑分成两股,绕过中间的马车向前奔去。

    赶车的二十多人顿时慌乱,郭亮大喝:“不要乱!否则军法处置!”几个想转身逃走的青年,见郭亮纵马奔到他们身前,锋刃透着寒光的槊刃从他们鼻尖一一划过,四个带头要逃的的顿时背生冷汗。他们可是记着这位小爷,单枪匹马杀鬼怪如割草,更别说他们这些凡人了。

    “亮哥,念在咱们两家往日的情面,放哥哥一条生路吧!我家里就我一个老娘,我走了谁照顾她!”一个矮壮中年当场就跪下了,郭亮也是为难。他知道眼前这个人是周围有名的孝子,而不是找借口企图溜走的人。

    “你如果想和你娘一起死,那就回去!秦军的刀剑会告诉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李晶走了过来,指着跪在地上的中年人说道:“你看看镇上其他人,秦军安排他们都要劳作,按照劳动分粮食。而你们被公孙大哥征召,虽然有风险,可不用受那份罪,也给家里人挣了一份口粮,不用从事重体力工作。”

    “要知道,想给公孙大哥驾车乃至披甲执刀上沙场的人不在少数。他们想这样不是公孙大哥有多大人格魅力,而是想要你们现在这样的待遇!”李晶的话,让四个企图逃走的男子惭愧不已,也让那些企图逃走,却苦无良机的人打消了这份心思。

    四个人各自回到原来马车,郭亮问李晶:“如果刚才张孝子执意要走,我该怎么办?”张孝子就是刚才跪地的中年,原来的名字不好听,周围人都称呼其为张孝子,叫习惯了,倒成了本名。

    “你如果放他走,我会对我将来儿女性命安全产生极大的怀疑。”李晶淡淡说着,好像在谈论别人,可郭亮就是喜欢。李晶接下来的语气有点肃杀:“你跟着公孙大哥,就要站在公孙大哥的立场考虑问题。他如果要跑,我会让你杀掉他!否则不仅张孝子会母子同丧命,就连我们也会被殃及。”

    见郭亮一脸迷惑,李晶有点无奈的说道:“秦国的法律,出了名的严酷。现在不会拿我们怎么样,等秦国立稳脚跟,迟早会清算我们!这样的典故历史上太多了,近的就有前朝,前前朝。任何一个朝代都是如此,谁都不能免俗。”

    “以后每晚你来找我,我给你补一下历史。真不知道你高中怎么毕业的,历史居然还合格了……”李晶的嘲弄口吻,郭亮直接忽视,他看重的是内容,不由喜笑颜开,骑在马上哈哈大笑。

    却说在杜村,杜江淮听到杜远征带人去追一个穿着盔甲的骑兵,心中大感不妙。虽然他觉得杜远征的存在,对他掌控杜村是个极大的障碍。可现在没了杜远征,他根本就不能执掌杜村。甚至杜村能不能继续存在还是一个问题。

    他能从一个标准贫民一跃发展成杜村首富,县里也薄有名声的小富豪。除了抓住机遇的小尾巴外,他强大的判断力和果断狠辣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现在的杜远征对他来说是绝对的重要,不能有失。

    杜江淮紧急召集五百青壮,拿着开锋不久的刀枪,顺着公路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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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劝降杜远征

    杜远征紧追刘威,刚绕过一个拐弯,猛地看到黑压压的一群骑兵,猛勒马缰,看着刘威一头钻进那群骑兵队伍里。公孙策正要下命冲锋,可看到眼前骑兵一个个都是活人,不是预想中的凉军军魂,也就命令符骑兵警戒。

    “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杜远征身后天兵纵马赶了上来,在他身后排成四列,一个个取弓搭箭。可公孙策对他们的弓箭直接选择了无视,符兵不是现代冷兵器所能伤害的。他并不了解杜远征的天兵,这样想也是正常。

    “秦军!我是大秦军司马,带兵掠地,一路攻伐,杀到了这里。”公孙策单骑出阵,走到两军中间地带。杜远征也不示弱,单骑和公孙策在两军交谈,他已经感受到了公孙策的善意,否则在他后续天兵对列不齐的时候,公孙策发动攻击,他不死也要脱层皮。

    秦军?这是个记忆中很是古老的名词,西北男儿哪个又会不知?杜远征很是疑惑问道:“什么秦军?你也打算占领我们杜村?”

    公孙策将杜远征上下审视,见他一身鱼鳞甲全是现代流水线产品,心中了然,知道杜远征知道的并不多。因为现代的产品,虽然还顶用,但等各种灵苏醒后,金属制品会成为一堆铁锈废渣。

    “秦军,自然是赢秦!始皇帝的那个大秦,神州境内历代军魂都苏醒了。现在正在四处争抢地盘,扩充疆域,积累人口。我就是大秦西北方向的攻略主将,公孙策。”公孙策给自己加了一个主将的名号,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反驳他,再说他干的确实也是主将的事。

    杜远征大惊,急问:“朝廷呢?朝廷今年扩军,整整二百万大军,难道就被一群拿着冷兵器的鬼怪弄掉了!不是还有核弹么?”加上后备役,预备役,朝廷号称一天内就能拥军千万,这可不是吹牛的数据。

    “呵呵,估计被灭了。军魂不畏现代火器,打死了还能复活,凡人束手无策,要么被砍死,要么投降,逃是逃不走的。”公孙策语气调侃,继续说道:“至于核弹,在自己的国家他们今天敢轰,明天就得下台。再说了,那玩意现在能不能启动还是问题,因为朝廷所在的燕京可能已经被军魂占领,你说那些老头头有几个能逃出来?”

    “这么说我的国家已经彻底散架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杜远征还想着朝廷军队四处征剿,等朝廷灭了周围的鬼怪之后,他还想宅在家里过他神仙一样逍遥的日子呢。现在朝廷覆没了,他心中的希望也破灭了。

    “朝廷彻底没戏了,就算有打着朝廷旗号的,估计也在军魂打击下撑不了多久。所以,对朝廷死心吧!至于我们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比如……”

    公孙策指着杜远征又指指自己,吊足了杜远征的胃口才继续说道:“比如我,加入了大秦阵营,已经攻克县城,升官进爵,家里各种赏赐应有尽有,家人日子可以过的很滋润。所以我给大秦卖命,直到卖不了为止。至于你……”

    “你现在似乎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和我火拼一仗,你输了自然万事皆休,直升天堂而去。你若赢了,县城还有五千秦军,虽然是步卒,踏平你为我报仇是件很轻松的事情。至于第二个选择,很简单,似乎能猜测的到。”公孙策感受到对方的敌意渐消,他内心也是松了一口气。

    “投降?秦军向来有杀俘虏的传统,长平四十万赵军被秦军坑杀,可谓古今闻名。说实在的,我不敢投降,若能搬离,我愿意带族人离开这里。”杜远征猜测公孙策的话多少有水份,可自己的实力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不是公孙策手下留情,他这一百骑估计就全都埋在这了。

    公孙策听了直摇头,说道:“错了,坑赵军的白起,杀赵军的也是白起。秦军是秦军,白起是白起,而我公孙策是公孙策。现在这里主事的人是我,你可以向我投降,各种优惠数之不尽哦!”

    公孙策又将民籍和奴籍的区别说了出来,听的杜远征直皱眉头。虽然公孙策话里,民籍和奴籍的区别很大,但在杜远征的眼中却是一点差别都没有。都是在给秦国卖力,而且不管民籍还是奴籍,一点自由都没有,不是他想要的。

    “再说这天下虽大,但哪里又有你的安身之处?苏醒的除了军魂外还有各种邪灵,偏远地区基本上都是妖灵与恶灵在肆虐。和军魂打交道,多少还能有点底气,和各种莫名其妙的妖怪打交道,你敢么?反正我现在是没这个想法。”公孙策在没有获得天兵的前提下,是不是招惹那些躲起来的妖灵的。

    “看来我只能投降,能说说待遇不?对了,我叫杜远征,是杜村村民。”杜远征知道公孙瓒不会白费口舌给自己讲这么多,他是让自己看清形势,不要做错选择。什么的是对的选择,自然就是投降公孙策,而且就在这里,否则他根本就别想离开这里。这一点从公孙策背后的骑兵一直是戒备状态就能看出来。

    见杜远征松口,公孙策自然欣喜,待遇什么自然是有多厚给多厚,尽管他养士的规模有限制,可他迟早会升上去,暂时多一点,秦军那里能说的过去,直接说道:“你跟我混,家眷享受民籍,军功积累上去后,封爵赏赐绝对让你眼花缭乱。如果可以,你手下这兵也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我如果降你,必须保证我杜氏族人安然。因为我接受的传承第一责任就是保护他们,我手下的兵也不比你手下弱多少,因为他们也能与鬼怪搏杀,能力不俗。”杜远征将自己的传承情况全盘托出,不留一点秘密。他对传承还是有点模糊的,很需要别人给他好好解释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