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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5节

      “给他口水喝。”王蒙松开林礼之的下巴,走到一边坐了下来。

    “是。”一个狱卒犹豫了一下,才走到一边拿起一个水瓢舀了些水,然后抬起林礼之的下巴,猛然倒了下去。

    林礼之早就渴坏了,张大嘴巴,借着水势大口大口的吞咽,因为水流的太急,冲进嗓子眼里,直呛的他连连咳嗽。

    把水倒完,那个狱卒重又退到了一边。

    喝了些水,林礼之的精神明显恢复了一些,抬起头,他努力想要看清楚对面坐的是何人,但由于眼前被发丝挡着,而且刑房内光线暗沉,始终也没能认出来那人到底是谁。

    “水给你喝了,接下来你总得听我的吩咐了吧。”王蒙又道。

    不出意外,只见林礼之摇了摇头,回道:“不行,我不能害我的二哥!”

    第二百一十三章 以其人之道 还其人之身

    听到林礼之的回答,王蒙与狱卒尽皆大怒。

    刚刚给林礼之喂水喝的那个家伙是大牢的牢头,更是气的火冒三丈,冲上前,抡圆了胳膊就是几个重重的耳光,

    ‘啪,啪……’林礼之的脑袋被打的左右摇摆,血丝飞溅,原本还算清秀的脸庞瞬间就肿了老高。

    这个牢头在这里当值七八年了,还从来没见过像林礼之这样反反复复的怪人,打的时候撑不住了,就开口答应,等放下来跟他交代正事,他又立即反悔。

    原本昨夜林礼之没挨几记鞭子就开口答应下来了,结果他以为办好了差使,高高兴兴的把王蒙给请了过来,结果还没来的及表功,只是一眨的功夫,这小子就不认账了,害他被上官指着鼻子好一顿臭骂。

    然后第二次,第三次……

    直到现在,他都记不得林礼之是第几次反悔了。

    若非林礼之是真的挺不住毒打,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他还以为这个小子在耍着他玩呢。

    王蒙阴沉着脸观望了半晌,才摆了摆手,示意牢头停下动作,身子微微前倾,俯视着林礼之道:“据本官所知,你的二哥待你并不好,而且为了防止你篡夺家主之位,还把你们母子俩赶到了城外别院,怎么,难道你就一点也不恨他?”

    说起那个二哥,林礼之更多的是惧怕,而不是敬重,自小他就调皮捣蛋,不好好读书,父母与奶奶都不怎么管他,只有那个二哥动不动就揍他,等再大一些,父母去逝以后,每逢犯错,轻了挨顿老拳,重了就会动用家法,他在林敬之的手里,那可是吃够了苦头。

    而且林敬之是嫡子,他是庶出,根本就不是他能比的,这两个原因加起来,使的他不敢有半点反抗之心,前一阵林敬之虽然病的连站都站不稳,但只是一句话,他就乖乖的跑去祠堂罚跪了,林敬之让他跪一天,他甚至不敢少跪一盏茶的时间。

    林礼之并不是个硬汉子,他自十三岁起就流连青楼妓院,喝花酒,逗龟奴,所以才有了昨天夜间挨打就求饶,被人放下来了,想起了林敬之的厉害后,又立马反悔的反反复复。

    听到王蒙的问话,林礼之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回道:“不,不敢恨。”他打小早就认清了自己庶子的身份,所以没那个胆子与林敬之夺权。

    王蒙闻言咬了咬牙,心中一阵气馁,这不是个硬骨头,根本就是个贱骨头!

    不过为了实施自己的计划,他只能强自压下心中的怒火,抛出权力与财富的诱惑,“林礼之,难道你就不想坐上林家家主的宝座?将林家的家产全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不,我不敢。”林礼之平生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天天搂着青楼里的漂亮姑娘喝花酒,最好还能跟那些个艳名远播的花魁共度良宵,林家家主的宝座他到是也曾幻想过,不过自林敬之的身体好转以后,他就不敢再痴心妄想了。

    “废物,真他妈是个废物!”王蒙再也忍不住,指着林礼之的鼻子就破口大骂,没见过这么没用的家伙,还不如个娘们!

    原本他想着能把林礼之给收服了,然后利用他对付林敬之,明计可以争家主之位,暗谋甚至可以下毒杀人,等把林敬之给做了,那林家的财产还不是手到擒来?

    结果他万万没想到这个林礼之竟然不中用到了如此地步,当真是把他给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气闷的在原地快步走了几圈,等他稍微冷静些以后,终于想明白了,这个林礼之根本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就算是在这里把他给说服通了,等放了他回到林府,岂定又会变卦。

    既然如此,再留着此人就什么没用了。

    想到这里,他猛然停下脚步,背过身,轻轻摆了摆手,那几个狱卒见状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拖起林礼之就往那个大铡刀处行去。

    林礼之不是傻子,知道对方要下狠手,顾不得浑身布满了伤口,连忙使劲的挣扎起来,大声叫喊,“别杀我,我答应你,别杀我,我不想死啊。”

    只是这回王蒙并没有让狱卒停下手来,只是背对着众人,冷漠的站在那里。

    林礼之原本就身子弱,没多大力气,又被人吊起来打了大半天,哪里能挣脱出几个狱卒的掌控?

    三两下,他就被拖到了铡刀的跟前,那个牢头早就跑到近前,把铡刀抬了起来,另两个则用力扭着他的双臂,按在了刀口的下边。

    阴暗的刑房内,宽大的刀身反射着火焰橘红色的光芒,林礼之面朝下,可以清晰的看到地面被无数人的鲜血染成了黑红色,刚才挣扎了好半晌,已经没有了力气,渐渐的,他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与呼吸声了,他恐惧,害怕,却无能为力。

    “别,别杀我……”低泣着又喊了一句后,他知道回答他的将是寒光闪闪的刀锋。

    牢头见两个狱卒把林礼之死死的按在了铡刀下,又瞥了一眼王蒙的方向,见其没有要阻止的意思,便双手按在刀把下,狠狠的压了下去。

    如果不出意外,林礼之必定将身首异处。

    不过就在他使劲放下压,没可能再收手的时候,却突听牢门的方向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并且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

    “刀下留人,刀下留人!”

    听到声音后,王蒙豁然变色,因为这个声音他很熟悉,他立即就意识到了不妙,不过等他快速的转过身来,却已经没有了阻止牢头行刑的时间。

    “咔嚓”一声,铡刀与下方吻合在了一起。

    林礼之原本都已经感觉到脖子处发麻,快要与刀锋接触了,却突然被人给拽出来一截,头没掉,发丝却被斩下来好长一截。

    原来按着他的那两个狱卒听到有人喊刀下留人,知道定有大事发生,在千钧一发之际,把林礼之给拉将了出来,这才使的林礼之在鬼门关走了一趟,却幸存了下来。

    脸色越发苍白,牙齿打着颤,林礼之已是大脑空白一片,给傻了。

    “刀下留人,刀下留人!”这时,喊话的人也匆忙跑了进来,见林礼之爬在地上,并没有死,这才放下心来,然后急忙跑到一脸疑惑的王蒙面前跪了下来,喘着粗气禀报,“老爷,不好了,二少爷被歹人劫持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放人

    王蒙听到人来人的回话,瞬间大怒,他是洛城的城守,整个洛城就相当于他王蒙的地盘,可就在自家的地盘上,儿子居然被人给劫持了,这件事情若是传扬出去,他的老脸都没地方搁了。

    “反了,真的是反了天了,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劫持我王蒙的儿子!”王蒙气的勃然变色,跳着脚大声怒骂。

    “这……”来人跪在地上,犹豫了一下,从怀中取出一张书信,高举过顶,回道:“老爷,这是歹人留下的书信……”

    话未说完,王蒙就上前一把夺过,不过等他看清楚了书信上的内容,先是一愣,随即脸色瞬间涨的通红。

    原来这封书信,正是他派人劫来林礼之时,留在林家别院的那一张。

    对方只是在书信的背面写了几个大字,‘天黑前不见人,杀!’

    “姓林的,你这是找死!”王蒙将手中的书信‘次拉,次拉’几把撕的粉碎,随即大声喝道:“来人,备马,将官府所有的衙役捕头全部召集起来,另外再去找人通知张秀,让他把洛城军士全部调往林家的府邸,给我把林家大院全部围起来,一只苍蝇都不许放飞出去!”

    王蒙说罢,就待大步离开。

    不过他只是走了几步,就被来人跪行几步给挡了下来,“老爷不可,万万不可啊!”

    “滚!”王蒙已是怒极,抬腿就将那人踢的翻了几个跟头,不过那人却是忍着痛,再次爬了起来,然后一把抱住了王蒙的右腿,大声嚎叫,“老爷,不能来硬的,千万不能来硬的,不然二少爷万一有个好歹,大事不妙!”

    听到来人的这一句话,王蒙的身体陡然一僵,停下了脚步。

    不错,若是他的二儿子有个好歹,果真是大事不妙!

    原来王蒙一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与小儿子都是由正妻所生,资质平庸,而这个二儿子则是由他的平妻王田氏所生。

    之所以会说不妙,就是因为王田氏有着特殊的身份,她是知洲田机的侄女!

    并且王田氏这个人性子泼辣,极其护短,她虽是平妻的身份,却是王府后院真正的当家主母,若非王蒙的正妻生了两个儿子,地位稳固,早就被王田氏害死,或者因王蒙受不了逼迫,给休出家门了。

    想起王田氏的彪悍,王蒙顿时头疼不已,儿子被劫,他也心疼,不过相对来说却是更加愤怒,林家在洛城劫持他的儿子,不就等同于在打他的老脸么!

    可这个二儿子,却是不能出半点差池的,不然王田氏知道儿子出事后一但闹将起来,他吃不了兜着走!

    最重要的,是不能让王田氏去田机那里告状,不然他的前程就有可能给毁了。

    “放手!”王蒙冷静下来后,轻喝了一声,跪在地上的那个中年人赶紧松开,王蒙恢复了自由,转身又坐了下来。

    “那你说……咦?此人是谁?”一想起王田氏这个婆娘,王蒙的大脑就混乱不堪,他刚待询问一下中年人有什么办法,却突然发现总捕头阴雷也来了,而且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个身穿白衫的青年男子。

    阴雷听到喝问,赶紧上前一步,弯腰拱手道:“大人,二少爷的事情先放一放,先让卑职给您介绍一位青年少侠。”

    说罢,阴雷转过身,上前一步热络的牵住了那个青年男子的手道:“此人姓张名少杰,是卑职最近才结交的好友,不但长的一表人才,手下的功夫更是了得,比起卑职来,可是强了太多。”

    “少杰,还不快快见过王大人!”后一句,阴雷是说青年男子听的。

    那个叫张少杰的青年眉头微不可察的一皱,犹豫了一下,才上前单膝跪在了地面上,“草民张少杰,见过王大人。”

    自阴雷开始介绍张少杰起,王蒙的目光就放在这个长相英俊的青年身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个不停,张少杰皱眉与犹豫时,表情微妙的变化,也被他看在了眼里。

    不过他并不是很在乎,因为有本事的人,大多有一身傲骨。

    “少侠请起!”王蒙的脸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气的发青,转眼间,就堆满了笑容,并急走两步,亲自把张少杰给扶了起来,笑眯眯的又道:“张少侠能得阴大人的垂青,想来必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喽。”

    张少杰知道王蒙是洛城的城守大人,官职已经不小了,所以没想到其态度竟然如此和蔼,受宠若惊,连忙弯腰道:“草民自幼习武,得爷爷指点,练就了一身不俗的本领,前些日子碰巧与阴大人在同一个酒馆喝酒,因一件小事发生口角,比划了几招,小胜半筹。”

    说罢,张少杰的嘴角微翘,隐含一丝得意。

    阴雷闻言脸皮先是紧了一紧,微微发红,有些难看,不过随后一瞬间又堆满了笑容,附和道:“张贤弟太过谦虚了,哪里是小胜半筹,根本就是打的为兄没有还手之力嘛!”

    听到阴雷如此说,张少杰的嘴角又翘的更高了一些。

    王蒙的眼睛在二人身上来回打量了几遍,将二人的神情全部望在了眼中,一左一右牵起二人的手,笑呵呵的开口道:“张少侠果然好本领,竟然把阴大捕头打的毫无还手之力,你们两个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阴雷闻听王蒙抬高张少杰,贬低自己,心下很不痛快,不过就在这时,突觉被王蒙牵着的手一紧,偏过头,正好看到了王蒙悄悄打过来的眼色。

    他点了点头,心中的不快一扫而空。

    从那个眼神可以看出来,他阴雷才是王蒙的心腹。

    再则,还有一个原因让他不得不压下怒火,那天在千里香酒楼,那一根擦着头皮飞过去的钢针,他一辈子都不会忘却。

    有了张少杰,对付那个女子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张少杰并没有发现二人之间的小动作,被朝廷大官夸了几句后,腰挺的直了些,下巴抬的高了些,骄傲之色,一览无遗。

    瞧见张少杰的模样,王蒙微微一笑,开口道:“张少侠本领非凡,不知有没有为朝廷效力的打算?”

    张少杰还未开口,阴雷已经先道:“张贤弟,还不快快谢过大人!”

    “多谢大人栽培!”反应过来后,张少杰再次单膝跪在了地上,这回他没有半点犹豫。

    与阴雷对视了一眼,王蒙才把张少杰扶了起来,“少侠能有为国效力的忠心,是朝廷的和本官的福气,嗯,六扇门现在还缺个副总捕头,待本官回到衙门,就起草文书帮张少侠引见。”

    官员的任免权掌握在吏部的手中,王蒙虽然可以帮张少杰把职位搞定,但这个程序还是得走一下的。

    虽然副总捕头比阴雷低了一级,但对于白身的张少杰来说,也算是一步登天了,张少杰连忙跪下谢道:“草民多谢王大人的知遇之恩,日后但有用的着草民的地方,上刀山,下火海,草民绝无二话!”

    “好,不过你日后可不能再自称草民,得改叫卑职了!”王蒙大笑着把张少杰扶了起来,阴雷连忙拱手赔着笑道:“恭喜恭喜,张贤弟武艺非凡,日后定然前途无量。”

    “同喜同喜。”张少杰只是对着阴雷微微欠了下身子,在他看来,阴雷的武艺稀松平常,迟早是要给他当手下的。

    阴雷的脸色再次变了变,重又恢复了平常。

    三人又寒暄了几句,才把话题重新转到了王蒙次子被劫的事情上。

    王蒙初次与张少杰见面,自是不会告诉他太多的事情,而且次子的安危关系重大,也不好冒险与林敬之硬抗,想了一会,便吩咐狱卒把林礼之拖出去,塞进一个麻袋里,扔到了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