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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节

      这时薛崇训想了想,又阻止她道:“还是别躲床上,你到床底下去……裴娘,进来。”

    门口的小女孩裴娘怯生生地走了进来,她是薛崇训的通房丫头,不过一向都睡屏风外,只是侍候薛崇训起居而已。

    “你到床上去,把外面的衣服去了。”薛崇训下令道。

    裴娘只好脱了上衫和裙子,只穿了白色的亵衣爬到了薛崇训的床上。她这样是为衣冠不整,被男人看到是很不好的,但里面的亵衣亵裤都是长的,一点也不暴露。

    薛崇训随即走上前,拉了被子把裴娘蒙头盖住,吩咐道:“你们谁都别有什么动静,好好呆着便是。”

    这时外面的廊道上已传来了凌乱的脚步声,薛崇训起身走出门,只见李守一带着一小队人正向这边走来。

    薛崇训先声夺人地喝道:“李守一,你好大的胆子,这是要抄了我的家?”

    李守一走近之后,不卑不亢地抱拳道:“老夫的人亲眼看见凶犯进了卫国公府,进来搜人,是奉了今上的圣旨,公事公办,请卫国公配合。”

    薛崇训冷笑道:“你以为办这件事能升官不成?”

    李守一凛然道:“老夫愿山村匹夫,只喜耕田读书而已,有薄田一亩三分足够糊口,而今出仕,岂是为了升官发财?”

    薛崇训道:“希望你口中的话是出自本心,否则真叫人恶心。”

    李守一见薛崇训挡在门口,又问道:“这间屋子是卫国公的卧房?”

    “正是。”

    李守一道:“这里也要搜。”

    “你敢!”薛崇训怒道,“房中有我的内眷,我看你不是来搜人,是故意羞辱于我!”

    “老夫公事公办,绝不会因私废公。请卫国公移步,这里也要搜。”

    薛崇训让到一边,冷冷道:“要是搜不出什么,此事我会向你讨回个公道。”

    “哼!”李守一当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硬石头,根本不鸟薛崇训的威胁,移步便向里面走,后面的几个胥役见李守一走前边,他们也随着跟了进去。

    李守一走进房间,并未作出任何举动,只是站在门口四下看了一眼,然后对旁边的一个胥役道:“你守在这里。”然后径直往里面走,绕过屏风,来到了薛崇训的卧房。

    薛崇训也跟了进去,指着房里道:“你看我这里哪里能藏人?”

    李守一的注意到了那张大床,被子里很明显有个人,便问道:“床上是什么人?”

    “我的通房丫头。你们突然闯进来,她还来不及穿衣,现在不便见人,你们搜完赶紧出去!”

    李守一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装扮成兵丁的线人,却对另外一胥役说道:“去把被子掀开,看看是什么人。”

    “李守一!”薛崇训疾步走到床前,背对着床头的一个大柜子,怒道,“我堂堂卫国公,今上就是我的舅舅,你敢当这么多人的面羞辱我的女人?别怪我没提醒你,凡事都会有代价。”

    李守一咬着牙,两腮的肌肉绷紧,盯着薛崇训道:“本官只办公事。来人,掀开被子!”

    身后的胥役没人敢动,个个面面相觑,脚下却像打了桩一样一步也移不开。李守一鄙夷地看了他们一样,哼道:“没血性的东西!”说罢大步走到床前,一把抓住被角,“呼”地一声就掀开了。

    只见一个才十二三岁的乖巧女孩,只穿了亵衣蜷缩在床上,惊恐地娇呼了一声……显然这么小的女孩子不是那个凶手。众人的脸上煞白,都偷偷看薛崇训的神色,无不畏惧到了极点。

    李守一的脸色也有些变了,忙转过头顺手把被子盖在裴娘的身上,但他随即就恢复了镇定,他突然发现,薛崇训进来之后,直接就挡在后面那个大柜子前面,就算是人要掀被子时,薛崇训也没有动过,李守一顿时觉得十分蹊跷,不由得额外注意那个柜子。

    “老夫要查那个柜子。”李守一面不改色地说道。

    薛崇训怒目而视,脸色铁青,他的手已经按到了腰间的佩剑,房间里顿时一点声音也没有了,胥役们都畏惧地盯着薛崇训的右手。一股杀气在四周扩散,那是一种氛围,让人感觉突然多了一大块冰,温度骤然降低了一般。

    “你试试。”薛崇训用冰冷无情的口气说道。

    李守一的手下很想劝一句他,但却顿时如鲠在喉,谁也说不出一个字。大伙都暗呼倒霉,怎么跟了个愣头老家伙?他们进来之后,把人家女人的被子掀开,虽然没看见什么羞于见人的东西,但面子已经撕破了,这薛崇训要是真动起手来,拔剑砍死几个,谁能保证不是白死?

    整个大唐帝国都是他们李家的,薛崇训的母亲就是两代皇帝的女儿,他杀几个人上边自然有法子保全,最多受点处罚,但抵命基本是不太可能的……

    李守一的手下们都紧张到了极点,甚至有人已经打定了主意,一旦动手就往外跑,别在这里白白丢掉性命,死得忒窝囊。

    李守一脑子一根筋,但并不傻,他也听出了薛崇训那三字里带着的杀气,他的瞳孔收缩,与薛崇训四目对视。此刻,李守一心里大概也在彷徨吧。他僵在这里,是为了脸面,还是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卫国公,你的祖母是大唐公主,母亲也是公主,你身上流着李唐王朝宗室的血。你要明白,我争的是什么?我争的是大唐的公道,国法的尊严!”李守一坦然地看着薛崇训道,“我李守一原本就是个匹夫,死不足惜。”

    薛崇训听罢内心一阵触动,这个老头,是心口合一的人?他和李守一不熟,无法了解他的为人,如果他方才的一番话是出自本心,薛崇训是真的有些动容了。

    当人们习惯了不公正的现状时,无奈之际也会适应它接受它,但并不意味着愿意去赞美阴霾和不公……总之李守一的坚持触动了薛崇训。

    当然如果和李守一理论的是吉祥那样的人,李守一再怎么大义凛然都没有任何作用,但他很幸运,这番话是对薛崇训说的,薛崇训起码是贵族,就算内心再怎么黑暗,也要在表面上遵守儒家传颂的“义”。

    薛崇训的手从剑柄上缓缓放开了,他默默地从柜子前面移了步。李守一也没有说话,走到柜子前,当着薛崇训的面打开柜子,里面除了衣物,什么也没有。

    如果现在李守一要继续搜查床底等地方,薛崇训也没辙了。不过李守一见柜子里也没人,房间的摆设也如此简单,却不多纠缠,挥了挥手道:“走。”

    正如李守一自己所说,他追查刑案,并不是有多痛恨凶手,只是为了坚持一种信念罢了。竭尽所能如果仍未查清,也不怪他徇私枉法,这个世上,没查清的案子多了去。

    官差在府中其他地方又搜查了一番,自然一无所获。然后那些随同进来的官吏就地审问了一番薛府的奴仆,录了口供,便离开了薛府。

    这时三娘才从床底下爬了出来,抖了抖身上的衣服,见薛崇训正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薛崇训苦笑道:“李守一这个人,他与冯家毫无瓜葛,更与我无怨无仇,还真舍得拼命……”

    三娘完全没在意李守一坚持的那种“义”,更别说被打动了,所以说起了另外的事,她幽幽地问道:“刚才李守一如果要搜床底,郎君会拔剑么?”

    第十九章 曲儿

    冯元俊之死那个案子,薛崇训确实是各种麻烦缠身,但都是些小麻烦,他不可能因为杀了个冯元俊就要为之抵命。朝廷里那么多太平公主的人,这点事也搞不定?不论是给你讲国法,还是讲道德,他们总是有话说,都是些饱读典籍诗书的人,道理多得很。谁有道理,关键是谁的权力大。古今同理,说不定换个时代,根本就没有李守一那样的人,因为儒家的义已经成了老旧的糟粕。

    “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薛崇训又开始读孟子的这段话了,这段孩童就在读的文字,意思简单而名了,早就烂熟于他的心里。但每次读它,都有不同的感受。

    他身上有一个现代人的灵魂,给他带来的不仅是好处,还有一个没有信仰的灵魂,显得有些空洞的灵魂。至于记忆里的那些知识,造枪造炮造军舰航母?别说在古代,就是在现代,他靠自己能造出来吗?勾兑个火药能当军用火药不?再说唐朝已经有火药用于军事了。

    ……

    刑案不是什么大事,真正让薛崇训难以释怀的是太平公主和李隆基之间的角逐。也不知母亲能不能下定决心,认同他的看法。在薛崇训看来,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弄死李隆基才是唯一的生路。

    而薛崇训自己的羽翼离丰满还早,不是一年半载能发展起来的,真正有实力对付太子李隆基的人,只有太平公主才够资格。所以母亲的决定,才是至关重要的。

    这种感受,就像是练沙包的时候里面装的是棉花,真是有劲没处使。

    今天早上他去了大明宫参加隔日一次的朝会,朝拜完皇帝就回来了,连太常寺都没走一趟。那衙门在非常时期根本就不是什么要紧的地方,薛崇训没什么心情去管里面的事。上午回来,他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或读书,或闷坐苦思。

    他想来想去,理了好几遍思路,还是只有那个办法,没有别的路子……母亲的问题怎么才能成功地除掉太子,薛崇训的问题是怎么才能让母亲下定孤注一掷的决心。

    门外的什么鸟儿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前几日的雨已经停了,现在阳光明媚,真真是鸟语花香。薛崇训看着门外的阳光,临时冒出一个念头,想出去走走散散心。他便放下手里的书籍,换上靴衫鞭帽,出门唤人去叫庞二备马车。

    他带着几个随从,坐车出得府门,庞二问:“郎君要去哪里?”

    薛崇训想了想,忽然想起那日在大秦寺遇到的那个歌妓,名字……那天有朦朦胧胧的小雨,蒙小雨。于是他便说道:“水云间。”

    庞二应了一声,也不多说话,很显然去水云间自然是寻欢作乐。士大夫们出入这样的场所并不奇怪,官府还用国家财政养着不少歌妓呢,当然换口味的时候大伙儿也常常会去民间青楼,还有胡姬酒肆里的外国女人也是深受欢迎。

    马车沿着北街向西边走,过了一道牌坊,便是一条南北延伸的大街。沿着这条街越往北走,就越是热闹,因为北街头就是安邑坊的坊门,从坊门出去就能看到东市。东市上充斥着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的商人和货物,每天的交易量不可估量,于是越靠近市场的地方,人口就越是密集,也越是暗藏着各种各样的商机。

    长安城的街面上真是热闹非常,什么新鲜玩意都能看到,甚至还有骆驼,就差没看见大象。着装奇异长相抽象的胡人也不少见,实际上长安城的外国人估计有上万人,有外邦使节、商人,也有来学习典章制度等知识的人……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就说,知识即便远在中国,亦当往求之。

    唐帝国,当八世纪初的整个世界都在文明的黑暗时代中挣扎时,她就是文明的灯塔,世界的中心,全人类向往的黄金国度。自太宗以后,唐朝的皇帝就是天可汗,同时号令无数周边国家,大唐皇帝如要征伐不义,天可汗联盟体系内所有国家的军队都要听从征发,北庭都护府的势力影响范围远达里海,甚至曾到东罗马;许多外国国王的头上,同时挂着唐朝皇帝册封的官衔。儒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唐朝最大可能地把理想实现了。

    ……安邑坊的一家青楼水云间便是开在靠近东市的地方,烟花之地,自是繁华极了。薛崇训来到水云间门口的时候,只见那楼门口正搭着一个台子在演参军戏。许多过往的路人不论男女老少都在青楼前驻足观看,人头攒动好不拥挤。

    木搭台子上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戴着幞头、穿着绿衣服,叫做参军,此人呆若木鸡,傻得可以,一脸被戏弄的愚钝模样;另外一个穿着白袍,梳着苍鹘,伶牙俐齿,对着“参军”嬉笑怒骂活泼非常。白袍人手里还拿着一把“磕瓜”,一种用布条包着的锤子,专门打头用的,声音响但不疼,他时不时就拿着这把磕瓜往参军的头上打一下,被打的参军却傻站着哭也不是怒也不是一脸窘态,惹得大伙儿又笑了一阵。

    薛崇训看见参军戏,不由得会心一笑,想起了府上的庞二和吉祥两个奴仆,平常顽笑起来不就跟参军戏一样么?

    人总是会受环境的影响,欢快的环境让薛崇训开朗了一些,回头见老是板着张方脸的方俞忠正在身边,薛崇训便随口开了个玩笑:“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方俞忠“啊?”了一声,抬起头见薛崇训正看着自己,回过神来之后他的脸“唰”就变红,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伶牙俐齿的吉祥抢过话头说道:“郎君,我喜欢肉多的女人,太瘦的要硌人。”

    “哈哈……”侍卫随从们都立刻笑出声来。

    吉祥这厮是哗众取宠,被人笑反而找到了存在,声音也大了一分:“肉多,水多,骚|劲足的,嘿嘿嘿!”

    薛崇训也被逗乐了,心情很好,便说道:“想玩的,自己进去选,叫鸨儿一会结帐找我一起算。”

    几个人顿时高兴地跑了进去,但见方俞忠站着没动,薛崇训笑道:“男人嘛,有啥不好意思的?别错过了一会拍大腿后悔。”

    方俞忠低头道:“郎君的安全最重要,我还是算了。”

    “我这么大个人,就在府前不远,没啥好担心的,要去便赶紧的。”薛崇训道。

    方俞忠不去,薛崇训也不勉强,一面又半开玩笑地说道:“你在薛府的时间,只比庞二少几年,庞二都娶了一房媳妇,我也不能亏待你,你先想好,喜欢什么样的,我为你做主。”

    方俞忠红着脸道:“我……我先想想。”

    这时薛崇训便坏坏地寻思:这汉子不会还是处男吧?

    进了楼子,已经长了鱼尾纹的鸨儿便迎上来招呼,薛崇训随口道:“怎么称呼你呢?”

    “哎哟,郎君是第一次来?您要是看得起我,叫我杜姐儿就成。”杜姐儿甩着手里丝帕,动作夸张,表情丰富地说道,“人不风流枉少年,郎君可得抓紧好风流好时光呀。”

    薛崇训穿的是平常衣服,一般平民也不认识他,这倒省去不少麻烦。他不紧不慢地抱拳道:“杜姐儿……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唱曲的,叫蒙小雨?”

    杜姐儿喜道:“哈!瞧郎君仪表堂堂,举止不凡,果真有眼光哦,蒙小雨是咱们楼里的红人呢,唱曲还得挑人,没风雅的粗人她还不情愿唱。”

    薛崇训笑道:“那她愿意为我唱曲么?”

    “愿意愿意,怎么不愿意?啧啧,郎君这人材,她是一百个愿意呢……”

    薛崇训道:“我今天突然想听《长相思》,让蒙小雨出来为我弹唱一曲罢。”

    鸨儿脸色一变,犯难道:“这……小雨房里有人呢,要不您让玉兴奴侍候?玉兴奴唱教坊曲最是拿手。”

    薛崇训听罢心里略略有些失望,但他也犯不着在这种地方拿身份压人装|笔,想了想便说道:“要是等得不久,我便喝口茶候着;要是今天她不得空闲,那我先付定金,预订个日子再来。”

    鸨儿一听是个阔气的主,脸色变得十分亲切,但就在这时,突然楼上有个女子的声音尖叫了一声,随即喊道:“妈妈,不好了,杀人啦,啊!”

    大厅中的人顿时哗然,很多坐着的客人都站起身来,伸长了脖子向楼上看,多数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而鸨儿的脸立刻拉了下来,对薛崇训道:“我得先上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您先稍等,失陪。”

    四周议论纷纷变得有些吵闹起来,方俞忠见乱糟糟的也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冷冷地观察着靠近的每一个人。

    就在这时,薛崇训突然听见楼上那个惊慌的女子的话里有个“……蒙姐姐……”怎么怎么地,整句话没听清,但蒙姐姐三个字他是听见了的,心下不由得想:该不会是蒙小雨吧?

    见鸨儿正往楼上跑,薛崇训也忙跟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