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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涂口红是给男人吃的

      终于螃蟹炒好时我还又买了两瓶矿泉水带走,然后迎面撞上下车的余境走到一条小巷子里小解。

    唉,这些喝多了的男人就爱随地小便。

    啧,公狗呢。

    我乐颠颠上了车。

    余境随后也跟上了车。

    我问他:“在家里喝酒没有?”之前微信里他说喝点酒壮胆。

    他回:“我没在家。一直在十号和简东喝酒,他生意上交际应酬,让我作陪。”

    我囧了下,针对简东这个话题简短的聊了一下后,车子也停到酒店楼下了。

    下车,他抱着矿泉水和一瓶脉动,我留心到他应该喜欢喝脉动,心里把它记了下来。

    一踏入电梯时,我仰头看着他,随后就见他低头来亲吻了我唇瓣。

    再抬头时他嘴唇上全是我的口红印。

    我面上立即乐开了花,心道女人涂口红是给男人吃的呢。

    进了房间,先把空调开起,然后我把炒螃蟹放到桌上,兴匆匆地邀请他快来吃。

    他兴致不高,说道:“我先去洗个澡。”

    在车上他说自己对吃的不讲究,只是对住房要求高,所以开房总挑星级酒店。

    “那我先吃了!”比起性欲,这一刻我更在意食欲!

    吃螃蟹是个很细致的活,我在这里埋头苦吃时,余境也洗完澡出来,穿了条内裤,那一身瘦长的排骨型身材真是不够健壮。可他足够高,他有一米八以上,这身高倒是让我想起我仅谈过一个月的男性朋友,和他一样瘦高瘦高的。

    那时候过于年轻的我们仅止于亲吻便结束了,太过短暂都称不上男女朋友。

    虽然说恋爱与婚姻对我是残忍的,可每段感情里最先提出分手的一定是我。当我从男人身上得不到好处只有痛苦时,我会果断地选择抛弃他们。

    余境走过来坐下,空调的温度让我脱得只穿了一件毛衣,这件毛衣并不漂亮,可他没有说什么,拿了一次性筷子挟了一两个蟹脚吃了起来。

    他比我吃得快多了,而且对宵夜兴趣不大,没吃几个就起身去床上了,说:“我在床上等你。”

    我瞅他那抱着棉被的小媳妇模样,不由心里发笑着道:“等我吃完了就来吃你。”

    “那我先睡一会儿。”

    这一吃约莫就快十五分钟了,余境来催我了:“你再不来的话我就要睡着了。”

    我乐呵呵的停下筷子,擦了嘴然后把蟹壳倒进垃圾桶里,盖好剩下未吃完的。随后脱衣服,“我先洗一下。”

    “你不是洗过澡了吗?”

    “可下面也要重新洗一下呀。”说完我就朝浴室里走去。

    不喜欢太亮的光线下,我顺手把屋内大半的灯光都给灭了,只留下厕所里的余光照明着。

    洗完澡出来,来到床上,获得余境很亲热的搂抱。我比较主动的去吻他的唇,在吃螃蟹的过程里我嘴上的口红也残脱不全了,剩下的会被他全部吃进肚里。

    他的唇很软,非常的软,想是因为厚度适中,所以吻起来比姚利有的可口多了。唇厚的男人总归是要老实些的。

    “你的套子呢?”